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發現了這樣一種趨勢:大家在消費數字內容的時候,通常是智慧手機,平板,電腦和電視混在一起用。而Google聯合全球最大市場調查公司之一的Ipsos和 Sterling Brands展開的調查,則為這種現象提供了一些非常有說服力的資料。

在提供內容消費服務上,智慧手機,平板,電腦和電視這四大類電子產品可以說是各有千秋,而Google的最新研究表明,當這四類產品被聯合在一起使用時,它們才發揮出真正的效力 ——目前美國民眾在媒體消費上花的時間達到了每天4.4小時,其中90%的時間屬於跨屏消費(那些紙質書籍,雜誌以及廣播的生存空間將越來越小)。這就帶 給了我們很多內容設計和內容展示方面的思考;而未來,大公司之間的爭鬥或許並非單純依賴於某個產品的功能開發,而是如何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跨屏使用者體驗。

Google的這項調查面向美國民眾,涉及1611名參與者,抽取了參與者第二季度的15738次媒體互動,8000個小時的活動資料。調查發現,大家在使用某類裝置時最常用的搭檔裝置便是智慧手機。這個結果或許不足為奇,因為智慧手機非常輕便,在很多時候都可以很好地補充電腦,電視和平板端的服務——不僅僅是上面的應用,還有它的語音和簡訊服務。

而使用者在觀看電視時候的狀態或許最能反映他們實際使用這四類裝置的情況:他們每次觀看電視的時間是43分鐘——這在四大裝置中是最長的。 不過,在他們觀看電視的77%的時間裡,他們同時也在使用另外一種裝置,比如說智慧手機和平板。

調查同時發現:儘管使用者把很多注意力放在了智慧手機和應用上面,但是他們每次在上面花的時間也是最短的——每次只有17分鐘,而平板,電腦和電視每次的使用時間則分別為30分鐘,39分鐘和43分鐘。

不過,儘管使用者每次在智慧手機上面的注意力最短,但它們卻是我們開啟線上活動最常用的入口。很多的線上活動都是先在智慧手機上開啟,然後在另外一個裝置上繼續(可能是因為另外一些裝置螢幕更大,使用更方便)。

這說明了什麼呢?或許,你的整個內容體驗並不需要為智慧手機定製,但是起碼最開始的那部分是需要這麼做的。而 且,這部分的使用者體驗還應該跟使用者在後續其他裝置上的體驗有一個非常好的整合——舉個例子:使用者可能會先在手機上看上某部電影,看個開頭之後又轉移到電視 上,又或者,他們會先在手機上瀏覽商品,然後繼續在電腦端完成購物。如何讓使用者無縫地完成這類線上活動,將是各大公司需要突破的一個難點。

via 36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