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公司做網際網路產品的 N 個思維毒瘤

搜狐IT發表於2014-02-03

  前段時間寫的《對比技術宅與高富帥,從追女神談做產品!》被很多搞技術的夥伴議論,有爭議、有認同,網際網路就是這樣,沒有爭論的話題怎麼能成觀 點?今天撰稿第二枚,繼續上次的話題還談技術公司做網際網路產品的一些思維弊病,我覺得這些弊病用毒瘤形容,應該夠用,有些技術思想真是病,想要轉型還真的 得下定決心去治療。

  我所任職的公司就是一家安全公司,轉型前的主營業務是以為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廠商提供安全服務為主,這兩年正在轉型佈局網際網路市場,於是就把我眼見為實的一些案例拿出來和大家一起分析,希望同行不要因此中槍。

  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惰性營銷思維

  古話說酒香不怕巷子深,寓意“如果酒釀得好,即便在很深的巷子裡,也會有人聞香知味,前來品嚐。”在技術型的公司也有這樣的一種思維,我們總會 認為產品如果做的技術夠牛逼,技術夠硬,所以放到網際網路上就會有使用者主動前來並且使用,於是公司會把精力重點放在如何把“酒”釀香,卻很少重視產品推廣運 營,最後我們確實做了很多好的產品,但是卻很少有使用者知道我們的產品。

  網際網路產品和巷子其實是不同的,你的酒再香只能感染到身邊的人,卻無法讓更遠的人知道,一個網際網路產品一旦大眾化,就一定要把它宣傳出去。

  技術超於商務的錯誤用人思維

  技術性公司普遍都會把技術能力作為公司的發展核心,所以在用人方面為了鞏固產品的核心能力,頻繁的招募更牛的技術人才到團隊裡,而對於商務/業 務人員,一般只會放2到3個人左右支撐整個商業模式,以前做專案的時候這樣的人員分配是很合理的,但是到了網際網路產品的時候,就會發現很多問題。

  在這個產品體系裡,技術的職責就是做好產品,越牛的技術人員,招募過來的成本就越高,而商務人員是產品體系裡的銷售人員,他的職責是變現是為公 司創造商業價值,真正賺錢的是他們,我們算一個有意思的賬,增加一個技術人員就多了一份消耗,增加一個商務人員就多了一個為公司創造商業價值的人,顯然為 了公司更好的生存,用人方面還是偏商務的要更實際一些,產品做的再好沒人給你賣,怎麼把錢賺回來?

  產品經理的貪婪思維

  一些產品經理在做產品的時候總喜歡把攤子鋪的很大,總是在潛意識裡想要把產品做的盡善盡美,希望自己的產品擁有行業內的一切功能,但實際產品運 營的過程中卻恍然發現,由於產品框架過大,造成連帶的運營人員用人需求也跟著變大,實際運營的人員因為產品框架太大被拖累,忙東忙西,導致產品根本run 不起來,這個產品出現你後會發現,產品的聲音起初鬧很大,但是後續慢慢的淪為了蝸牛式發展。

  服務客戶淡化使用者的傳統思維

  傳統企業轉入網際網路行業都很難改變這樣的思維,在傳統企業過程中,買賣是直接的對應關係,你付錢我對你服務,你如果不付錢這個交易就無法建立,演變到網際網路上,網際網路產品就多了使用者與客戶的概念,什麼是網際網路產品客戶?

  我對網際網路產品的使用者是這樣定義的,即使用你的網際網路產品並願意為之付費的使用者,就是網際網路產品客戶。

  通過產品屬性你會發現,網際網路產品有一個奇特的屬性,一般不一定會直接交易,而是先做使用者後升級成為付費使用者演變成客戶的,所以傳統企業的這種只服務於客戶淡化使用者的思想在網際網路上就行不通了。

  總結這幾種存在弊端的錯誤思維,如果一個技術公司轉入做網際網路產品的時候,我們不難總結到,在網際網路上做產品,你一定要先把產品的一個功能做 好,把產品宣傳出去吸引網民前來使用併成為你的使用者,取得使用者信任後廣納商務人才與使用者建立廣泛溝通,講其中一部分的使用者變成你的客戶,才能創造更好的價 值。

  PS:

  網際網路產品最核心的是使用者,所以一定要大力發展使用者,只要你的產品有大量的使用者在使用,並且擁有高度的使用者粘度,就不怕沒辦法創造商業價值,廣告價值只是使用者價值中最常見的價值體系之一,下次文章會和大家分享,什麼是使用者的核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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