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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當前的收入分配格局正在從“金字塔形”轉變為“葫蘆形”,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苗頭,近期不可能很快實現“橄欖形”格局;“橄欖形”的實現條件至少包括較高的收入水平、較低的分配差別、“鐘形”人口/收入分佈結構等;目前須擺脫“葫蘆形”分配趨勢,加快轉變為“寶塔形”格局,才能跳過“中等收入陷阱”,進入發達階段並實現“橄欖形”。為此必須持續提高發展水平,同時加大分配體制改革,形成與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分配格局。

一、問題的提出:關於收入分配格局研究的幾個角度和方法

關於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研究,可以從多個角度進行。可以研究居民收入差別的長期趨勢呈現什麼形狀(簡稱“收入差別軌跡”),是波浪的還是倒U形的;也可以研究單位人口比重對應的收入水平的形狀(簡稱“人口/收入分佈”),是鐘形的、單峰長尾形的還是雙峰形的;還可以研究不同收入水平組對應的人口比重的形狀(簡稱“收入/人口分佈”),是金字塔形的還是橄欖形的。①自改革開放以來,關於前兩種收入分配格局的研究,在國內外學術界均有不少研究成果。比如,陳宗勝提出並試圖論證的“公有主導經濟收入分配倒U理論”[1][2],就是關於第一種收入分配格局的研究;也討論過中國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呈現“雙峰長尾形狀”的假設[3]140,即是關於第二種收入分配格局的研究;而關於第三種收入分配格局的研究是前幾年才提出來的,討論較多的是所謂“橄欖形”格局等。②

從“收入/人口分佈”角度來研究收入分配格局,在平面幾何圖形上,就是人均收入水平與對應的人口比重所形成的關係圖。這種關係圖有多種形狀,能夠通過“讀圖”而比較直觀地反映出一個經濟體在某個時點上的收入分配格局。比如,所謂“金字塔形”收入分配格局,即中低收入者佔絕大多數,而高收入者較少,居民收入分配格局類似於一個上尖底寬的金字塔。③又如,所謂“橄欖形”分配格局,就是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都相對較少、而中等收入者佔大多數的收入分配結構,類似一個兩頭尖中間大的橄欖。此外,本文後面還描述了其他一些形狀,如所謂“葫蘆形”分配格局,指全體居民形成為兩個眾陣列,收入水平高些的人口比重較小,收入水平低些的人口比重大些,類似一個“葫蘆”。所有這些圖形,都是對“收入/人口分佈”關係的概括,有助於直觀地對分配格局形成一個基本的概念。

從研究的深度和文獻數量看,學術界使用這種方法研究收入分配格局的討論較少,多滿足於以前兩種傳統方法,沒有對以一定收入水平對應的人口比重(即“收入/人口分佈”)表示的收入分配格局予以深究,更少有學者將中國居民分配格局的趨勢從這一角度描繪出來。比如,按此方法,目前我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是比較“尖銳”的金字塔形,還是比較“扁平”的金字塔形?下一步的趨勢圖是怎樣的?已開發國家居民收入分配的歷史軌跡圖是怎樣的?不同發展階段或不同發達程度國家的收入分配格局圖有什麼不同?從“金字塔形”能否直接過渡到“橄欖形”?對這些問題似乎沒有多少人細究。然而,這正是研究收入分配規律需要認真回答的問題,也是研究收入分配格局時不能迴避的問題。

實際上,要從“收入/人口分佈”這樣的角度進行收入分配格局研究是很不容易的。首先,理想的橄欖形格局與經濟發展水平、收入分配差別狀況等多重因素密切相關:橄欖形的高度取決於最高收入組的收入水平,橄欖形的寬度取決於中等收入階層、眾陣列階層及最低收入組的人口比重。其次,多高多寬的橄欖形才算理想的橄欖形,這是一個包含著價值判斷的問題,不同國家會有不同的標準,同一國家在不同發展階段的分配格局也是不同的。再次,這與以基尼係數表示的收入差別是不同側面,二者有聯絡,但並不一致;因為同樣的基尼係數可表現為不同的幾何形狀,而與理想的橄欖形對應的基尼係數究竟為多少?這些問題都需要深入加以研究。

本文所做的研究主要包括:

第一,對當前我國居民總體上以及部分省市的收入分配格局進行客觀描畫並加以具體分析;

第二,嘗試利用資料模擬的方法,對所謂理想收入分配格局進行探討;最後,提出了改革改進我國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建議。

