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因為親身經歷了Facebook發展最快的五年。
入職第二天,我就在新員工的午餐會上問了公司聯合創始人兼CEO馬克·祖克伯(Mark Zuckerberg)一個很“黑客”的問題。“扎克,你有女朋友嗎?”面對這個比自己小好幾歲的老闆,我替自己的表姐問。這位年輕的億萬富翁突然低下腦袋,撓了撓頭,顯得很不自在。我估計,那一刻,他和我都覺得這個問題好傻。不過,他可能會想,又是一個靠譜的Geek來了。
選擇是否到Facebook,我猶豫了好長時間。2007年4月,我當時在雅虎做軟體工程師,同時收到了Facebook和Google兩家公司伸來的橄欖枝。當時Facebook是一家只有100多人的小公司。這家面向大學生的社交網站不到2000萬使用者,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只對一些特定大學開放,影響力有限。我最早還是在史丹佛大學讀書時註冊過Facebook,但卻很少使用。
我最終還是加入了Facebook,工號130多號。回憶起來Facebook最吸引我的是這是一家創業公司。在創業公司很多東西需要自己摸索,並且公司能夠提供學習、成長的空間。其實,在選擇Facebook時我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即使這家公司失敗了,這一段難得的經歷也能給自己帶來經驗和自信心,大不了賭上幾年青春。
那時Facebook總部就在離史丹佛大學校園不遠的一幢不起眼的辦公樓裡。當我第一次走進工程師群聚的二樓時,立刻被眼前的景象深深吸引:在雜亂的辦公區裡沒有任何隔間,所有人的工作臺都連成一片;幾乎所有人的年齡看起來都不超過30歲,牆壁上有不少塗鴉,有人站在滑板上從水泥地面上滑過;有個會議室被徹底改造成遊戲室,裡面放了XBOX、PS2等流行的遊戲機。角落裡幾人躺在沙發上玩XBOX遊戲機,零食酒瓶散落一地。與雅虎等級森嚴的大公司文化不同,這裡到處散發著自由與活力。
在相處一段時間後,我感覺祖克伯大部分時候是一個沉默甚至有點害羞的領導人。他的工作臺就在辦公區的一角,和其他員工的連在一起,桌上總是擺著一臺蘋果膝上型電腦和一瓶佳得樂運動飲料。他喜歡一個人靜靜的思考,常常穿著拖鞋甚至光著腳在不大的辦公空間裡來回踱步。2009年,公司搬到幾個街區外位於加利福尼亞大道(California Ave)上一座飛碟形狀的建築裡。空間寬敞了不少,但祖克伯散步的習慣依舊。
工作之外,祖克伯最喜歡的是古典文學,尤其是古羅馬史詩《埃涅阿斯紀》(Aeneid)。他對書中埃涅阿斯建造的“在時間上不朽、在空間上無界”的城市神往不已。他的Facebook主頁中名言一欄所填寫的句子就來自這本書:“財富眷顧勇者”(Fortune favors the bold)。或許是受到書中英雄情結的感染,祖克伯在21歲的時候就拒絕了雅虎10億美元的收購邀約。雅虎時任CEO特里·塞梅爾(Terry Semel)後來告訴《紐約客》記者:“我這輩子還沒見過誰能抵擋十億美元的誘惑。”也許只有懸掛在Facebook辦公區上方的一條標語才能說出這個年輕人的心聲:GO BIG, OR GO HOME!
