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 First Javascript 程式設計讀書筆記(一)

fzhw88發表於2017-09-25

這是一本期待了很久的書,雖然我已經不是JavaScript的入門級選手了,不過入門的時候原指望有這本書的,可惜那時候還沒出版……

如果是第一次閱讀《Head First》系列,前言部分還是要好好讀一讀的,它解釋了為什麼這本書這麼活潑可愛,它適合什麼樣的人讀以及最重要的——應該怎樣學習這本書(比如說多喝水^_^)。

對我來說,這部分最重要的內容在導讀裡提到的,程式設計是件嚴肅的事情,它邏輯性很強,有時候甚至非常抽象,要求你從演算法的角度考慮問題。

第一章

在HTMl、CSS&JavaScript中,JavaScript負責計算,利用它能在網頁中新增行為。在HTML文件中使用<script>標籤新增JavaScript內容。

JavaScript最初是解釋型語言,現代的JS引擎能對它進行即時編譯,使它成為一門高效的指令碼語言,其使用範圍不僅僅在網頁上,還用在各種應用程式(如Photoshop)以及伺服器程式設計中。

JavaScript的每條語句通常都承擔一定的任務,語句通常包含變數,變數用來儲存

var關鍵字用來宣告變數,變數名的命名規則: 1)以字母,或$開頭後接任意數量的字母,數字,或$。 2)不能使用關鍵字作為變數名。

推薦使用有意義的變數名,用多個單詞做變數名是通常採用駝峰式命名規則(如:twoHeadedDragonWithFir),通常不要用_和$開頭的變數名。

簡單的語法規則:語句以;結尾,//用作單行註釋,空格不重要,字串必須使用單引號或者雙引號包圍而布林值不能,JavaScript大小寫敏感。

表示式用來計算結果,根據結果不同可以分為數值表示式,字串表示式,布林表示式,還有更多。

while迴圈執行重複操作。通常的模式為: //初始化變數 while(條件){ //要重複的動作 //改變變數 }

if語句用作決策。可以組合使用if/else以及else if實現複雜決策。

放在{}裡的語句整體被成為程式碼塊

JS中與使用者互動的常見方式: 1)alert()建立包含訊息的提醒框,不好。 2)document.write()將內容直接寫入網頁,糟糕。 3)console.log()使用控制檯,除錯開發。 4)利用文件物件模型(DOM)操作文件,棒棒噠~

通常認為,用元素的src屬性將JavaScript程式碼作為一個單獨我指令碼檔案連線到HTML文件,並將<script>元素放置在<body>元素的最後是一種好的實踐,不過js程式碼可以直接放在<script>元素中,<script>元素也常常被放置在<head>元素的結尾處(放在這個位置可能會阻塞頁面內容的載入)。

<script>標籤必須要用</script>標籤來閉合。

最後完成一個列印童瑤的例子~

筆記寫完了,但是我發現,原本一本挺有意思的書,用筆記寫出來就很沒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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