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設計中的5 個最具爭議性的話題

comsharp發表於2012-08-10

  在 Web 空前繁榮的今天,有關 Web 設計中的各種觀點很多會成為話題,有的很快達成一致,有的則一直爭議下去,本文講述 Web 設計中的 5 大經典爭議,這些爭議從它們誕生的那天起,就被正反兩方爭得不亦樂乎。

爭議之一:連結是否應該在新視窗開啟

正方:

  外部連結應該始終從新視窗開啟,當你瀏覽一個站點的時候,點選了一個連結,卻被帶到另外一個站點,你在這個站點的會話也因此丟失,這實在令人惱怒。 因此,站點內的連結可以在現有視窗開啟,而站點外連結則應該在新視窗開啟。

反方:

  作為 Web 設計師,我們不該控制使用者的行為,一個連結是否在新視窗開啟,應該是使用者自己的選擇。剝奪使用者的控制權,在使用者的桌面上開啟一堆視窗或標籤,這才是真正讓 人惱怒的事。如果使用者想開啟新視窗,他們可以自己選擇,而對非熟練使用者,新視窗讓他們丟失了後退按鈕更讓他們無所適從。

和事佬:

  總體來講,應該避免使用新視窗開啟連結,但在某些場合,如開啟購物車中的幫助連結,開啟一個非 html 檔案(如 PDF 檔案),應該使用新視窗。為了提高易用性,最好在需要開啟新視窗的地方,用一個小圖示提示一下。

爭議之二:在連結中應該使用諸如Click here 一類的籠統詞彙嗎?

正方:

  事實證明,Click here 比描述性的連結更容易獲得點選,因此應該使用該詞彙以獲得更好的點選率。

反方:

  Click here 一類的連結損害 Web 的易用性,使用者在點選之前,只能通過周圍的上下文關係猜測這個連結是做什麼的。Quality guidelines 建議,任何連結文字都應該明確描述該連結的目的。

和事佬:

  為了提高站點的易用性,可訪問性和 SEO 效能,應該始終使用描述性連結。很有趣聽到有人說 Click here 比描述性連結可以獲得更多點選率,不知道那些點選進來的人是不是看兩眼就離開了。

爭議之三:使用該繼續使用 b 和 i 兩個標籤?

正方:

  如果你僅僅想把一個詞設為粗體,而這個詞並沒有強調錶示重要的意思,應該使用 b 標籤,不該用 strong 標籤,讀屏軟體對 b 和i 標籤有不同的發音,而 HTML5 規範中仍包含這兩個標籤。

反方:

  這兩個標籤的作用是將文字設定為粗體或斜體,從語義角度看,任何裝飾性的東西都應該使用 CSS 實現,如果要強調一個詞語,應該使用 strong 或 em 標籤。

和事佬:

  b 和 i 標籤不應該用於修飾文字的式樣,這些視覺的修飾應該交由 CSS 處理。如果要強調一個詞彙或語句,應該使用 strong 或 em 標籤。只有在那些沒有別的標籤可用的場合,才可以考慮 b 和 i 。

爭議之四:站點 Logo 是否因出現在 h1 標籤中?


正方:

  Logo 不應包圍在標題標籤中,標題標籤應該包含這個頁面的標題或描述性內容,這是 SEO 的最佳方式,否則,站點中的每個頁的標題豈不是全變成公司名字了?

反方:

  一個站點最明顯的標誌是它的 Logo, 而 h1 是一個頁面最頂級的標題,將 Logo 包圍其中很自然,這樣,即使沒有 CSS 人們也很容易該明白這個頁面的結構。

和事佬:

  標題標籤的作用是描述內容的層級結構,如果一個站點有一個描述站點內容的標題,應該放在 h1 中,否則,第二級結構或描述性的物件,就是 Logo。

爭議之五:是否應該支援 IE6?

正方:

  IE6 現在仍佔有 10% 的市場份額(在國內更高-譯者注),因此,網站毫無疑問應該支援 IE6。世界上仍然有很多公司的系統仍需使用 IE6 訪問,另外,還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怎麼升級他們的瀏覽器。

反方:

  IE6 已經過時,不支援最新的 Web 技術,它給線上使用者帶來安全隱患,也是眾多 Web 開發設計師的噩夢。包括 YouTube 在內的大型站點已經停止支援 IE6。 你也不例外。

和事佬:

  IE6 毫無疑問在衰退,隨著大公司對它的拋棄,它的死亡可能來得比預期還快,是否支援 IE6 要看的具體情況,可以考慮為 IE6 使用者提供最基本的頁面格式,而不必為它掙扎。

本文來源:http://line25.com/articles/top-5-web-design-debates-that-cause-the-most-rio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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