祖克伯曾經在自己的Facebook主頁上這樣描述自己:“率真,破壞慾,革命性,資訊流,保守,動手製作,心無雜念。”這些形容詞看似毫無聯絡,但是有一群人看到後會毫不猶豫地把他歸為自己的同類。他們就是人們所說的“黑客”。在Facebook辦公區的一面牆上有一幅雷內·馬格利特(René Magritte)名畫《戴黑帽的男人》的仿作:一群男人穿著同樣顏色款式的黑衣黑帽站成一排,每個人面部被一個青蘋果遮蓋,表情模糊不清。而現實中的黑客就像是這幅畫的真實投影:他們習慣把面孔藏在螢幕後面,用一行行程式碼窺探這個世界。
祖克伯從不掩飾他曾經是黑客的歷史。早在哈佛大學一年級時他就曾經潛入臨近的宿舍樓,用一根網線下載了整座樓住客的照片;他還入侵了另一個宿舍樓的資料庫盜取密碼。最後這個18歲的年輕人寫了一個叫做Facemash的程式,該程式可以用來對校園裡的女生進行比較打分。這個惡作劇顯然冒犯了不少人,很快就在校園裡引起公憤,他也因此被處以留校察看的懲罰。這些事蹟後來被大衛·芬奇在2010年拍成了電影《社交網路》。
雖然受到了處罰,但這種黑客行為卻讓年輕的祖克伯看到了改變人與人交往方式的可能性,為後來Facebook的誕生埋下了伏筆。
多年後祖克伯在一封叫做《黑客之道》(Hacker Way)的公開信中為黑客辯護:“媒體將黑客描繪成入侵電腦的為非作歹的人,這是不公平的。大多數黑客都是理想主義者,希望對世界做出積極貢獻。”
作為一名資深黑客,祖克伯喜歡把那些優秀的同類招入公司。早在公司成立初期,第一任總裁肖恩·帕克(Sean Parker)就曾經是一個臭名昭著的少年黑客,年僅16歲就被FBI逮捕過;公司另一個重要人物亞當·德安傑羅(Adam D’Angelo)中學時代便是祖克伯的黑客搭檔。
公司的明星員工克里斯·帕特南(Chris Putnam)當年就是因為用蠕蟲病毒成功入侵了Facebook系統而被另一個創始人達斯汀·莫斯科維茨(Dustin Moskovitz)發現並招進公司的。
加入Facebook後,我很快感受到了這家年輕公司無處不在的黑客文化。入職不到一個月我就參加了Facebook的傳統節目——黑客馬拉松(Hackathon)。在活動期間,自願參賽者不管是公司高管還是普通程式設計師都會聚集在一起,甩開膀子通宵地趴在螢幕前面,天馬行空地把任何想法轉化為一行行程式碼,而馬拉松過後則是一天的昏睡。黑客馬拉松以興趣為主要目的,但也出現了一些後來非常成功的產品,比如Chat,Messenger等。此外,也開拓了大家對產品形態的視野。在我參加的第一次黑客馬拉松上開發的一個關於Photo的小功能後來在重寫Photo功能時被實現。雖然這中間隔了一年多,但你展現給了大家,哦,原來還可以這麼做。
在黑客馬拉松進行中的每一刻,每個人只對自己的興趣負責。黑客馬拉松是釋放想象力的狂歡。實際上Facebook的很多重要產品都是在這樣的狂歡中產生的。在特立獨行的黑客文化中,這樣的活動能讓參與者獲得藐視權威的力量,在顛覆性的程式碼裡找到改變世界的靈感。在這裡對於熱愛技術的極客來說就像是身處一個遊樂場。
此外,祖克伯在早期為Facebook訂立的公司戰略“快速行動,不破不立”(Move fast, break things)也頗有黑客之風。他曾經說:“我十分重視速度,這是我的個性的一部分。”
我記得自己加入公司後的第一個正式任務是允許使用者在Facebook應用中心新增和解除安裝自己的應用。當時我作為一個新人並不清楚公司基本的程式碼框架和產品流程,為此我每天只能睡五個小時,一邊工作一邊學習,在五天時間內忐忑不安地完成了這個項。這種感覺,真的非常刺激。
後來我體會到,重視速度是有原因的。在網際網路時代軟體工程師並不需要追求極致,而是應該不斷地釋出以達到目標;而iPhone等硬體產品,它對產品有極致的要求,因為硬體一旦銷售出去,很難召回;而網際網路產品則不同,它的程式碼只存在於伺服器端,使用者沒有本地舊產品的負擔。這就允許網際網路公司不斷地嘗試改進,在這個過程中達到極致。
入職一段時間後,我融入並喜歡上了Facebook的黑客文化。工作中,同事之間喜歡相互競爭,比誰的程式碼寫的又快又好。他們甚至為寫程式打賭。比如一個賭局中,輸的人要把自己的頭髮染成藍色。牛人會對競爭上癮,在這裡我們的口頭禪就是“程式碼勝於雄辯”(Code wins arguments)。
