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作者Chuck Blakeman 是Crankset Group 的 CEO。
2015年員工目標指數調查研究表明,28% 的員工是有目標的,我們將他們歸為“無論從行業還是從職能來看,最有價值、最具潛力的員工”。我們將其稱為“明確的目標”(Big Why):比賺錢更大的目標。
28%的員工將“明確的目標”方法應用到生活中的方法,他們的主要驅動力為:
- 個人成就
- 服務他人
相反,其他72%的員工的驅動力為:
- 地位
- 升職
- 加薪
每個人都可以成為目標驅動型員工
在這次調查中,出現了一些令人驚異的事情。28%的目標驅動型員工所掙的錢並不比其餘72%的金錢驅動型的員工少。這些目標驅動型員工來自各行各業,並且分佈在各個年齡階段。
調查表明:“不管使用哪種衡量標準,目標驅動型員工所獲得的結果比其他人要好。”
- 他們在工作時更加快樂
- 他們的工作做得更好,受到的評價更高
- 他們在公司待的時間更長
- 他們是公司的粉絲
- 他們更有可能成為領導人(掙的錢更多)
快樂在於過程中
72%的金錢驅動型員工可以做出改變,然而這種改變是快速的,而不是隨著時間的流逝逐漸改變的。很多中年人開始意識到這一點,他們決定自己不應該只掙錢或者只有一個光鮮的頭銜,他們應該有一個更好的原因讓自己存活於世。該調查指出了少數人能夠發現的生命原則:快樂在於過程,而不在於擁有。
上小學的時候,我記得買了一個裝電池的小型收音機。我的新鮮感只有3個月的時間。然後我想要一個大的。20年來,我買了大約6、7個立體聲裝置,供電能力更強大,功能更多,質量更好。我不斷尋找更貴的收音機,但是我在尋找收音機的過程中比擁有收音機時更快樂。
明確的目標可以讓你做很多事情——成為一個偉大的母親,參加公益活動,幫助其他人找到生命之所需。明確的目標並不是一些大型的目標,如解決世界性飢餓問題。明確的目標是持續的,一件不是為了掙錢也會主動起床去做的事情。
工作參與度是不相關的
該調查同時也說明了目標趨向型員工與經常說“工作參與度”的員工有很多不同點。有明確目標的員工不需要任何人來鼓勵他去工作。況且你也沒法真正的鼓勵他們去工作,你所能做的只是強制他們不讓他們工作(如果工作環境與他們的目標不符,他們會選擇離開)。
1、掙錢並不是初衷。除了掙錢,那些因為其他原因而工作的人可以掙更多的錢。
2、實現目標已不再是一種動力。快樂在於過程,而不在於擁有。
3、一生之中,我們註定要做一些重要的事。每個人每天都應該因為自己的追求而起床,你的追求比掙錢重要。
對公司來說,這項調查意味著什麼?
這項調查建議公司應該與員工之間建立聯絡,而不應該把他們當作“資源”。老闆應該知道如何工作才能幫助人們建立聯絡,提高個人影響力,不斷成長成長,而不是地位、升職和加薪。
在培養目標趨向型高階員工方面將會引爆一場新的戰役,公司爭先恐後在想該如何制定招聘機制找到這些人才。
你可以成為他們中的一員。今年,是目標驅動的一年。找到一種除掙錢以外的原因去上班,這樣既能促進工作,也能促進家庭生活,促使你在艱難的時期依舊可以起床去工作。你會更加快樂,形成更好的人際關係,更加積極上進,比之前追逐地位、升職和加薪時能掙更多的錢。
快樂在與過程,而不在於擁有。2016年,找到自己的明確目標,不斷前行。
自 36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