二、我國當前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從“金字塔形”向“葫蘆形”演變

當前我國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是改革開放以來一系列經濟發展因素和體制改革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有一個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演變過程。許多學者從以基尼係數表示的中國居民收入差別變動趨勢的角度,進行了大量研究。比如,陳宗勝帶領的課題組就進行了長期跟蹤性研究。④1981年,全國居民總體的收入基尼係數是0.2635[3]174,是一種極端平均型的分配格局;到1990年和1999年分別擴大為0.3228、0.4019[4],至2009年達到最高的0.4714,呈現為差別偏大型;之後到目前這幾年則略微下降,分別是0.4615和0.4613[1][2]。這同國家統計局公佈的資料略有差別但趨勢基本一致。⑤這樣的變動軌跡與陳宗勝試圖論證的“公有主導經濟收入差別倒U模型”的預測非常接近[4]。這樣角度的“收入差別軌跡”研究,能夠清楚地表明居民收入差別在二元結構轉換中的總體變動情況,但卻不能直觀地顯示出社會各階層的關係變化。因此,還需要從一定收入水平對應的人口比重即“收入/人口分佈”的角度,進一步研究收入分配格局。

根據研究需要和資料可得性,我們從“收入/人口分佈”這一角度,分別畫出了1985、1990、1995、2002、2005、2007、2010年的收入分配格局圖形(見圖1)。⑥由對比可知,20世紀90年代中期之前我國的收入分配過度平均,而且居民收入水平非常低下,基本都處在最低收入階層,全體居民都集中在人均收入一萬元以下的範圍內,在圖上都處於接近橫軸的位置,呈現為扁圓的“飛碟形”。這清楚地告訴我們,這種收入差別過度平均狀況的根本原因是,經濟不發達,“餡餅”太小,居民相互之間不可能有太大的差別;而收入差別過度平均反過來又抑制人們的積極性,從而抑制了經濟發展。在改革開放前,中國經濟社會就是陷入了這種“低水平惡性迴圈”中。問題的核心是想方設法發展經濟,做大“餡餅”,關鍵措施在於保持全體居民收入不下降的前提下,允許一部分有能力的人先富起來,差別適度拉大,刺激經濟增長。⑦於是,這樣的收入差別擴大就是發展中、增長中的擴大,是健康的、可持續的分配關係。這裡所描畫的圖形清楚地表示了這種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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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中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演變

說明:(1)縱軸為家庭人均收入(人民幣元),橫軸為某一收入水平對應的人口比重;(2)人均GDP資料均調整為2010年價格,並按2010年兌美元匯率加以換算;(3)基尼係數是本文作者根據重新構建的“收入水平/人口比重”的五分組資料,利用“萬分法”計算得到,下同。見參考文獻[1][2]。

一旦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的政策實施以後,情況就逐漸出現了變化。圖中可形象地看到,“飛碟”頂部的“天線”愈來愈長、愈來愈粗,收入分配格局即由扁平的“飛碟形”逐步轉變為“金字塔形”結構:較高收入者愈來愈多,相應地較低收入眾陣列的比重逐漸減小,到1990年已有少數人口的收入超過10000元,到2000年則有部分人的收入達到30000元。隨著經濟快速增長,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實現大幅增加,2010年我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到19109元、5919元,是1995年的3.66倍和2.71倍,其中最高收入者達到50000元甚至更多:人們的收入差別在收入提高中逐步擴大。

這裡,需要對眾陣列的概念略加解釋。所謂“眾陣列”,是指收入水平相對比較接近的人口比重最大的組別。通常,在任何經濟社會中,各個收入階層的人口比重都是不同的,其中總有一個是相對比重最大的組,則稱其為眾陣列(如果有第二大的組別則稱為“次眾組”)。眾陣列的比重大小和位置直接決定一個社會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形狀。“飛碟形”就是眾陣列(幾乎全部人口)都處於低收入水平;而“金字塔形”則是眾陣列人口(依據金字塔的形狀其比重可能從40%-80%不等)處於較低收入階層,而各較高收入組的人口隨著收入水平提高逐層減少;當較大的眾陣列的位置處於高收入層次時,收入分配格局就變為“陀螺形”。如此等等,中間還有若干其他形狀不再贅述。

眾陣列的平均收入與社會的平均收入有聯絡也有區別。眾陣列的比重越大,則其平均收入越是接近於社會的平均收入,甚至等於平均收入。我國1985年前後情況大致就是這樣的,見圖1中所標示的1985年的情況。眾陣列的平均收入越接近低收入水平,則此經濟體越是落後和貧窮;反之,越接近高收入水平,則此經濟體就越先進和富裕。

眾陣列與中產階級或中產階層的概念有聯絡但也不是一回事。本課題組曾對中產階層做過專門研究[5][6],劃分中產階層的因素有多種,涉及到職業、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其中以收入水平為依據時,在各個不同社會也不完全相同,但大體一致並且可比。因此,中產階層在貧窮社會裡比重很小,而在富裕社會中則可能是主體。眾陣列與中產階層在大多情況下都是不一致的,只有在中產階層變為眾陣列時二者才是一致的,而這正是我們要探索和追求的。

