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原文:businessinsider,編譯:36氪
網際網路就像是公海與狂野西部的混合體,同樣的無法無天伴隨政府對其所謂“創造性”元素的遏制。隨著SOPA和PIPA等法案的出臺,國外檔案共享網站進入黑暗時期。或許不能將其終結,但確實已不能隨心所欲。
因此,我們有必要與BI共同回顧一下那些在網路上呼風喚雨的檔案“海盜”。以下是根據其網路影響力所作的簡單排名。
11. 漢娜·貝莎拉(Hana Amal Beshara)
網名“Queen Phara”,使其成名的是高質量流媒體電影分享網站NinjaVideo。在她被判22個月監禁後,還曾在Facebook釋出一系列的言論,試圖獲得關注者支援。
10. 皮特·森德(Peter Sunde)
因為創辦BT種子站點海盜灣(Pirate Bay)被判八個月監作為海盜灣聯合創始人,他一直嘲諷政府,並宣稱海盜灣是“銀河系最強大的BT種子站點”。
9.馬克·戈頓(Mark Gorton)
創立LimeWire,這個號稱世界最流行的p2p服務,並因此長期陷於訴訟。
8. 布萊姆·科恩(Bram Cohen)
他開發的BitTorrent技術,極大地影響了整個網際網路的檔案分享格局。Cohen後來將其發展成為公司,雖然自己不是“海盜”,但是像海盜灣這種臭名昭著的檔案分享網站都是採用該技術。Cohen也患有阿斯伯格綜合症(Asperger’s Syndrome)。
7.傑·弗里曼(Jay Freeman)
網名“saurik”。因他找到iPhone越獄的方法,從而使其能安裝未經許可的應用。蘋果本想告他侵犯自己的版權,但最終還是僱傭為已所用。
6. 克里斯托弗·普爾(Christopher Poole,moot)
網名“moot”。他是與Bram Cohen差不多的一個傢伙,自己並不是“海盜”。但他建立的留言板4chan,成為黑客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5. 尼克拉斯·詹斯特羅姆(Niklas Zennstrom )和 喬納斯·弗里斯(Janus Friis)
他們是檔案共享網站Kazaa的共同創始人。Kazaa最初因為惡意軟體和廣告程式招致大量的官司和嚴重批評。但Zennstrom和Friis在其主業上非常成功,特別是Skype和Rdio。Zennstrom還是一個狂熱的快艇愛好者。
4. 西恩·帕克(Sean Parker)
他與Shawn Fanning創辦的Napster,讓娛樂業深陷泥沼。Parker隨後參與到Facebook和Spotify的發展中,顯示出令人欽佩的成功嗅覺。事實上,當他還是個孩子時就已在音樂分享方面做得很出色。
3. 肖恩·範寧(Shawn Fanning)
他可能要算音樂檔案分享服務的始祖,在十幾歲時就開發出Napster,併成為唱片行業的頭號公敵。雖多次創業失敗,但還是與人成功創辦社交媒體網路Path。現在已經離開Path,又與Sean Parker創辦了Airtime。
2.朱利安·阿桑奇 (Julian Assange) 和 布拉德利·曼寧(Bradley Manning)
他們通過維基解密(Wikileaks)批露世界多國政府的祕密檔案和備忘錄,改變了人們對媒體報導的看法。同時也將自己置於奇怪的境遇:曼寧因洩露空襲視訊和大約25萬祕密文件而面臨死刑判決;Assange則面臨性虐待指控。
1.金·達康(Kim Dotcom)
他是Megaupload網站所有者,過頭奢華糜爛的個人生活。美國司法部給出的資料顯示,該網站在關閉前每日獲得4%的網際網路流量。很多類似的網站在Megaupload關閉後紛紛做出調整,避免相同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