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九月九號的深夜,我坐在自己家的長條形的案桌旁,正審查我寫的一篇關於影片遊戲廳的論文備註。第二天早上6點我將坐著美國鐵路公司的火車開往先去賓夕法尼亞,然後再去巴爾的摩的一趟為期四天的訪問,當然也是為了我的論文。我覺得很累,都已經打包好了並準備睡覺,當我刷牙的時候,隨便思考一下關於明天的工作事宜。
我希望我可以很平靜的睡著,事與願違,我的iphone擠進了我的枕頭下面,當然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發生的一系列的事情,關於我的手機,廁所,還有在早上一點鐘的時候後的一碗米飯。當我拿掉手機SIM卡,把它埋在米飯裡,依然還在晃它並拒絕關機,那時候我還不知道我的手機已經百分之百掛了。
我跑到床上生氣自己把手機掉到廁所中
驚恐中,我快速又匆忙的從身邊日常一大堆測試手機中選擇。我跳過了WP手機,因為我很少有使用它們的經驗太過陌生,進而選擇了歐版的HTC ONE。我並不喜歡他要比我的IPhone大,不過這已經是尺寸上最接近的手機了。這是我能為接下來十分確定的糟糕的四天所能搞到的最好的手機了。畢竟,在旅途中你想要使用一個全新的手機,當你需要獲取電子郵件,音樂,地圖或者簡訊的時候只用幾分鐘之內做改變習慣是不現實的。我在床上對自己感到害怕,迷惑,生自己的氣,竟然將手機掉進了廁所。當我掙扎著弄明白怎麼在這太可怕的裝置上設定鬧鐘還有怎麼關掉提示聲的時候,我甚至公開詛咒它。
這就是我對安卓的介紹。
我曾經懷疑尺寸增加:我假設多工的日子一隻手就能搞定,那他們這樣就夠了。One S不是我的,也不是美國手機,這些手機好像會引起一些意外的資料問題,不過,除此以外,我愛它。我無力的坐上了9月10號的美國國家鐵路公司的火車,尖銳地意識到我將會在段旅程期間很不安,因為這部手機。
從我接觸IPHONE起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很長時間
不過我錯了。當旅行結束時,我寫信給其他VERGE的寫手,熱情洋溢的讚揚了安卓的好。RIDO很好用!通知也做得比IPHONE更好!我的電子郵件,哦天哪,我的電子郵件。我寫了一封很長很棒的電子郵件在那些沒有服務的訊號盲區,隨後,他會自動再有訊號的地方幫你發出去。推特應用……也更棒。我想,安卓上,載入更快一點。電池壽命比IPHONE更長。我可以毫不費力的用gchat 一天24小時!在手機上編輯文字文件也更加真實。地圖也大大優於iphones。比起IPHONE還有很多很棒的細節,不過我能一一記起他們,因為我已經很久沒碰過iphone了。
最重要的事情是過渡,幾年來我想要卻擔心的,正無縫銜接起來,因為我使用了很多谷歌的軟體。這對於雙機黨和長期的安卓使用者來說當然沒什麼,對我來說真是一個驚喜。自從07年iphone誕生以來,我對安卓手機都是隨便的態度,卻懶惰的接受了iphone。我對IPHONE有很多的不滿,不過也從沒有碰到什麼改變的契機。僅僅是一股純粹的力量促使我改變。當改變發生,我就不會走回頭路了。
當我四天之後回到家,沒有試圖再用回我的iphone。事實上,六個月來,我也沒有嘗試過開機(如我懷疑,他掛了)當我看到手機促銷視窗,自從九月份以來,我也從沒有認真考慮過要買一個新IPHONE。
幾個月過去了,我開始說我愛上了安卓,我的理想手機是安卓手機,不過並不存在於AT&T.讓我這麼描述他吧:它是一部安卓手機,由HTC生產,大概是ipone的大小。有LTE網路。尺寸是剩下唯一的煩惱了,我猜。但是我還是對one s的額外的高和寬適應很好,四個月前左右,我還固執的在我腦袋裡想像我這樣小的手,合理的大小就差不多是iphone這麼大。
開啟facebook手機,也就是你們所熟知的名為HTC FIRST 手機。再也沒有比這個更合我意的手機了,曾經有一次我意識到facebook veneer是個不錯的選項,我想他會成為我的下一部手機。最終,我想一些人從夢中醒來,做出了她夢中的手機。這就是HTC!有BEATS BY DRE的HTC,我喜歡並且需要,在我看來有最棒工業設計的HTC,他的SENSE皮膚我也非常的喜歡,謝謝你,HTC!
最終,我想一些人從夢中醒來,做出了她夢中的手機
我也沒有買它。事實上,我決定嘗試一下同樣全新的HTC ONE。ONE是HTC最新,漂亮設計的旗艦安卓機型。當然,他的主屏上多了些讓我看起來覺得很奇怪的東西,不過我對SENSE已經不能自拔了,如我所說,我是他的fan。以我的標準看,ONE還是很大,所以如果我沒有買它的話大概會是因為這個。
又一次我錯了。現在這手機看起來也不是那麼大了,覺得很不一樣,慢慢習慣了這種感覺。剛開始前幾天還是有點不舒服,甚至想用回ONE S,直到我發現我值得託付的手機,我簡單地認為“我應該買那個facebook手機”,因為我一隻手大拇指剛好夠得到從通知欄最底部。第一週的最後,我適應了,還有一些事情令我堅定不會改變主意,不會放棄ONE:第一,螢幕夠大,不可思議的好。另外看起來堅不可摧,儘管我還沒有嘗試把他掉進廁所……當然我也不想這麼做。
我的手需要練習拉伸
真相是當我花了幾個月去想象,去談論,就是那個htc frist。我一直以來都在適應不一樣的更好的現實:一個更輕更大的手機。現在想來關於一個小一點的ipone大小手機萌不過是一個無關緊要的話題。
大概是用了八個月時間,大約一個月之前,我終於出手了HTC ONE S,賣了它換成一個跟他很像不過更大的HTC ONE.
有件事想跟你們說,我大概是一個很標準的是智慧機使用者,我覺得喜歡就會一直用下去。我不會幾個月或者一年一換手機。改變並不難,只是不容易找到喜歡的。什麼東西好就跟隨什麼,是大多數人會做得。大概有七年半的時間我用過五隻手機,把我用HTC替代品的時間也算上。不僅僅是我,一個不可避免的現實是我們又一次適應了現代世界。最終證明我是錯的:手機不需要和你的手合拍,只需要你的手去練習拉伸的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