利用眾陣列的概念進行分析,具體而言,我國1990年以前,按年人均收入水平10000元(1773美元)測度,幾乎全部居民(眾陣列的比重最大)都處於這一水平之下(那時的“萬元戶”是最高收入階層),因而是高度平均的“飛碟形”,如圖1中最左邊的圖形;以後各年隨著經濟發展,高收入人群逐年增加,而低收入的眾陣列的比重逐步減小,比如1995年多達95.8%,2002年為90.6%,2005年下降到80.2%,2007年進一步下降到73.4%,2010年則降至59.4%。這在圖1的收入分配格局圖中都有所反映。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我國收入分配格局呈現明顯的“金字塔形”。當然,金字塔的形狀也在變化,基座逐步收窄,塔尖越來越高,隨著收入超過10000元居民比重的不斷上升,其中部和上部不斷加寬。特別是2000年後的幾年,人均收入超過24000元的高收入居民比重從2002年的2.6%上升到2005年的6.7%,2007年進一步上升到10.2%,2010年則已達18.7%。中高收入階層比重相對於低收入階層比重的逐步擴大,使我國收入分配格局從“飛碟形”加速向“金字塔形”演變。但是,從演變過程的趨勢性特徵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可能使得收入分配格局衍生出新的現象,即出現一個不同於眾陣列的“次眾組”,從而使得收入分配格局整體上呈現為“葫蘆形”。這是值得密切關注的現象,因為它涉及到我國進入中上等收入發展階段以後,⑧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當前的金字塔形收入分配格局會向什麼方向演變,從而也涉及到所謂的“中等收入陷阱”問題。

為了謹慎起見,可以進一步考察我國代表性省份的情況。我國目前整體上人均GDP只有5000多美元的水平,但有些省份的人均GDP已經超過10000美元,因此在全國整體更高收入水平的連續時序資料不具備的前提下,可以參考不同發展水平下有關省份的情況。

為此,我們選擇了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省份,研究其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狀況,其中以較高人均GDP的省份作為中國未來中上收入階段的代表(雖然這樣做是有侷限性的)。

我們根據資料可得性選取十個省市,並利用各省市統計年鑑中的城鄉居民收入分組資料,對各省市2010年的收入分配格局加以刻畫,得到圖2。由圖2可以發現,經濟發展水平最低(相當於低收入和中低收入階段)的貴州、安徽兩省中,其居民年人均收入低於12000元的比重分別達到78%、70%,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呈現明顯的“金字塔形”結構。而經濟發展水平更高(相當於中上收入水平)的河南、湖北、福建、遼寧、內蒙古和江蘇等省市,其居民年人均收入低於12000元的比重分別為71%、72%、46%、61%、58%、42%,其中除了河南的收入分配格局仍然接近金字塔形外,其他多個省份的收入分配格局均在“金字塔形”的基礎上演變出新的類似“葫蘆形”特徵。特別是遼寧的情況很具有典型性。如果用本文開始介紹的第二種收入分配格局的方法來描畫,則多數都會呈現出明顯的雙峰長尾形狀(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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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010年中國十省市居民收入分配格局

說明:(1)縱軸為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單位為元,橫軸為單位收入水平對應的人口比重;(2)人均GDP資料均調整為2010年價格,並按2010年匯率換算為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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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居民收入分配格局雙峰圖(以遼寧省2010年為例)

資料來源:作者根據遼寧統計年鑑資料計算並繪製。

再考察經濟發展水平最高的北京和上海兩市,其居民人均收入低於12000元的比重分別只有14%、8%,而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呈現出似乎差別較大的特徵,值得稍加分析。首先,這兩個城市的人均GDP都超過1萬美元,可以作為中國經濟未來的發展趨勢看待,即作為中國經濟進入中上收入水平的代表。其次,兩城市中的一個即北京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呈現出某種兩頭尖中間大的特徵,似乎預示著我們期待的格局--“橄欖形”的出現;然而,比北京收入水平更高些的上海卻仍舊顯示著較明顯的葫蘆形特徵。為什麼會出現如此不同?為什麼其周邊仍有近20%的收入實際更低的農村居民的北京市,比只有不足10%農村人口且人均收入水平更高的上海,顯示出更加先進的收入分配格局?究競哪個城市更可能代表中國正在進入的中上收入階段的趨勢?這需要我們通過分析做出判斷。

有關資料表明,北京作為首都,其常住人口的1/4是來自全國各地甚至海外的外來人員,而這些外來人員大多是收入很高的企業家、白領專業人員、官員等,上海雖然也有1/5多是國內外遷移人口,但大多是南方周邊地區城鄉人口的集聚,其收入相對要較低。這樣看來,正是北京作為首都的政治優勢,吸引了更多富裕人口,不僅抵消了北京農村人口較多的不足,而且使其整體上呈現出中等富裕人口比重更多的特點,不同於上海吸收的相對收入較低些的鄉鎮、農村人口。如此比較可見,雖然北京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圖呈現出比較理想的形狀,但其背後是政治因素起作用的結果,並不具有代表性,而上海的分配格局現狀的影響因素同全國大多數地區類似,因而更可能代表中國的下一步發展趨勢,即“葫蘆形”收入分配格局有可能是中國中上收入階段的近期特徵。換言之,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我國整體上的收入分配格局可能出現“葫蘆形”特徵,而不是人們期望的“橄欖形”。雖然如上文所論,就2007年和2010年全國收入分配格局來看,這一“葫蘆形”的特徵只是初現萌芽,還不十分明顯,但那可能是因為我國各省市經濟發展水平差別較大,在相當程度上平均化了各省份的獨立特徵,使得總收入分配格局圖形顯得更加平滑。

