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發改委釋出的《反價格壟斷規定》(徵求意見稿)引起了廣泛關注。但據《中國經營報》的報導,引起廣泛關注的不是規定本身,而是該規定遭遇的尷尬局面。這樣的局面不是孤立狀態,去年已經正式生效的《反壟斷法》到現在為止也無人喝彩。在石油石化、民航運輸、通訊等行業仍由所謂“世界500強”的央企進行實質壟斷的時候,出臺這樣的規定自然是避重就輕。
相比之下,歐盟今年對Intel作出的壟斷裁決就顯得非常有力,堪稱反壟斷領域的典範案例。因為這個裁決強大的反壟斷力度,Intel在幾個月之後的今天提出的若干抗辯顯得非常蒼白無力。
 
壟斷是對公平的挑戰,反壟斷是對公平的維護。我們熟知一個“分蛋糕”的著名案例,這個案例充分證明了經濟學、公共政策學與政治學的公平概念存在著巨大差異:經濟學主張起點公平,主張競爭;公共政策學主張實質公平;而政治學則強調秩序。在Intel面臨的反壟斷裁決中,從角度來看適用經濟學的公平觀點,因為半導體產業是一個競爭市場。起點公平要求在競爭主體之外存在可約束的第三方監管,歐盟在反壟斷裁決中扮演的就是這樣一個監管角色。
歐盟在裁決中明確提到和描述了Intel兩個明顯違背起點公平原則的重要舉措:獨佔返款和干擾獎勵。前者的具體描述是“Intel向主要零售商支付款項,要求其全球渠道只能銷售採用Intel CPU的電腦”,這無疑是一種商業行賄;後者的具體描述是“向生產商提供獎勵,鼓勵它們取消和延期推出基於AMD技術的產品”,而這無疑是一種卑劣的不正當競爭手段。據媒體報導,上述兩個舉措不僅僅應用於歐洲市場,而且在韓國和日本等亞洲市場也屢見不鮮,並因此受到罰款。
Intel在抗辯中稱,歐盟管理部門的裁決是錯誤的,“沒有考察這些措施是否實際上把AMD擠出了市場”。看到這裡我不禁啞然失笑;對Intel來說,AMD是CPU市場上碩果僅存的競爭對手,如果等到AMD“實際上”被擠出市場,那實際上等於已經徹底破壞了競爭環境,那時候即使罰款也迴天無力了。
歐德寧在今年5月歐盟開出罰單的當天就曾發表宣告,“歐盟的裁決無視Intel表現的持續的技術創新能力,顯然消費者的利益並未受到任何損害。”作為消費者,我們從來都很欣賞Intel在技術創新上所作的貢獻,甚至感激Intel在慈善事業上的上乘表現。但這與壟斷裁決毫不相干,就像一個人犯錯所受的譴責和懲罰與他平日的善行無關一樣。況且技術創新並非Intel的專利,AMD、Motorola也是半導體行業的創新勇士;在我看來,AMD尚且戰鬥到了今天,而如果不是Intel壟斷,也許Motorola的半導體事業能走得更高更遠亦未可知。
 
諾貝爾獎獲得者、被稱為“經濟奇蹟之父”的德國經濟學家路德維希.艾哈德在他著名的《來自競爭的繁榮》一書中說:自由競爭的優越性驅使人們必須集中全力反對壟斷的存在,壟斷之所以應當反對,原因就在於它與自由競爭的尖銳對立。
從反壟斷的角度來評估競爭環境與企業行為是當代健全市場經濟的一個明顯特徵。當反壟斷為社會所崇尚,而壟斷被企業視為不該時,市場就在逐步走上自由競爭的樂觀未來。一旦壟斷與不良的企業道德聯絡起來,迎來真正自由競爭的健康環境就只是個時間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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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瞬雨
膚淺的思想者,
困惑的觀察家,
技術經濟的自由評論人
 
專欄:《當代經理人》《網際網路天地》《新財經》
特約評論:《環球時報》《中國文化報》
特約觀察:《傳媒》《軟體工程師》
特約撰稿:《投資與合作》《中國計算機報》《通訊產業報》等
體驗城市(MirrorCity.net)技術總裁,美信(Merrinfo.com)合夥人、技術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