但是牛人並不是這麼好當的。有一次在釋出程式碼的時候我不小心犯了一個錯誤,讓整個共享記憶體池崩潰了,導致網站中斷訪問達半小時之久。當時想死的心都有。可是參與修復的一名資深工程師卻若無其事地對我說:“Harry,如果你從來都沒讓整個網站崩潰的話,你就不能說自己真正是Facebook的工程師。”
正是因為Facebook擁有很多黑客級別的工程師,公司的員工隊伍並沒有隨著使用者的增加而迅速膨脹,在這裡平均每位工程師可以服務百萬以上的使用者,效率是業內最高的。
祖克伯決定打造一家不僅僅是酷,不僅有黑客文化,而且能夠賺錢的公司。
2009年的第一個工作日,我看見那個總是穿著拖鞋T恤衫的祖克伯竟然穿著白色襯衫,打著領帶走進了辦公室。“這將是非常重要的一年。”祖克伯說道。隨後的一整年他在上班時間都打著領帶。後來他還把這個作為一項重大的人生經歷放在了自己Facebook主頁上。“這可能是我的護身符,但他讓我喘不過氣來。”祖克伯指著自己胸前的領帶,向來採訪他的史蒂芬·列維(Steven Levy)說。
列維作為矽谷著名的科技記者,二十多年前他的《黑客:計算機革命中的英雄》(Hackers – Heroes of the Computer Revolution)一書曾經激勵了一代年輕的極客。列維認為,黑客文化最核心的價值觀是“所有資訊都應該是自由傳播的”。可是在現實中黑客的理想主義總是會與冷漠的商業社會產生衝突。黑客教父斯圖爾特·布蘭德(Stewart Brand)在第一次黑客大會上就曾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一衝突的根源所在:“一方面,人們希望以高價出售資訊,因為這些資訊十分有價值;另一方面,人們希望資訊是免費的,因為獲得資訊的成本不斷降低。”
祖克伯曾經也是黑客價值觀的信徒。他在Facebook早期極力反對網站商業化,甚至一度對條幅廣告都非常反感;但隨著公司不斷壯大,使用者數不斷上升,祖克伯逐漸意識到沒有有效的商業模式產生穩定的現金流,要麼網站被越來越大的流量壓垮,要麼自己對公司的掌控會隨著投資人資金的注入而逐漸減弱。這兩者都是祖克伯不願看到的。祖克伯逐漸意識到商業模式的作用,並帶領團隊積極探索,到後來COO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就任,才開始把做市場、做收入專門立項。這也成為Facebook能夠在眾多社交網站中脫穎而出的重要原因。相比之下,缺少正確商業模式的MySpace和Friendster迅速消亡了。
如今,列維把祖克伯當作新一代黑客的代表人物。他在《黑客》出版25週年之際發表紀念文章《極客的力量:從蓋茨到祖克伯》(The Geek Power – From Gates to Zuckerburg)。文中寫道:“對於黑客文化的新一代繼承人來說,他們認為商業和黑客理想並不衝突,並且把自己的想法轉化成了商業上的成功。”
這一年,我作為Facebook的一員投入到一項又一項旨在幫助公司商業化的專案中。
一開始我加入的是商業組,這個組當時正在探索新的商業模式。我參與開發的第一個產品是改造禮物商店(Gift Shop),該功能允許使用者花1美元在商店裡挑選一件虛擬禮物送給朋友,比如“虛擬生日蛋糕”或“虛擬玫瑰花”。這個專案在當年為公司帶來了幾百萬美元的收入。
在這之後我又開始參與虛擬貨幣(Facebook Credits)的開發,該產品可以讓使用者從第三方開發者那裡購買虛擬物品。在這兩個專案中我慢慢開始從一個後臺系統程式設計師走向前臺,在工作中學會了很多諸如CSS、Javascript和Ajax等前臺開發語言。這就是公司經常倡導的“跳出你的溫柔鄉”(Get out of your Comfort Zone)。作為一個程式設計師,要勇敢去觸碰陌生的領域,讓自己的能力獲得提升。這其實就是黑客精神的一部分。
到了年底我又作為技術負責人帶領一個技術團隊攻克信用卡欺詐難題。經過一年的努力,我們團隊讓信用卡支付投訴率降低了75%。經過這些專案,我逐漸學會開發一個完整專案所需要的全部能力,成長為一名全面的產品工程師。2010年6月,我轉職為研發經理,成為公司裡第一位中國籍的研發經理。
