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
Da Code是我所發起的 Apple4us 做的一個嘗試,雖然它是有商業化色彩的,但我們的目的並非為商業而商業——否則我們這些門外漢也不可能做衣服。
我看了這段話,非常吃驚。
我萬萬沒有想到Da Code是商業專案,我一直以為它是Apple4us的紀念品專案。張亮同學的《蘋果研究》辦得蒸蒸日上,他為什麼要改行賣衣服呢?太費解了……
當然,我深切理解網站的運營需要資金,但是為什麼賣的是Tee(文化衫)呢?在我看來,他們應該賣蘋果電腦的配件才對啊!
(圖片說明 Da Code第一期的四款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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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跟他有了下面的對話。
我問:
你覺得 Da Code的優勢在哪裡?
他答:
毫無疑問,從傳統服裝業角度看,我們沒有優勢:我們沒有品牌,我們沒有工廠,我們沒有行業積澱……我們得非常老實的承認,我們是非專業的,我們是服裝業的外行。
但是,產品比拼的並非完全是技術,還有其它能力:1、資源整合;2、產品創新;3、品牌塑造。
大眾常規消費的產品,比如T-shirt,我不知道有多少年沒有根本的改變了,而中國江浙一帶生產能力過盛的工廠俯拾即是。所以會出現 PPG 這樣的品牌。PPG 的出現,相當於把多餘的產品都收下來,然後改個品牌,享受一些利潤。畢竟,網際網路可以將工廠直銷的傳統中間環節儘可能抹去。
我認為開創 Da Code 是水到渠成的:首先,我們這些沒有服裝業背景的人,是可以獲得質量相對可靠的成衣的。其次,在中國,技術及新奇事物的愛好者正在崛起,如果說這些人的精神產品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滿足,那麼生活方式上呢?……我們只要認準了做我們自己喜歡的產品就好,(就能打入這個市場)。
我問:
你們賣的是短袖汗衫,這是一個近乎完全競爭的行業,Da code憑什麼能獲得成功?
他答:
成功是一件很難界定的事情。如果是為了成功而做它,那的確很難。我是覺得這一路風景不錯,不過是賺一點錢,虧一點錢的差異。但我們這些人,就是有那種創造的熱情,既然如此,也就沒必要刻意壓抑。
而且,我也不覺得我們在進入一個完全競爭的行業,還是前面說的:服務於科技及新奇事物愛好者,他們獲得的稱心的服務本來很少,我們做些力所能及之事而已。
我問:
你們本質上在參與成衣業的競爭。為什麼Apple4us這樣一個成功的網站,要轉型進入傳統行業?
他答:
我覺得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在中國的廣告市場太小。在美國,如果你能做到 Engadget 這樣,你是可以構建一個很大的編輯隊伍的,但在中國,我們現在的廣告收益連一個編輯也養不活。當然,這也跟我們對廣告品質較為挑剔有關。
還是那個意思,我不覺得我們是 U-turn,而是做一個順理成章的延展:從資訊服務,到生活方式服務,但面向的是同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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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亮同學總是那麼雄辯,但是說實話,我還是心存懷疑的。
我是一個對服裝沒有品味的人。只要不是奇裝異服,我都無所謂。而且,我偏執地認為,真正的技術愛好者都是如此。不信的話,你可以去Google,搜搜Richard Stallman穿什麼衣服。(順便說一句,他是我最佩服和崇敬的同時代人。)
另一方面,世界上最容易買到的衣服,似乎就是T恤。Da code究竟能佔領多大的市場,我是很懷疑的。
(圖片說明 網際網路上到處都是文化衫)
但是,當我看到Da code的淘寶店時,我這才意識到我忽略了一些事情。
它根本不需要佔領很大的市場,只需要能夠維持自己的生存就可以了。就像張亮說的,賺錢並不是最主要的,既然我有創造的熱情,而這一路的風景又不錯,那麼為什麼不做呢?
根據淘寶網顯示的數字,開張一個月,Da code已經買出了400件,營業額將近28000元。假定毛利率為40%,那也有1萬多元的毛利,已經能夠維持一個人專職做這件事情了。(更正:此處計算有誤,我未考慮到存貨和固定成本對利潤的影響。謝謝張亮同學的指出,我表示歉意。)
我祝願Da code好運,銷售量能夠早日達到4位數,甚至5位數。希望大家多多支援和購買,如果我們不支援自己人,那麼在“綠壩時代”,我們總有一天在網際網路上會沒有東西可看的。
最後,看到Da code這麼紅火,我也眼紅了。總有一天,我的“讀書公園”(Bomoo.com)會重新開張的,到時候我也要來販賣文化衫,分一杯羹,哈哈。
注:本文的圖片全部存放在Google的Picasa相簿中,如果你看不到(因為國內對Google的遮蔽還未解除),請留言告訴我,並說明你所在的地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