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中單位 px、em 的區別

Web開發者發表於2015-05-13

  在國內網站中,包括三大門戶,以及“引領”中國網站設計潮流的藍色理想,ChinaUI等都是使用了px作為字型單位。只有百度好歹做了個可調的表率。而 在大洋彼岸,幾乎所有的主流站點都使用em作為字型單位,也就是可調的。沒錯,px比em更加容易使用,大部分讀者不知道em為何物或者它相當於多少 px。國外人士如此重視網站易用性(Accessibility),不僅因為其根生蒂固的人文精神,直接原因可能是因 為有一部法律來約束他們—例如美國的Section 508,強制網站達到一定的易用性。

  關鍵點:   

  1. 以前IE無法調整那些使用px作為單位的字型大小,但現在幾乎IE都支援;

  2. 國外的大部分網站能夠調整的原因在於其使用了em作為字型單位;

  3. Firefox能夠調整px和em,但是96%以上的中國網民使用IE瀏覽器(或核心)。

  px畫素(Pixel)。相對長度單位。畫素px是相對於顯示器螢幕解析度而言的。

  em是相對長度單位。相對於當前物件內文字的字型尺寸。如當前對行內文字的字型尺寸未被人為設定,則相對於瀏覽器的預設字型尺寸。

  任意瀏覽器的預設字型高都是16px。所有未經調整的瀏覽器都符合: 1em=16px。那麼12px=0.75em,10px=0.625em。為了簡化font-size的換算,需要在css中的body選擇器中宣告 Font-size=62.5%,這就使em值變為 16px*62.5%=10px, 這樣12px=1.2em, 10px=1em, 也就是說只需要將你的原來的px數值除以10,然後換上em作為單位就行了。

  em有如下特點:

  1. em的值並不是固定的;
  2. em會繼承父級元素的字型大小。

  所以我們在寫CSS的時候,需要注意兩點:

  1. body選擇器中宣告Font-size=62.5%;
  2. 將你的原來的px數值除以10,然後換上em作為單位;
  3. 重新計算那些被放大的字型的em數值。避免字型大小的重複宣告。

  也就是避免1.2 * 1.2= 1.44的現象。比如說你在#content中宣告瞭字型大小為1.2em,那麼在宣告p的字型大小時就只能是1em,而不是1.2em, 因為此em非彼em,它因繼承#content的字型高而變為了1em=12px。

  但是12px漢字例外,就是由以上方法得到的12px(1.2em)大小的漢字在IE中並不等於直接用12px定義的字型大小,而是稍大一點。這個問 題 Jorux已經解決,只需在body選擇器中把62.5%換成63%就能正常顯示了。原因可能是IE處理漢字時,對於浮點的取值精確度有限。不知道有沒有 其他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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