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和百度怎樣成為善惡的兩極

瑞記發表於2016-02-24

李彥宏廠長被百度通報批評並扣了獎金,究竟怎麼了?2016 年 2 月 19 日,百度人力資源部的內部郵件被公開,至此,百度貼吧賣吧事件正式蓋棺。百度做錯了什麼,連公司創始人都被內部批評?百度需要回答的問題遠不止這一個。全文如下:

各位同學:近期公司發生的貼吧事件,影響巨大、問題嚴重。公司高度重視、迅速整改、認真反思,徹底調查事件原因,嚴肅處理事件責任人。經公司研究決定,就本次事件的主要責任高管給予以下處罰:

貼吧事業部總經理陸復斌、原 CBG 主管 EStaff 兼貼吧事業部總經理王湛,管理失當、部署監控不到位,對此事件負有同等重要管理責任,決定給予通報批評、記大過處分、並扣除當年全額獎金。

EBG 及大市場體系主管 Estaff 張亞勤,CEO 李彥宏,對此事件負有領導責任,決定給予通報批評、並扣除當年部分獎金。(其他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另行公告)

希望本次貼吧事件能讓大家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使用者體驗高於短期利潤從來都是我們的信條。做任何事情,都要把我們的使命和價值觀放在最前面。我們對那些為了短期 KPI 和一些收入指標傷害使用者體驗的行為 “零容忍”。讓我們一起努力,找回百度產品的光榮與夢想,擔負起我們的社會責任,不負百度作為中國網際網路領軍企業的地位和廣大網民對我們的信任!

人力資源部

2016 年 2 月 19 日

Q1. 百度發生了什麼被頂上風口浪尖?

百度旗下有一個社群服務叫百度貼吧,形式類似於論壇,以關鍵詞為主題區分,比如著名的網路次文化發源地「李毅吧」,數碼黑聚集地「WP7 吧」等等。隨著貼吧的商業化程式,一些貼吧的管理權被賣給了利益相關的商家(比如「70 萬賣艦 C 吧」事件,就是網頁遊戲「艦隊 Collection」玩家聚集的「艦隊 Collection 吧」被賣給了盜版私服「艦娘國服」)。而百度最終被頂上封口浪尖,是因為以疾病為主題的「血友病吧」的管理權被賣給了自稱「陝西醫大血友病研究院院長」的劉陝西。但在衛生部醫療機構資格資料庫中並不存在「陝西醫大血友病研究院」、「西安新城醫大醫院」(劉陝西本人的主責執業地點)的任何記錄。

Q2.貼吧原來是由誰管理的?

每個貼吧有特定的一些使用者參與管理,這些使用者在滿足活躍度表現後提出申請,經百度同意後就獲得管理許可權,被稱作「吧主」。每個貼吧可以有 3 個大吧主,擁有包括禁言和設定小吧主在內的最高管理權。 在大吧主之下還有若干小吧主(依照貼吧規模大小,通過向百度申請可得 10-20 名額)。小吧主擁有設定小編、刪帖、禁言 1 天等在內的有限管理權,以輔助管理吧內事務;小吧主下還設有若干小編,依照不同的內容分為圖片小編、視訊小編、語音小編等,可以對吧內的帖子進行加精、上傳整理相關資源等操作。貼吧對吧主的活躍度要求較高,需滿足 1. 一個月內發帖+回覆 >=110 2. 一個月簽到 >=10 次,如果考核不達標將被撤職。而伴隨著吧主權利而來的,也是部分灰色收入:配合品牌公關刪帖,清除產品負面評論;在帖子中插入廣告、釋出軟文,並且相關關鍵詞還可直接跳轉廣告商網址。

Q3. 百度有沒有權利賣吧?

2015 年是百度貼吧商業化元年,百度推行了貼吧合夥人制度。商家可以向百度申請認證,並交納一定費用,即可成為「吧主」。由於這樣的吧主通常都並未在貼吧內表現相應的活躍度和網友互動性,一般被稱為「空降吧主」。 根據百度貼吧協議第一章總則第三條,貼吧的所有權、經營權和管理權均屬百度公司:

根據百度貼吧協議第三章權利宣告第 20 條,使用者在百度發表的任何內容,著作權都是歸百度所有的:

根據百度使用者協議第二條第一款,使用者帳號的所有權歸百度:

根據百度貼吧協議第二章第 10 條第 5 款,使用者不得釋出醫院、醫生的聯絡方式等資訊: 打個不恰當的比方:百度是一家租車公司,免費向使用者提供停車場(貼吧)和車輛(使用者 ID)。為了便於便利,百度把部分使用者設為停車場(貼吧)的看門人(吧主),擁有開開罰單、引導泊車等權力。然後由於一些停車場(貼吧)環境比較好很多車友都在這裡交流,於是有商家向百度付費,獲得了這些停車場(貼吧)的管理權,在停車場裡張貼一些廣告,並且趕走說商家壞話的車友等。在百度所有的場合,使用百度所有的 ID 發表著作權屬於百度的內容,然後被百度拿來換錢,這有什麼不可以?既沒有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又沒有違反百度的使用者協議。你不樂意,不用百度的東西就是了啊。

Q4.為什麼這次百度做錯了?

