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看到electrocute(用電椅處死)這個詞。
我突然意識到,這是一件很有創意、很不可思議的事情:有人提起來將犯人綁在椅子上、用高壓電將他電死,其他人居然都認同這種想法!
這種異想天開的事情大概只可能發生在美國。查了資料,果然如此,美國是世界上唯一採用電椅處死的國家,(菲律賓因被美國佔領過,也採用這種方法)。
歷史上,美國處死犯人的方法與歐洲相同,一直是絞刑(Hanging),早期美國小說《紅字》的情節就與絞刑臺有關。(法國大革命期間,革命者覺得絞死太慢,就發明了斷頭臺(Guillotine),不過美國從來沒有采用過斷頭臺。)
19世紀後期,美國人開始覺得絞刑太殘酷了。有一個犯人在絞架上整整掙扎了15分鐘,令所有在場的人備受折磨。1886年,紐約市成立了一個委員會,尋找處死犯人的新方法,而且馬上就要採用。
七年前(1879年),愛迪生在紐約發明了電燈,他用的是直流電,此刻正面臨著交流電的競爭。愛迪生想到,可以用交流電處死犯人,讓公眾產生交流電非常危險的印象,轉而使用直流電。他和助手用小動物做試驗,到處展示交流電擊是一種迅捷有效的處死方法。
1888年,紐約州同意採用電椅。1890年8月6日,William Kemmler成為第一個被電椅處死的犯人。下圖就是歷史上第一張電椅(它被叫做Kemmler電椅),以及當時的情景。
此後,美國各州相繼採用這種方法。它成為美國主要的死刑方法。
有一件事值得提一下,1946年,因為設定上的失誤,有一個叫Willie Francis的犯人沒有被電椅殺死。他在執行時大喊"Stop it! Let me breathe!"。事後,他的律師向美國最高法院爭辯,Francis雖然沒死,但他已經被處死過了。最高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Francis於第二年被處死。
從80年代中後期開始,越來越多的人覺得電椅過於殘酷,從而要求取消它。如果你看過電影《綠裡奇蹟》,就知道電椅確實太殘酷了。現在,注射(Lethal Injection)已經成為美國主要的死刑執行方法。
但是,電椅並沒有完全取消。截至本文寫作時,美國還有11個州保留電椅,上一個被電椅處死的人是James Neil Tucker,2004年5月在南卡羅來納州。
下圖上,深綠色區域是現在還有電椅的州,淺綠色區域為歷史上用過電椅,現在已經不再用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