為什麼我國下一步的收入分配格局有可能會出現葫蘆形的結構,而不是橄欖形,需要認真研究和分析。這種情況表明,這個社會由一體化的總體收入水平較低的形態,逐步在平均收入提高中分離為兩個眾陣列,一個為主,另一個次之。其中,大的眾陣列的主要成份由農村居民構成,而次眾組則主要由城市居民構成。如此看來,這種葫蘆形格局是由於我國特定的以戶籍制度為特徵的二元結構造成的,是在城鄉收入差別過大⑨、城鄉戶籍制度僵化、城市化落後於工業化下的一種畸型的兩極結構。這一結構再次形象地說明中國社會的二元反差程度的嚴重性,說明中國社會中還遠沒有形成橄欖形格局所要求的中等收入階層;中等收入階層的比重還太小隻是處於兩個主體組的夾層中。這也預示著我國下一步發展過程中有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危險。⑩

為什麼葫蘆形格局可能導致此經濟體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因為相對於一元主體組成的社會,葫蘆形格局社會出現了收入組別分化,於是:

首先,這引致了社會需求不平衡,富裕組可能需要更多奢侈品,而低收入組則仍在為基本需求而努力,這可能誤導生產者和供給者,導致供給和產業結構錯位、生產和需求失衡;

其次,在一經濟體進入中等收入階段時,其基礎設施趨於基本完成,經濟社會正由投資推動轉為消費拉動,這就需要培育中產階層以形成消費主體,即形成以中產階層為消費主體的橄欖形格局,而“葫蘆形”恰巧是對橄欖形的否定,是通過對中產階層的抑制而得以形成的,因此也抑制了此社會的有效消費需求,造成內需動力不足;

再次,葫蘆形格局也會引發很多有關正義與公平的社會矛盾,導致民粹主義盛行,引發社會不穩定和不安定。這些因素的合力,無疑都可能導致經濟發展停滯不前,如陷泥潭。

解決的辦法主要應當在兩個大的方向上努力:

一是加速城鎮化,依據工業化和城鎮規模的發展需要,儘快使更多的農村人口轉為城鎮市民;

二是加快農村農業的發展,特別是通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支援農村農業發展。

從歷史上看,農民的低收入問題既是分配、再分配問題,也是發展、增長問題,而從當前看更多的是發展問題,不可能通過再分配手段一勞永逸的解決,寄希望於通過再分配手段解決城鄉差別問題是不現實的,而主要還是要著力推動整個國民經濟增長與發展水平的提高。

通過以上對我國全國及部分有代表性省市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刻畫,我們發現,在三十幾年的時間內,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收入分配格局逐漸發生了重大變化,由初始的扁平“飛碟形”逐步演變為金字塔形,然後又呈現出“葫蘆形”特徵,並且短時間內不會演變為所謂理想的“橄欖形”。下面,我們通過進一步研究理想分配格局的實現條件,從而明確改進我國居民分配格局的條件、機制和政策措施等。

三、現實與理想格局的差距:實現“橄欖形”格局的條件

通過以上的現實考察,我們知道中國的收入分配格局正在從“金字塔形”向“葫蘆形”轉變。而一些回顧性文獻,也總結了已開發國家的經驗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教訓,清楚指明瞭一個經濟體處於中等收入階段的關鍵所在。?剛剛進入中等發展階段的中國,如何成功跨過中等收入陷阱,避開可能的“葫蘆形”收入分配格局,從“金字塔形”逐步轉為理想的“橄欖形”,?是一個關係中國改革、發展和現代化命運的重大課題。為此,本文以下進一步對所謂理想的“橄欖形”做一個大致地推測,以確定從現實格局到理想格局的差距,並提出有利於消除這一差距的戰略方針。

要確定最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就不可避免要牽涉價值判斷的問題,因為影響收入分配的因素實際上很多,要做出選擇就難免進行權衡取捨,而取捨的標準通常都會牽涉到價值判斷。其實,在影響收入分配格局因素的確定上就存在價值判斷,選取哪些因素,捨棄哪些因素,就是人們按自己的價值觀做出比較的結果。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下,可以進一步探討影響收入分配格局的因素及理想格局的確認。要確定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應當以不同的“理想”標準來深化研究,做更具體地描述。

