以民為本,探索網路空間安全治理的新模式

祁同偉發表於2017-07-14

2016年歲末,中國《國家網路空間安全戰略》(以下簡稱《戰略》)正式出爐,這是繼2014年2月中央網路安全與資訊化領導小組成立、2016年《網路安全法》頒佈之後又一個里程碑事件,標誌著我國國家網路強國頂層設計的基本完備,宣告了我國政府將更加開放和自信地推動網路強國的建設和網路空間的治理。

戰略(strategy)最早是軍事領域的概念,即“戰爭的謀略”,現代意義的“戰略”除了軍事領域,還被擴充至政治和經濟領域,其涵義演變為統領性的、全域性性的、左右勝敗的謀略、方案和對策。筆者認為,網路空間安全戰略是網路時代國家安全大戰略的重要子集和核心載體,是國家行為體為維護本國網路空間安全制定的總體路線方針,並能對相關網路空間的政策、法律、規劃、標準等產生直接和間接的指導作用。

近年來,由於網路空間的飛速發展以及與現實世界的深度融合,網路空間安全對各國經濟、政治、社會、文化、軍事發展與安全產生了日益重要且複雜的影響,成為各國非傳統安全戰略的核心領域。因此,包括美國、英國、俄羅斯等大國陸續聚焦網路空間安全,釋出了一系列國家級戰略規劃。例如2000年俄羅斯的《國家資訊保安學說》、2003年美國《網路空間安全國家戰略》、2009年英國《網路安全戰略》、2009年澳大利亞《國家網路安全戰略》、2010年加拿大《國家網路安全戰略》、2011年德國《網路安全戰略》等等。據不完全統計,已經有超過70個國家制定了網路空間安全相關戰略,美國等國甚至在不同階段圍繞本國核心利益頻繁釋出多個戰略規劃,呈現出戰略的重視度和靈活性。

我國政府圍繞網路與資訊保安工作的戰略部署一直在穩步推進,例如2003年《國家資訊化領導小組關於加強資訊保安保障工作的意見 》(中辦發[2003]27號)、2012年國務院釋出的《關於大力推進資訊化發展和切實保障資訊保安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3號)等綱領性檔案,對我國網路空間安全做出了重要的戰略部署,對當時的全域性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筆者認為,當前,我國網路空間發展迅猛,安全形勢極為複雜,政策法律面臨重塑。因此,我們需要進一步提升網路空間規劃的戰略層級,需要有更加系統性、科學性、前瞻性的戰略謀劃,能夠吸納並凝聚更廣泛的戰略共識。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國家網路空間安全戰略》的推出可謂審時度勢、厚積薄發,對我國網路強國建設將產生極為重要的戰略意義。

就《戰略》的功能來看,《戰略》將與法律法規和組織建設共同構成我國網路強國的制度性支柱。其中戰略發揮引領功能,法律發揮保障功能,組織發揮實現功能。2014年黨中央從體制機制改革入手,打破網路空間安全管理部門壁壘,成立網路安全與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此基礎上歷時一年多主導推出我國網路空間安全的基本法——《網路安全法》,如今進一步出臺《國家網路空間安全戰略》,完成了我國網路強國頂層設計的閉環,這一系列的制度舉措均體現出我國在網路空間安全治理方面的開放與透明,這是我國融入世界體系建設網路強國的制度標配。

就《戰略》的內容而言,從機遇與挑戰、目標、原則和戰略任務四個方面闡述了我國網路空間安全的核心理念和戰略主張。其中,對網路空間的概念和影響做出了系統性的界定,為我國網路空間安全工作參與到經濟社會各領域鋪平了道路;《戰略》提出推進網路空間和平、安全、開放、合作、有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實現建設網路強國的戰略目標,為新時期我國網路空間安全全域性工作明確了主方向;《戰略》確定了尊重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平利用網路空間、依法治理網路空間、統籌網路安全與發展的四大原則,確保我國網路空間安全工作行駛在主航道;《戰略》提出堅定捍衛網路空間主權、堅決維護國家安全、保護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加強網路文化建設、打擊網路恐怖和違法犯罪、完善網路治理體系、夯實網路安全基礎、提升網路空間防護能力、強化網路空間國際合作等九大戰略任務,為我國網路空間安全工作指明瞭主戰場。

就《戰略》的實現來看,筆者認為,我們需要認識到這雖然是頂層設計,但其實現需要依靠自下而上的企業和社會力量,需要立足安全但又要超越安全。當前,我國網路空間安全戰略環境極為複雜,政府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推動管理變革,探索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安全治理的新模式。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而言,《戰略》不僅是對新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面保障,更是網路時代我國社會發展和治理模式的一次全新探索,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保障我國的公民權益和企業的創新繁榮,更好地融入國際網路空間發展與治理體系。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這是我國網路強國建設和網路空間安全的根本之意。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