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日常消費的主要場所。當我們談論家庭消費時,總是把它跟享樂、休閒、愉悅、浪漫、輕鬆等聯絡在一起的,它與生產勞動被分別塑造成為兩個截然不同的形態:生產勞動是艱辛的工作,家庭消費是生活的享受。然而,在家庭日常生活中,並非所有的消費都是這樣的富有浪漫氣質和享樂色彩,當我們把消費和勞動看作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形態時,就已高估了消費的享樂性忽略了消費本身也是一種工作或勞動,也是需要付出時間和精力的。尤其是像日常採購這樣看似普通卻又是維持家庭生活所不可或缺的消費活動,其本身所具有的勞動屬性遠遠超過享樂屬性。超市購物時的千挑萬選、市場買菜時的精打細算,凡與家庭日常消費有關的,均牽涉到時間的分配和勞動的付出。

在夫妻雙方的家務分工中,誰來負責選購孩子的學習生活用品、給家人或親戚朋友挑選禮物以及家居的裝修和維護等事項,都會對其家庭生活幸福感產生影響,長期忽略購物這些瑣碎日常消費方面的付出和貢獻,必將引起家庭內部的矛盾和糾紛。

因此,一切浪漫的東西皆有可能煙消雲散。圍繞家庭日常消費的決策與勞動過程,已構成一個微觀的家庭政治或性別政治問題,其中涉及到夫妻權力協商和情感投入的交錯影響。家庭日常消費中的性別不平等是一條十分敏感而又隱蔽的神經,只有從其浪漫倫理中找回“主婦採購”的勞動價值,才能更為深入地理解性別不平等的根源。

本文選取了第三期(2010年)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個人問卷資料庫,選擇“已婚”且與配偶共同居住的受訪者作為研究物件,在剔除未婚、離婚、喪偶等樣本以及其它變數的一些缺失值之後,最終用來分析的樣本量為19910份,其中男性為9765人,佔49.05%,女性為10145人,佔50.95%。

文章將夫妻雙方承擔消費勞動的情況分為三種最基本的關係型別:第一,支配型消費勞動關係。這是基於特定的夫妻權力模式而展開的消費勞動關係,它使得夫妻其中一方不得不承擔更多的消費勞動。根據調查問卷中對“夫妻相比較而言,誰在家庭中更有實權”這一問題的回答作為核心指標,文章把夫妻權力模式分為丈夫更有實權、妻子更有實權、夫妻實權差不多三種型別。

第二,情感型消費勞動關係。這種關係型別主要考慮的是伴侶雙方的情感投入在家務勞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情感投入即夫妻之間的親密程度,文章通過問卷中的一組描述性問題來建構一個量表對其進行測量,量表包括“配偶能傾聽您的心事和煩惱”“在重要的事情上配偶會徵求您的意見”和“您想做的事一般能得到配偶的支援”三個問題。

第三,情感與權力互動作用的消費勞動關係。這是為了研究在不同夫妻權力模式的家庭中,夫妻情感投入程度對日常採購是否產生不同的影響。基於這三種關係型別,本文分別提出了三組研究假設,並使用上述資料進行檢驗。

如表一所示,在中國,絕大多數的家庭日常採購是由妻子完成的。不管是在城市還是農村,女性從不承擔家庭日常採購的比例極其之低,均不足2%,日常採購全部由女性承擔的,均在四分之一左右,大部分由女性承擔的也在四成左右;而全部由男性承擔的,比例非常低,都沒有超過5%,很少承擔日常採購的男性,則超過了四成。

進一步從城鄉差異來看,在從不承擔日常採購的受訪者中,城市男性所佔比例最高,城市女性比例最小;承擔日常採購約一半及以上的受訪者中,農村男性比例均高於城市男性;而大部分或全部承擔日常採購的城市女性比例也都高於農村女性,從這裡可以看出,城市女性承擔家庭日常採購的比例是最高的

從家庭收入分層來看,如表二所示,城市中等收入階層的女性是日常採購比例最高的群體,承擔約一半及以上日常採購的中等收入階層的女性累計已達88.55%,均高於低收入階層的女性和高收入階層的女性,而且,高收入階層的女性日常採購(約一半及以上的比例累計為85.77%)也略高於低收入階層女性(82.98%)。相對而言,中等收入階層和高收入階層的男性日常採購負擔是最輕的,其從不或很少承擔家庭日常採購的比例均超過一半以上。

