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曼昆的《經濟學原理:微觀經濟學分冊》中,提到了經濟學的十大原理,其中第五條:貿易可以使每個人的狀況都變得更好,是一條很有意思的理論。舉一個例子來看看就知道了。
假設世界上只有兩個人,一個牧牛人和一個種土豆的農夫,他們都可以生產牛肉和土豆,但他們兩個的能力有所不同,牧牛人是個強人,他生產土豆和牛肉的能力都要強於農夫,具體點說,我們用生產一種商品的時間來表述一下:

 

生產一單位牛肉所需要的時間(分鐘)

生產一單位土豆所需要的時間(分鐘)

每天牛肉產量(單位)

每天土豆產量(單位)

農夫

60

15

8

32

牧牛人

20

10

24

48

在這樣的生產能力下,為了自給自足,農夫每天花8小時生產4單位的牛肉和16單位的土豆,而牧牛人每天花8個小時生產12單位的牛肉和24單位的土豆。

可以看出,牧牛人生產兩種商品所花的時間都強於農夫,那麼如果牧牛人與農夫交易的話,其結果如何?不論哪種商品,牧牛人自己做肯定都要比農夫成本低,那麼交易中牧牛人是否吃虧了呢?

這裡假設牧牛人以1單位牛肉換3單位土豆的價格,與農夫進行交易,前提是農夫只生產土豆,而他則減少土豆的生產,將更多的時間用以生產牛肉,每天交易5單位牛肉,那麼結果及比較是怎樣的呢?

 

農夫

牧牛人

 

牛肉

土豆

牛肉

土豆

無貿易時

4單位

16單位

12單位

24單位

有貿易時每天生產

0

32

18

12

貿易

得到5

給出15

給出5

得到15

總獲得

5

17

13

27

貿易帶來的資本增量

+1

+1

+1

+3

結果已經很明顯了,通過貿易,農夫和牧牛人每天所能擁有的牛肉和土豆都增加了,這真的是不可思議的事情,雖然牧牛人很強(生產成本低),但在交易中他同樣能夠得到超出自己能力的收益,也就是說,再強的人,通過交易也可以獲利,能力弱的人也可以獲利,這是個真正意義上的“共贏”。

為了解釋這種現象,我們先引入幾個概念:
1,絕對優勢:用比另一個生產者更少的投入生產某種物品的能力,上面的例子中,牧牛人就是擁有絕對優勢的一方,他生產土豆和牛肉的投入都比農民少。

2,機會成本:為了得到某種東西而必須放棄的東西,上面的例子中,牧牛人生產一單位牛肉所需要的時間是20分鐘,而這20分鐘如果他用來生產土豆,則可以生產2單位,那麼他生產1單位牛肉的機會成本就是2單位土豆,以此類推,可以得出農夫和牧牛人的機會成本

 

1單位牛肉的機會成本

1單位土豆的機會成本

農夫

4單位土豆

1/4單位牛肉

牧牛人

2單位土豆

1/2單位牛肉

3,比較優勢:一個生產者以低於另一個生產者的機會成本生產一種物品的行為。從上表中我們可以看出,牧牛人生產1單位牛肉的機會成本要低於農夫,他在生產牛肉上具有比較優勢,而農夫生產1單位土豆的機會成本也要低於牧牛人,他在生產土豆上具有比較優勢。

從上面的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出,一個人可以在生產所有物品上都擁有絕對優勢,卻不可能在生產所有物品上都具有比較優勢,而專業化和貿易的好處就是基於比較優勢的,因為每個人都具有自己的比較優勢,於是交易就變得有利可圖了,其奧妙就在於,用於交易的商品,其價格一定是低於自己生產的機會成本的,例如對於農夫,他買1單位牛肉需要付出的代價是3單位的土豆,而如果他自己生產,則機會成本是4單位,這中間1個單位的差值,其實就是他在交易中獲得的利益,反之,對於牧牛人也一樣。

這其實就是經濟學的十大原理之一:貿易可以使社會上每個人都獲利,因為它使人們可以專門從事他們具有比較優勢的活動,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這樣是利益最大化的。

這裡面其實還有個定價的奧妙,也就是前面沒講的,為什麼牧牛人給出的價格是1單位牛肉換3單位的土豆呢?其實這也是跟機會成本息息相關的,牧牛人生產牛肉的機會成本是2單位土豆,農夫生產牛肉的機會成本是4單位土豆,那麼這個定價一定是在24之間的某個數值,這樣雙方都能獲利,如果定價低於2單位土豆,那麼大家都會去買牛肉(因為這個價格低於兩個人的機會成本),如果定價高於4單位土豆,那麼大家都會去賣牛肉(因為這個價格高於兩個人的機會成本),但事實是這是個兩個人的交易,必須有一個買方一個賣方,不能都是買方或者都是賣方,這就是定價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