第一,一般認為,從不同收入水平對應的人口比重的相互關係這一角度,即從“收入/人口分佈”的幾何形狀上考察,金字塔形、葫蘆形等分配格局是不理想的,而橄欖形的分配格局最為理想,即兩頭小、中間大的收入分配格局是適當的。但是,正如本文開始就說明過的,這種兩頭小、中間大的形狀可以有多種,如圖4中就有三個橄欖形(分別以實線、點劃線和短劃線表示),並且還可以畫出更多種。單一地考察可能都是理想的,因為都是符合橄欖形特徵的,因而很難確定哪一個是最理想的。但是,如果與“金字塔形”等其它各種格局比較而言,可能又都是比較理想的,都是可接受的。因此可以說,從形狀上考察,凡是具有兩頭小、中間大特徵的收入分配格局,就都是比較理想的;換言之,凡在形狀上不具有兩頭小、中間大特徵的收入分配格局,就都是不理想的。這似乎已經形成共識。但是同現實情況一比較,則雖然理想卻可能不具有現實性。我們的研究表明,更為現實的理想格局,可能是在保持“兩頭小中間大”基本特徵的條件下,其中一頭更小(富裕階層更小),即修正後的理想格局應為“中間大、下頭小(低收入階層)、上頭更小(富裕階層)”。

第二,要確定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應當從單位人口比重對應的收入水平的關係的角度做對應研究,這是以上討論的第二種方法(即第二種收入分配格局)。從這一角度研究,所謂“理想格局”,就是從“人口/收入分佈”圖形上選取“正態分佈”即“鍾型分佈”的格局。但是,毫無疑問,鍾型圖也有多種形式的,如圖4中右邊就有以不同標識表示的三種鍾型圖,實際上還可以有更多種。僅從圖形上看,三種或者更多種都可能是比較理想的,很難確定某一個是最理想的。本課題組曾以資料模擬方法專門討論收入分配格局的正態分佈[8],並將其假設為理想收入分配格局的特徵。然而,一些研究者對居民收入分佈所做的實證研究表明,居民收入應當呈現“對數正態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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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假設的“橄欖形”分配格局及其對應的鐘形收入分佈圖

註明:(1)左側為收入/人口分佈格局圖,其縱軸是家庭收入水平,橫軸為某一收入水平的人口比重;(2)右側為與左側格局圖對應的人口/收入分佈圖,其橫軸為家庭收入水平,縱軸為某一收入水平的人口比重;(3)該圖為作者通過模擬刻畫得到。

由於正態分佈是兩邊對稱的,大部分人口或者說眾陣列都集中在中間;而對數正態分佈是右偏的,大部分人口即眾陣列集中在左邊,而右邊則會存在略長的尾部,即在收入分佈中最高收入階層是不集中的,而是分佈在比例越來越小的條帶上,像是長短不一的“尾巴”。這樣的形態可能更加符合實際情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即便通過遺產稅、特別所得稅等調節措施,富裕及特別富裕階層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從現實中其他已開發國家的收入分配格局來看,其收入分佈幾乎沒有呈現標準正態分佈的。我國在未來發展中也必然遵循此規律。

第三,要確定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還必須具體地確定“理想的”收入分配差別。如果以某個指標如基尼係數來具體表示,就是要確定“理想的”基尼係數值或者“最優的”基尼係數值,但是基尼係數的計算同收入差別的幾何圖形也不是一一對應的,同樣的基尼係數可以有不同的幾何表現形式,不同形式的收入分佈函式也會得出不同的基尼係數[11]。因此,一些學者嘗試通過一定的假設來探索最佳基尼係數值。胡祖光在假設居民收入從低到高呈階梯狀分佈的前提下,推匯出基尼係數的理論最佳值為0.33[12];林毓鵬、王志江在相似的收入分佈假設基礎上,考慮最高收入組與最低收入組的收入比,得出基尼係數理論最佳值小於0.3267,但是不同的收入比對應著不同的基尼係數最佳值[13];而洪興建在假設收入分配為合意的橄欖形格局的前提下,得出基尼係數的合意值在0.3-0.4之間[14]。這些研究得出的結論雖然並不一致,但也是有參考價值的。正是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學界確立了以基尼係數判別收入差別狀況的經驗法則,即基尼係數小於0.2為絕對平均,0.2-0.3為比較平均,0.3-0.4為比較合理,0.4-0.5為差別較大,大於0.6為差別懸殊,其中0.4又被認為是基尼係數的警戒線。當然,如果仔細推敲,這一常規約定還是多少有些主觀和簡單化,但大致可行並可用。

以上我們綜述了學術界從不同價值觀出發,對理想分配格局的三個描述角度:首先,從“收入/人口分佈”即不同收入水平對應人口比重的關係看,其幾何形狀應當是中間大兩頭小的標準橄欖形,或者更實際些可能是中間大、下頭小、上頭更小的“橄欖形”;其次,相對應地,從“人口/收入分佈”即單位人口比重對應的收入水平的相互關係看,其幾何圖形應當是兩邊對稱的正態或鐘形結構,或者更可能是對數正態分佈的即長尾鐘形結構;再次,從收入差別程度即基尼係數值大小看,其理想的程度大約在0.3左右,而更可能的範圍約為0.3-0.4之間。凡符合以上三個角度描述的收入分配格局,應當是最理想的或者是可能理想的。

