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sh播放器:從開創者到“被革命者”

發表於2011-08-20

注:本文轉載自21世紀商業評論 作者:Tiaroma

“HTML5的出現將為網際網路帶來一次前所未有的革命。”這段口號正化為位元組傳遞到光纖和電話線所能觸及的每一個角落。“革命”一詞,你可以把它理解為一個刺激腎上腺素分泌的名詞,也可以把它理解成一個殺意很強的動賓短語——利劍出鞘,誰的命要被革掉?

答案直指Flash player。沒錯,就是那個無所不在的Flash player,那個看視訊、聽音樂、玩頁遊都離不開的Flash player。

“Flash已不再適合網際網路發展的需要”、“HTML5將取代Flash一統網路富媒體領域。”“讓Flash去死吧!”諸如此類的言論伴隨著HTML5的出現在網際網路上蔓延開來。Flash player究竟犯了什麼錯,以致遭到此般口誅筆伐?

是功能上的缺陷,還是效能方面的落後?讓我們先來看看下面一組資料:視訊支援、音訊支援、畫布標籤(2D繪圖和動畫),是HTML5為引人注目的三個新功能。而Flash player對這三個功能的實現年份分別為1996年、1999年、2003年,版本號分別為1、4、7。其他諸如3D加速、硬體解碼等功能,在 Flash player進入第十個版本後亦得以實現。就功能方面而言,Flash player非但沒有落後於時代,相反它還扮演了先行者的角色。在支援GPU加速後,新版本Flash player的2D、3D影像渲染引擎更是展現出良好的效能。

此外,較高的資源佔用率在過去一直讓Flash的使用者困擾不已。但隨著10.1版本的Flash player的推出,這一現象得到了明顯的改善。在此個版本中,Adobe徹底重寫了 Flash player程式碼,同時加入硬體解碼和2D/3D加速功能。10.1對處理器造成的負荷,比原來Flash player10都要小很多。

我們可以看到,Flash player在功能和效能方面都有著良好的表現,同時亦在資源佔用方面得到了明顯的改善,Flash player看上去無疑是一款很不錯的產品。既然如此,為何會有那麼多的反對意見集中指向Flash player?為何眾多Web大佬要不遺餘力地推動HTML5標準面世?如果我們繼續糾結於技術方面的問題,答案只會離我們越來越遠。

“言人人殊”的動機

我們先來看看是哪些公司正在不遺餘力推動HTML5標準面世:它們是谷歌、蘋果、謀智以及OPERA。這四家公司有一個很明顯的共通點——他們都是 Web瀏覽器提供商。Flash player以外掛的形式依託瀏覽器存在,Flash player經過不斷地進化後實現了諸如視訊播放、音訊播放、動畫顯示等瀏覽器本身無法實現的功能,而市場對這些功能又擁有很大的需求量。

“沒有Flash就不能看視訊,沒有Flash就不能聽音樂;沒裝Flash player的瀏覽器跟一個殘廢沒有任何區別。”網際網路使用者逐漸達成了這樣的共識。Flash player在網路富媒體應用領域的市場份額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最高峰時超過了95%。如今,你很難看到一臺沒有安裝Flash player的電腦,也很難找到一個不裝Flash player就能正常使用的音樂網站、視訊網站乃至新聞網站。

  一個基於瀏覽器而生的產品實現了瀏覽器無法實現的富媒體功能,實現了瀏覽器廠商們望而興嘆的市場佔有率,成為了一種“源於瀏覽器,高於瀏覽器”的存在。瀏覽器廠商此時此刻的內心感受,筆者表示非常理解。所以,我們就聽到了這樣的聲音:

“Flash player是一個封閉的系統,是由Adobe獨家控制。讓一個主要開發平臺控制在單一供應商手中是很可怕的。如果他們停止開發或開始收費,那整個Web 界都要面臨極大的危機。而HTML5的目標是將Web從那些非開放性富外掛中解放出來。創造一個開放的Web。”

“Adobe Flash技術是100%擁有專利的,這些專利為Adobe獨享,而Adobe也對其未來發展、價格等擁有絕對控制權。儘管Adobe Flash技術廣泛流行,這並不意味著它是開放的,因為它完全被Adobe控制,也只為Adobe而存在。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Flash技術都是一個封閉的系統。”

