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訊息,為進一步縮小城鄉數字鴻溝,加快建設網路強國,促進鄉村振興和邊疆發展,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2018年度電信普遍服務試點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以加快偏遠和邊疆地區4G網路覆蓋,到2020年實現全國行政村4G覆蓋率(行政村4G覆蓋指該村村委會5公里範圍內有4G基站,或該村村委會、學校、衛生室及任一20戶以上人口聚居區均有4G訊號)超過98%。2018年支援建設4G基站約2萬個。

申報條件方面,《指南》稱,行政村無4G基站、邊境0-3公里範圍內20戶以上邊民聚居區、學校和衛生室,口岸、哨所及周邊道路等任一區域無4G網路覆蓋以及無4G基站的常年有人活動的海島/礁可以進行申報。申報時應充分考慮寬頻網路的先導性、基礎性和戰略性作用。

《指南》指出,實施企業確定後,試點地市政府與企業簽訂協議,按照實施方案約定承諾的支援政策等,報省(區、市)通訊管理局、財政廳(局)備案。省(區、市)通訊管理局、財政廳(局)與試點實施企業簽訂合同,報工業和資訊化部備案。合同簽訂後各省(區、市)財政廳(局)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企業撥付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此外,各方應按照合同和協議加強協同,確保試點任務按照時間節點高質量完成。基礎電信企業集團公司應統籌安排資金預算,及時保障資金投入。實施企業應按照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相關要求開展建設,鼓勵通過異網漫遊等模式向其他企業開放共享。

試點任務應在合同簽署後一年內完成,如確因自然條件限制等因素無法按期完成,應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向本省(區、市)通訊管理局提出延期申請。試點地市政府組織縣級政府開展專案初驗,各省(區、市)通訊管理局會同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進行終驗。

自 tech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