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美移動網際網路調查報告》在北京廣播大廈酒店釋出。《2014年中美移動網際網路調查報告》是國家廣告研究院互動營銷實驗室與美國互動廣告局(IAB),針對中美兩國移動網際網路使用者行為聯合開展的調查成果。國家廣告研究院院長丁俊傑教授對報告核心內容進行了釋出。

丁俊傑院長首先發布了中美移動網際網路使用者行為和偏好的十大相同點和九大點差異點。十大相同點包括:

1.移動智慧終端的使用率都很高,並且智慧手機比平板電腦的伴隨性更強。

2.70%以上的移動網際網路使用者會對智慧手機有依賴性。普遍認為智慧終端是娛樂工具。

3.兩國智慧終端使用者在家使用移動裝置最經常的行為都包括:瀏覽資訊、收發電子郵件、玩遊戲、社交、使用本地服務、購物等。

4.40%左右的中美移動網際網路使用者在觀看電視的時候會使用智慧終端。

5.兩國使用者在智慧終端上的廣告互動頻率是比較高的,且中國使用者對廣告回應更為積極。

6.41%的使用者會在休息或者閒暇時間訪問移動媒體,58%的使用者會在碎片時間裡訪問移動媒體,這是輕鬆、娛樂等亞文化內容的機會。

7.最可能得到智慧終端使用者回應的廣告內容為:(1)與使用者要購買物品相關的廣告(2)與要購買物品相關的優惠券(3)搞笑的廣告(4)與使用者最喜愛品牌相關的廣告(5)與使用者線上上訪問過網站或使用過的應用相關的廣告(6)與最近線上購物相關的廣告(7)與使用者所在場所相關的廣告(8)與最近收聽、收看的廣播/電視相關的廣告。(佔比>=20%)

8.90%的中國使用者曾經在移動裝置上觀看過全集電視節目,並且觀看頻率較高。但美國使用者在移動裝置上觀看的頻率較小,且1/2的美國使用者不會在智慧手機上觀看。

9.中美使用者在移動裝置上觀看視訊短片的頻率明顯高於全集電視節目。

10.對於平板電腦而言,無線網路在中美兩國都佔據優勢地位,且網路滿意度都較高,中國更高一些,達到90%。

中美移動網際網路使用者行為和偏好的九大差異點包括:

1.72%中國移動網際網路使用者會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智慧手機,而美國使用者這一比例較少。

2.中國和美國移動網際網路使用者在對智慧終端對生活和工作的影響上的看法差別較大,中國使用者對智慧終端的態度更為積極。

3.中國智慧終端使用者的社交、購物需求要強於美國使用者。

4.中美移動裝置使用者在與日常生活相關的廣告內容的回應方面,差別較大。中國移動裝置使用者表現出更大興趣。

5.中美移動裝置使用者在點選廣告後44%左右的人會觀看視訊或獲取優惠。

大約56%中國使用者會對廣告中涉及的產品和服務產生興趣。

6.中國的使用者更樂於通過社交媒體/網路分享廣告,購買行動會更多,也更

樂於到訪本地商業機構。而註冊郵件訂閱會對美國使用者更有作用。

7.中美使用者都喜歡在等候期間、下班後、放鬆時、睡覺前使用社會化媒體。

但美國使用者在早上剛起床時、看電視時也會更多的使用社會化媒體。而中國使用者會更多在通勤期間、中間休息時間使用。

8.美國智慧手機使用者最常用的是WIFI和4G網路,網路滿意度較高。較少用3G網路。而中國智慧手機使用者最常使用WIFI和3G網路,網路滿意度較高,4G網路使用者很少。

9.在中美智慧手機使用者中,安卓系統都佔據大部分市場份額,尤其在中國達

到75%。其次是蘋果系統。美國平板電腦使用者仍然以安卓系統為主,其次是蘋果系統。在美國,谷歌的市場份額更大,而中國使用蘋果系統的使用者達到75%,其次是安卓系統。

丁俊傑院長結合當前中國營銷廣告市場的現狀,對移動智慧終端的廣告傳播活動在廣告內容、廣告形式和廣告推廣三大方面給出了針對性的建議。

一、廣告內容

具備娛樂性、視訊廣告時長要短,注重創意。要根據受眾群體因地制宜。

二、廣告形式

互動性要強,加強與社交媒體合作,滿足使用者分享的需求。

三、廣告推廣

1、“場景”是移動媒體的關鍵,“伴隨”成為新情景。

2、針對不同地域,不同消費群體的廣告產品,應該制定不同的營銷、推廣策略。要注意營銷推廣的組合優勢、全面性。

3、使用者對移動應用的需求趨於多樣化,涵蓋工作、學習等方方面面。這使得個性化資訊服務成為新媒體廣告的引爆點。

4、注重廣告投放的優化組合。

5、注重短視訊的廣告投放力度。

6、廣告主在進行產品推廣時,採用O2O的形式會讓廣告效果最大化。

7、新興的短視訊社交媒體不僅能全方位展示商品,而且滿足受眾社交分享的需求。

8、移動終端更容易獲取使用者的資訊,媒體和廣告經營者更要具有保護使用者隱私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