第四,要確定理想分配格局特別是要實現這種分配格局,還必須考慮經濟發展階段和收入水平的制約,以及經濟制度、收入分配製度及相關政策變動的影響。而以上分析是假定這些因素不變的、完全靜態的。下面,我們通過模擬研究來分析經濟發展水平或經濟發展階段等因素的制約作用,然後比較實際格局與理想格局的差距,進而把制度、政策變動引入分析。

選取我國2010年的實際收入分配格局作為參照,如圖5所示:2010年我國居民的“收入/人口分佈”關係圖形,呈現為從“金字塔形”向“葫蘆形”轉變的前夜;其對應的“人口/收入分佈”關係圖呈現為右側較長的偏尾形;相應的基尼係數值為0.4695。可見,按以上討論的理想格局標準,2010年我國的收入分配格局遠未達到理想狀態。下面,以我國2010年的收入分配格局為基礎,通過資料模擬的方法對我國未來的理想分配格局進行初步刻畫,相關假設條件均登入在表1,並相應顯示於圖6中[7]。其中,模擬1為理想的“橄欖形”,基尼係數為0.2986,其“人口/收入分佈”大致服從正態分佈,呈鐘形;模擬2和3的分配格局都為變異的橄欖形特徵(似鴨梨形),基尼係數分別為0.3019和0.3110,模擬2的“人口/收入分佈”大致呈偏尾的鐘形,服從對數正態分佈,而模擬3則呈左偏的分佈,也是相對比較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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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2010年我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及其對應的人口/收入分佈

註明:(1)左側為2010年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圖,其縱軸是家庭收入水平,橫軸為某一收入水平的人口比重;(2)右側為與左側格局圖對應的人口/收入分佈圖,其橫軸為家庭收入水平,縱軸為某一收入水平的人口比重。

2010年我國人均GDP是29992元人民幣,約合4430美元,而全國城鄉居民平均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約11000元人民幣,屬於中等經濟體的收入水平。根據表1中的資料,按照相應收入標準劃分,2010年我國居民中最低、較低、中等、較高和最高收入階層的人口比重分別為35%、24%、19%、9%和9%,這樣的結構是“金字塔形”的稍微變異,仍然是與目前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發展中的分配格局。作為對照,根據模擬資料測算了三種“橄欖形”收入分配格局的人口比重,分別見表1中模擬1-3各列對應的資料;如果再將模擬1-3進行平均計算,則可得到從低到高各階層的平均人口比重(見表中第四列資料),分別為13%、19%、23%、25%和20%。如上所述,通常認為,如果我國目前能夠實現這些收入分配格局中之一種,都應算是比較更理想的狀態。但是現階段我國能夠實現嗎?如果不能是為什麼?差距在哪裡呢?讓我們繼續分析。

表1:我國2010年的實際收入分配格局及三種資料模擬的理想分配格局

按收入分層(元) 2010年實際值 模擬1 模擬2 模擬3 模擬平均值 模擬理想比例
GINI=0.4395 GINI=0.2986 GINI=0.3019 GINI=0.3075 GINI=0.3097 GINI=0.3160
0-6000 35% 11% 14% 12% 13% 15
6000-12000 24% 18% 21% 18% 19% 20
12000-18000 19% 23% 26% 21% 23% 30
18000-24000 11% 25% 27% 23% 25% 20
24000以上 11% 23% 12% 26% 20% 15

 

注:(1)對照我國2010年的收入分配格局,假設居民最高收入組上限不變(橄欖形頂端固定),對各收入階層比重進行設定,模擬刻畫幾種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

在這樣的基礎上,進一步假設各階層的平均收入不變,並且各階層人口比重變動是通過平滑而非跳躍的方式向上一收入階層提升來實現,那麼從2010年的收入分配格局變動為“理想的”或“比較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可與表1中任何一列進行比較),將要求社會各階層做出很大的變動:最低和較低收入階層的人口比重,均需比2010年的實際比重有大幅度的降低,而中等、較高和最高收入階層人口比重,均需比2010年的實際比重有大幅度地提高?。這意味著收入分配格局必須強制推行深刻、急劇、重大的變動,必須通過收入再分配的激烈的社會“革命”,因而也極可能引起社會動亂,所以也是任何經濟體所不能承受的變動,即從操作層面看是不具有現實性的。換言之,要真正應對這一挑戰就必須在長期努力中創造條件,決不能通過短期或近視的“激烈的”再分配改革去完成,因而不是目前經濟發展階段能夠完成的,而是在經濟發展水平逐步提高到高收入階段才有可能完成的任務。

本文還進行了一頗具創新性的模擬測算:即假定在2010年的收入水平基礎上,通過改革強行把全部人口按理想的百分比(見表1中最後一列)分佈到低、下、中、上、高收入層次。測算的結果表明,雖然人口比重在各階層的分佈是合意的,但由於2010年高收入層次的發散特徵即較大的收入差別,其整體上反映“人口/收入分佈”關係結果的收入分配格局並非理想的“橄欖形”,如圖6中最後一圖所示。這再次說明,其一,所謂理想的“橄欖形”收入分配格局的實現,必須以適當程度的收入差別即“理想的”差別為前提,如果收入差別程度太大則無法實現;其二,在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現階段,僅通過再分配手段,則無論其措施有多麼激烈和深刻,都很難實現所謂理想的分配格局。