接下來,筆者採用定序logit模型對研究假設進行驗證。在支配型消費勞動關係的檢驗中,研究發現,資料結果與研究假設恰恰相反。也就是說,受夫妻權力模式支配的消費勞動關係,並非如預設的那樣,權力越大就可以承擔越少的日常採購任務。筆者認為,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結果是因為消費決策並不等於消費勞動,“誰說了算”並不意味著誰就要來做這個事。家庭日常採購兼具消費和勞動的雙重屬性,作為一種勞動過程,夫妻之間的權衡或分工可能就此展開。

在情感型勞動關係的檢驗中,相關研究假設得到支援,即配偶情感投入程度對家庭日常採購有非常顯著的負向影響。換言之,對男性來說,配偶的情感投入越多,本人承擔日常採購的任務就會越少,對女性來說亦是如此。可見,作為消費勞動的日常採購,也是一種情感型的消費勞動關係。

但是,在情感與權力互動作用的消費勞動關係中,文章通過模型中的兩個互動項,發現了幾個明顯的變化,這也是本研究最重要的發現:

在丈夫更有實權的家庭中妻子情感投入越多,丈夫承擔家庭日常採購的概率就越低;丈夫情感投入越多,妻子承擔日常採購的概率也就越高。

在妻子更有實權的家庭中,對妻子來說,她的家庭權力狀況,並不能顯著改變丈夫承擔家庭日常採購的概率;而對丈夫來說,通過他所擁有的家庭實權與情感投入的互動影響,不僅可以非常顯著地減少自身的勞動負擔,而且大大地增加了女性的勞動負擔。

千百年來,女性默默無聞地付出,在很大程度上都被視為女性對丈夫和家庭的一種心甘情願、不求回報的情感勞動,而從勞動的視角來重新審視今天依然廣泛存在於家庭之中的消費勞動分工,我們不難看到,表面上浪漫的家庭日常消費背後所隱藏的深刻的性別不平等,女性一直以來被父權制傳統中的親密情感所綁架,而陷入了無休止的消費勞動泥潭之中。本文的結論,展現了在情感的包裹下,夫妻權力的微觀運作邏輯。

結合上面的實證分析結果,我們已更清晰地認識到,家庭作為日常消費的一個基本單位,並非是完全經濟理性的,而更多地是與夫妻的情感和權力有關,或者說在家庭消費中,不是誰的收入更高或者教育程度更高,就是誰說了算,其中牽涉到的是夫妻雙方複雜的情感與權力的糾葛,過於強調把“主婦採購”視為女性心甘情願的情感付出,會掩蓋日常消費背後的性別不平等。

當代中國家庭正在經歷前所未有的變遷,已婚婦女的就業率越來越高,相伴而來的是女性的消費能力也越來越強,同時,家庭消費勞動的社會化程度也越來越高。這似乎預示著女性有更好的能力和條件,可以從繁瑣的家庭消費勞動中解放出來,投身在自己的事業中,進而提高女性的家庭和社會地位。

然而,這只是我們的一廂情願。在消費社會的邏輯中,消費只是女性的一個神話,當我們從勞動的角度來重新審視日常消費時,可以發現,消費能力的提高並沒有真正使女性從繁重的勞動中解脫出來,類似“影子工作”的消費勞動更不是一種浪漫化的閒暇活動,相反,家庭消費勞動借情感之名,很大程度上掩蓋甚至固化了性別不平等。

本文之所以只選擇了家務勞動中的“家庭日常採購”一項內容作為分析物件,正是因為它兼具了消費和勞動的雙重屬性,可以讓我們從消費的浪漫倫理之中,找回勞動的價值差異,進而窺探情感與權力相互交織的可愛與可恨之處,由此對購物文化背後的性別不平等進行深刻反思。

當然,消費的內涵遠比本研究結果所呈現的更加複雜,特別是對女性來說,在消費主義盛行的時代,她們與消費的關係更加多元化和個體化,消費不會是純粹的享樂或純粹的負擔,而是亦可以作為自我認同或自我賦權的工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對推動性別權力結構的平等化有著積極意義。從這一點來看,本研究對情感和權力的分析還是一個未竟的結果。

文章詳細研究成果《情感、權力與消費勞動中的性別不平等——以家庭日常採購為例》一文發表於《青年研究》2018年第5期

作者:林曉珊/浙江師範大學法政學院教授、副院長  來自: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