上面兩段話分別出自HTML5細則的合作設計者Ian Hickson以及著名的反Flash“藝術家”斯蒂夫.賈伯斯。前者來自谷歌。而後者,則是蘋果公司的CEO。

很明顯,Flash player在網路富媒體領域呈現出的統治性優勢,讓瀏覽器廠商們難以安坐。在HTML5的開發團隊中,來自谷歌、謀智、蘋果和OPERA的員工佔據了絕大多數。其實對於谷歌、蘋果和謀智而言,“由Adobe獨家控制”這一點才是Flash player最大的缺點。這意味著Adobe在Web領域將擁有極大的話語權,這是讓人難以忍受的。為了打破這種局面,瀏覽器廠商們需要尋找一個 Flash player的替代品,這個替代品不能獨屬於任何一個公司,同時又要服務於各家瀏覽器廠商。在這樣的背景下,HTML5走進了人們的視野。

HTML5對Flash發起的這一場革命,絕對不是一場以實現技術升級、提升使用者體驗為目的的革命,而是一次由瀏覽器廠商發起,以打破現有產業格局、實現重新洗牌為目的的革命。簡而言之,這是一場屬於廠商而非使用者的革命。

變化莫測的走向

然而,在技術尚未過時之際Flash就會束手就擒嗎?

效能、功能等技術方面的問題暫且不提,規範難以得到真正統一無疑是HTML5最大的硬傷。Adobe的執行長Shantanu Naranyen表示:“我認為HTLM5所面臨的一個挑戰依舊是如何在不同的瀏覽器上一致地顯示HTML5。HTML5在成為支援眾多瀏覽器的網際網路標準之前,人們必須再等待至少10年。”

HTML5的製作團隊內雲集了包括谷歌、蘋果、微軟、謀智在內的各家利益關係者,各家都試圖讓HTML5的標準制定朝著最有利於自身的方向發展。

以HTML5視訊的編碼標準為例,各家就產生了巨大的分歧:謀智和歐普拉支援Theora,蘋果和微軟支援H.264,而谷歌則力推VP8。如果各方不能儘快達成共識,那麼HTML5標準統一將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這個漫長的過程,將為Flash player的進化和完善提供充足的時間和空間。到了那個時候,想要戰勝Flash player將會變得更加困難。

成熟的開發環境、極高的市場佔有率無疑使Flash player具備了得天獨厚的優勢。但在移動平臺上的表現欠佳,卻是Adobe無法迴避的問題。在談到IOS棄用Flash的緣由時,賈伯斯表示Flash適用於PC時代,為PC與滑鼠而存在。

但移動裝置關乎低功耗,觸控介面及開發網路標準,這些是Flash的短板。功耗問題,讓Flash player移動版飽受詬病,移動裝置使用Flash player播放視訊比使用HTML5要高出接近一倍的功耗。同時,Flash player移動版也經常出現不相容和崩潰、假死等現象。這些都為Flash player在移動裝置上的前途蒙上了一層陰影。

在筆者看來,這場革命者和與反/革命者之間的戰爭在桌面PC領域和移動裝置領域將出現不同的走勢:在桌面領域,Flash利用HTML5標準統一之前的那段時間,實現效能和功能上的進化和完善,在技術上同HTML5拉開距離。HTML5在經過漫長的糾結後終於走上了商業化的道路,同Flash相比,不插即用成為它的核心賣點。

在未來的Web前端,兩者將扮演不同的角色。網頁中HTML5足以駕馭的基礎部分,將選擇HTML5使用本身自帶的各類標籤。在需要實現更強的視覺表現力、更有趣的互動效果、而HTML5又無法搞定時,則會去借助Flash player的力量。HTML5搭建基礎部分,Flash搭建高階部分,桌面領域將呈現Flash player和HTML互為補充的局面。

在移動領域,高效能的APP應用佔據統治性地位,使用者更傾向於使用這些APP應用來觀看線上視訊、收聽線上音樂。由於眾多優秀的APP遊戲的存在,移動平臺的使用者很少會產生玩網頁遊戲的需要。

當使用者需要訪問YouTube、Vimeo等視訊網站時,他們會傾向於訪問更為穩定、耗電更少的HTML5版(YouTube、Vimeo等視訊網站大多會同時提供Flash和HTML5兩個版本)。在這種情況下,相容性差、不穩定、費電的Flash player顯得頗為雞肋。就目前來看,HTML5要比Flash更加適合移動平臺。

雖然,有人堅定地認為Flash這種必須依賴外掛的形式生存的“寄生物”可以被“寄主”輕易地遮蔽、封殺,最終消失。然而東方邏輯往往很難推算出西方戰局——即便是著名的反Flash“藝術家”喬教主,也不會選擇在自己的桌面級系統上將Flash遮蔽掉。遮蔽、封殺競爭對手這種行為,在文明世界的使用者看來,實在是在太過“重口味”。在媒體宣傳尚未到位,Flash還未被塑造成“全民公敵”之前,這種做法無疑太過冒險,難以贏得使用者的選票。要知道,在矽谷很難上演3Q大戰這種“大尺度激情動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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