112112011

圖6:幾種模擬資料的收入分配格局形狀圖

註明:(1)上邊4圖為根據表1對應資料繪出的收入分配格局圖,其縱軸是家庭收入水平,橫軸為某一收入水平的人口比重;(2)下邊為與上邊格局圖對應的人口/收入分佈圖,其橫軸為家庭收入水平,縱軸為某一收入水平的人口比重。

為什麼以現實資料為基礎進行的推測計算,顯示出我國目前經濟發展階段無法實現“橄欖形”格局呢?稍加分析不難明白,其主要原因正是我國整體上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大部分居民的收入水平不夠高,還沒有形成構成眾陣列的中等收入階層或者中產階層。因為,上述模擬測算雖以假設各階層人均收入不變作為前提,但全部人口整體逐層向更高收入階層移動(即模擬中強行大量調減低收入階層的人口比重,相應提高其他各更高收入階層的人口比重)的模擬結果,同時就提出了大幅增加居民收入水平的條件要求。比如,根據表1模擬1-3計算的人口比重的平均數得到,要實現理想的橄欖形收入分配格局,則要求我國城鄉居民平均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應當達到17500元,比2010年實際的11000元的水平要高出近60%,與此高水平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對應的人均GDP應當為4.5-5萬元人民幣,約合8000 -10000美元左右,顯然這屬於我國未來若干年才能達到的中高收入經濟發展階段。

進一步,如果改變“假設各階層人均收入不變”這一推測的前提假設,即假設各個階層的收入水平是伴隨人口比重變動與經濟發展而上升的,那麼全部人口整體逐層向更高收入階層移動,特別是要形成中產階層作為眾陣列,會要求相應的收入水平有更大的提高,粗略估計至少要提高到人均GDP12000美元才能實現“橄欖形”的收入分佈。也就是說按假定的標準,只有達到經濟發展的高階階段或者說達到初步已開發國家的水平,才能真正實現“橄欖形”收入分配格局?。如此看來,通過資料推測表明,我國居民的理想收入分配格局的實現,必須是建立在持續推動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只有經濟增長到高收入階段,人均GDP超過12000美元才有可能實現,否則就不存在實現的基礎。

總結以上分析的結論是:在我國的目前階段,不可能通過人為地再分配“革命”來縮小收入差別從而實現理想的橄欖形分配格局,而應當保持適當差別以持續激勵和推動經濟發展,這才是硬道理;只有當經濟發展達到高收入階段才具有實現更加理想分配格局的基礎,才真正有可能實現“橄欖形”分配格局。當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也不能忽視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過程中的公平機制,畢竟理想的分配格局既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應是多種因素和條件集合的結果。

綜合起來看,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實現至少有如下幾個條件:

一是經濟發展水平應當初步發達,人均GDP應在12000美元以上;

二是收入差別基尼係數應降低在0.3左右;

三是人口/收入分佈應是鐘形長尾的。

如此,才可能實現收入/人口分佈呈“中間大、下頭小、上頭更小”的“橄欖形”。

四、結論和政策建議:堅定推進經濟發展與改革,持續提升分配格局層級

本文得出的基本結論是,在我國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大部分居民的收入水平較低,收入差別相對較小,分配格局基本呈現扁平的“飛碟形”;隨著經濟發展水平提高,居民收入差別逐漸擴大,分配格局逐步從平均型演變為“金字塔形”;由於在收入差別擴大中二元結構轉換緩慢、經濟社會結構調整不均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呈現出“葫蘆形”變異跡象,這是“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特徵性現象;我國必須想方設法避免這一現象或者快速通過這一時期,應當在推動經濟發展中,提升中等收入階層比重,即增加葫蘆形中部的人口比重,縮小居民收入差別,使收入分配格局先呈現為類似“寶塔形”,以更大的消費需求拉動經濟增長;當經濟發展到更高收入階段,至少是初級發達的經濟水平,才有可能實現或者接近實現“橄欖形”分配格局。

當然,在經濟發展到高收入階段以後,收入分配格局未必總是保持橄欖形格局,也可能出現反向變化。但是,我國當前還只是初步進入中等收入發展階段,距離形成“橄欖形”分配格局的發展水平還相去甚遠。因此,我國當下的主要任務是,以適度差別推動經濟發展水平持續提高,同時適當規範、調整收入分配格局,縮小不適當的收入差別,儘快推動二元特徵明顯的“葫蘆形”格局轉變為“寶塔形”,並逐步向更高階形態轉變。

在目前我國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的情況下,還面臨非常嚴峻的挑戰:

首先,必須以與當前發展階段相適應的收入差別作為激勵,繼續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大力提高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特別注重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