實際上,Facebook工程師並不是單純地寫程式碼,常常需要參與到產品設計中。當他還是工程師的時候就經常要和組裡的產品經理、設計師一起討論,甚至有時會一直爭論到深夜,直到達成一個讓人興奮但有點忐忑不安的方案。有時候祖克伯也會參與進來,他曾經發郵件針對我們的一個專案提出了許多具體的建議,其中一些建議細到其中一個按鈕離邊界的距離應該減少幾個畫素。祖克伯不一定是最厲害的程式設計師,但他對產品的感覺無與倫比。
2010年7月,Facebook的活躍使用者數達到了5億,超過了美國人口數。如果Facebook算一個國家的話,那它就是僅次於中國和印度的第三人口大國。隨著使用者數的繼續膨脹,有人驚呼祖克伯正在建造一座像上述史詩中“在時間上不朽、在空間上無界”的無疆帝國。當年年底,年僅24歲的祖克伯被《時代》雜誌評選為2010年年度人物。他的當選理由是“以一種創造性的方式建立了一個社交王國,並因此改變了數億人的生活方式”。
在接受《時代》雜誌採訪時,祖克伯仍然穿著一件寫有“HACKER”字樣的T恤。他說:“對我來說最瘋狂的事情是回憶起當年我和朋友們大學時候的對話。當時我們聊到我們可能會改變世界。但是,我們只是一群大學生,憑什麼改變世界的是我們呢?這個想法太瘋狂了。”祖克伯搖了搖頭,臉上寫著一臉困惑。
“我想是因為我們比別人更努力一點吧。”祖克伯最後的回答像是自言自語。
2011年7月我的兒子出生,隨即開始了長達四個月的父產假。在Facebook工作快四年的我一直埋藏在心底的創業夢想開始蠢蠢欲動。在這段時間裡我終於做出了自己思考良久的決定:離開Facebook。Facebook就像是一所創業學校,自己已經學到了足夠多的東西。我要從Facebook畢業了。有人問我在Facebook最捨不得的什麼——不是錢,不是待遇,而是那些一起工作一起同悲同喜的全世界最好的牛人,和他們的互動是我最留戀的。換句話說,我捨不得離開Facebook的黑客文化。
當我離開時,Facebook已經有了3000名員工,8億多的活躍使用者,成長為和谷歌、蘋果比肩的科技巨頭。臨走前一位共事多年的同事說:“我們一起打造了Facebook,為此驕傲吧。”2011年底我回到中國,後來加入致景投資,成為了一名天使投資人。
我離開後不久,2011年底祖克伯把公司總部搬到了門羅帕克(Menlo Park),在那裡他一次性租下了太陽微電子公司(Sun Microsystems)前總部的十座大樓作為Facebook的新總部,並把新總部前面的一條路命名為黑客大道(Hacker Way),中心區的廣場命名為黑客廣場(Hacker Square),大樓的樓頂還用鮮豔的紅色寫著幾個大字——黑客公司(Hacker Company)。
2012年5月在經過兩年探索,商業模式逐漸成熟之後,Facebook登陸納斯達克,準備接受資本市場的洗禮。5月17日在掛牌上市的前一天,祖克伯在自己的Facebook主頁上貼出了一張圖片:辦公桌上一塊巨大的紙板上用耀眼的紅色寫著“STAY FOCUSED, KEEP SHIPPING”(保持專注,繼續航行)。當天晚上的活動更像是一場黑客們的狂歡和宣洩。7點開始,黑客廣場上舉行了一整晚的黑客馬拉松活動。廣場上用暗灰色水泥拼成的巨大的“HACK”字樣,在太空中都能看到。
Facebook上市當天我在母校史丹佛大學做了一個演講。回國後的我依然和Facebook的前同事保持著聯絡。不久前我還介紹自己的一箇中國朋友去見了Facebook另一個創始人莫斯科維茨。雖然已經離開,但我依然對老東家充滿信心,因為Facebook對價值的追求,會超過華爾街對業績期望所帶來的壓力,他們關注的不是普通的標準,這就是真正的黑客精神。
除了從事天使投資,我還是國內幾家網站如大眾點評網和百姓網的CEO顧問。在這些公司,我帶來了黑客馬拉松等Facebook傳統專案,希望在企業內部營造工程師驅動的企業文化。
黑客在矽谷被視為善於創新的英雄,而不是破壞者,這樣的理念也應該植入到中國。而在社會層面上我們應該鼓勵年輕人學習黑客一樣的冒險精神,因為年輕輸得起,而越往後冒險的機會成本就越高,年輕時候的失敗是應該被理解和原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