其次,必須深化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有序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在不斷提高最低收入階層收入水平的同時,加快培育中等收入階層;

第三,努力縮小現存區域之間、城鄉之間、行業之間過大的收入差別,適當調節最高收入層收入增速,堅決取締任何非法收入。

其中,擴大中等收入階層比重的主要對策包括:一是加速二元經濟轉換,推動持續城鎮化,依據工業化和城鎮規模的發展需要,儘快使更多的人口轉為城鎮市民;二是加快農村農業的發展,特別是通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支援農村農業發展,減少低收入群體的比重;三是加速金融體制改革,增加居民收入中資本收益的比重,鼓勵更多重視民營經濟和中小微型企業發展;四是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即服務業,為內需消費型經濟的擴張提供條件;五是加大教育培訓投入,培育大量專業人才、白領金領階層、中介管理隊伍,形成中等收入階層的主體;六是提高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和遺產贈與稅收等政策。舍此無法擺脫“葫蘆形”收入分配格局的“粘性”,唯此才能加快實現“寶塔形”,並在更高發展水平上逐步過渡到更為理想的“橄欖形”分配格局。

作者:陳宗勝、高玉偉,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

註釋:

①這種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是與第二種收入分配格局相對應的另一種研究方法,其優點是形象直觀,但缺陷是難以辨認小變化。實際上,還可以研究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等形成的格局。這些是研究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另外的角度,與本文的研究有聯絡也有區別。

②因其比較形象,故大多見諸政府檔案和行政講話。2013年2月3日由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制定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指明我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城鄉、區域和居民之間收入差別較大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扶貧物件大幅減少,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橄欖型’分配結構逐步形成”。另溫家寶在2010年2月號《求是》雜誌發表題為《關於發展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的幾個問題》的文章,其中提出“要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佔多數的‘橄欖形’收入分配格局”。

③據對我國2009年居民收入分配所做的估算,我國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大約為30%,而收入低於城鄉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人群比重高達62%。這樣的結構只能是類似金字塔的三角形。

④為節省篇幅不再一一列出,請參閱[3][4]。

⑤這與國家統計局在2013年1月1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釋出會上介紹的資料基本相同,但所使用的標準、口徑、資料有不一致處。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03年-2012年的基尼係數分別是0.479,0.473,0.485,0.487,0.484,0.491,0.490,0.481,0.477,0.474,顯示自2008年起逐年回落。釋出人馬建堂局長特別指出,2003年到2011年的資料是按照新標準、新口徑、老資料計算的,今後可能按照新標準取得新資料,即對上述這些歷史資料進行適當修訂(參見新華財經北京1月18日電(徐曼曼)).無論修訂與否,與我們的計算基本一致。

⑥本文主要利用2003-2010年的《中國統計年鑑》提供的分組資料,其中城鎮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為家庭人均純收入。這裡根據城鄉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將城鄉居民收入統一修正為以2010年價格表示.

⑦這是鄧小平理論的核心思想之一。中國八十年代後所有的改革開放措施都是從這裡衍生出來的。

⑧按照世界銀行2011年的收入分組標準,人均國民收入低於1005美元為低收入國家,在1006至3995美元之間為中等偏下收入國家,在3976至12275美元之間為中等偏上收入國家,高於12276美元為高收入國家.按當年匯率,中國2011年是5447美元,已經成為中等偏上收入國家。

⑨中國的城鄉差別以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表示,從2000年的2.8上升到2009年的3.3,近幾年略有下降;如果以基尼係數測度則城鄉差別佔總居民收入差別的60%以上,在全球比較都是較大的差別。

⑩導致“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除了收入差距過大和收入分配不公外,還包括創新能力缺乏和教育發展滯後等。

?關於已開發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上,“收入/人口分佈”格局的變動規律,值得仔細探討;其中高玉偉在其博士論文中,對部分已開發國家的收入分配格局進行了考察,發現相關各已開發國家也並非表現出一致的橄欖形,而是存在不同的特點;本文以下討論參考了此論文中的個別表述,但總體觀點屬於本文。特此說明,參見[7]。

?中間可能要經過“寶塔形”這樣一種過渡形態,即其中富裕、中等、貧窮等各個階層的人口比重相差不多,類似上下同寬的“寶塔形”。

?其中,Dollar and Kraay[9]的研究表明,在人口基數很大的情況下,居民收入應當服從“對數正態分佈”;林柏強[10]利用1985年我國農村家庭調查資料進行模擬,結果表明我國農村家庭收入分佈也服從對數正態分佈。

?計算表明,要從2010年的收入分配格局變為“理想的”分配格局,將要求有60%的最低收入階層進入較低收入階層,100%的較低收入階層進入中等收入階層,95%的中等收入階層進入較高收入階層,22%的較高收入階層進入最高收入階層。

?參見高玉偉在其博士論文中對部分已開發國家的收入分配格局進行的研究[7]。

?黨的十八大會議指出,要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製度,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調節力度,著力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專門論述了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係問題,提出“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摘自:《經濟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