但是總覺得哪裡不對呢?如果真的可以這樣理直氣壯地賺錢,為什麼百度要出來道歉、把被賣掉的血友病吧管理權還給原來的吧主?是的,你的直覺沒有錯。儘管這一切的發生百度都享有充分的所有權,但它卻對無數參與其中的使用者產生了影響,也就使得這個問題進入了公共空間的領域,這使得這個問題遠遠不再是「百度拿自己的所有物換錢」這麼簡單了。舉個惡俗的例子,夫妻兩人在家裡吵為什麼孩子長得像隔壁老王,那是別人的私事;但如果這場爭吵發生在大馬路上,儘管這還是私事,但卻因為所處的公共空間而影響到了其他人,也就不僅僅是私事了。

Q5. 治病這件大事怎麼和百度扯上關係的?

2001 年,我國加入 WTO,醫療服務市場也正式對外開放。此前長達 20 年的政策試水終於得到了生長的空間,但伴隨著民營醫療機構的興起,各種妖魔鬼怪也摻雜其中。而其中一夥財力雄厚的大佬,幾乎把持了民營醫院的半壁江山,因其多來自於福建莆田,也因此這些民營醫院被稱謂「莆田系」。

莆田系的手段相當簡單:在國民搜尋引擎百度中購買關鍵詞,百度會在使用者搜尋這些關鍵詞的結果中插入莆田系的網站(即所謂的競價排名),從而引導消費者前去「就醫」;醫院還有專門的營銷人員進行 SEO(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搜尋引擎優化),讓自家醫院的名字出現在貼吧、百度問答、各種大小論壇等等,並且在使用者搜尋時可以顯示在結果頁的前面。不僅如此,莆田系還會定期搜尋自己的負面新聞,通過各種手段進行刪除。購買相關疾病的貼吧管理權、刪除負面帖子僅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2009 年,百度因為搜尋結果中插入廣告受到廣泛批評,進而推出了新的「鳳巢」系統。這個系統仍然是競價排名的改進版,不過至少會在付費結果下標註「推廣」標誌。簡單地介紹競價排名,就是多個商家可以競拍同一個關鍵詞下結果頁條目的順序,按照出價多少進行從上到下的排序。使用者每點選一次對應的條目,百度就會從對應商家的賬戶中扣除掉相應的費用。這是百度的巨大收入來源。據《南方週末》2015 年初的報導稱,莆田系醫院佔中國民營醫院份額的 80% 以上,佔百度收入的一半以上;而根據 36kr 的同期報導,莆田市委書記樑建勇曾公開表示「百度 2013 年的廣告總量是 260 億元,莆田的民營醫院在百度上就做了 120 億元的廣告」。

除了搜尋和貼吧,百度還有一個重量級產品,就是百度百科。網友們自發在百度百科中建立各種條目,像百科全書一樣網羅世間不斷增長的知識。可悲的是,原本應該是公正無私地儲存一切資訊的百科,也被百度拿來換錢。商家向百度付費,即可獲得更高的編輯權,為相關詞條留下對自己有利的內容,並且清除自己的黑歷史。

說到這裡各位應該清楚,為什麼在百度上搜尋任何疾病相關的資訊都完全不可靠了吧?如果家中有老人的話請提醒他們絕對不要相信百度,併為他們安裝丁香醫生 / 春雨醫生之類的醫療資訊類 App,引導他們前去那裡尋找真正專業可靠的醫療資訊。

Q6. 外國的月亮比較圓,還是天下烏鴉一般黑?

談到網際網路,無法避免的一個話題就是牆。這道從未被公開承認但在暗地裡默默發揮作用的存在,將整個國內網民群體與國外的網際網路世界隔離開來,也給各種本地化替代品帶來了生存空間:搜尋、百科、微博、社交網站等等等等。而同時,被圈養的中國網民也漸漸與世界脫節,反過來形成了獨特的使用者行為習慣,鞏固了這些本地化替代品的生存空間。

提到牆的惡果,最先想到的一定會是全世界最大的搜尋引擎 Google。那麼 Google 在面對虛假醫療廣告的時候是不是就一身正氣呢?其實並不然。2011 年,FDA(美國藥監局)通過釣魚,確認儘管 Google 的廣告系統 AdWord 設有對虛假醫療廣告的限制,但仍有 Google 客服人員主動幫助虛假醫療廣告繞過系統限制,進而開出了高達 5 億美元的罰單,使得 Google 當季的利潤一舉下跌 22%。

如果你使用 Yahoo、微軟必應(bing)等搜尋引擎就可以看到,在某些中文關鍵詞下也會出現同樣的虛假醫療廣告,和百度並無兩樣。不過有趣的是,當你架上 VPN 再在百度中進行同樣的關鍵詞搜尋會發現,結果頁面中的推廣廣告項消失了。這又說明了什麼呢?

Q7. 為什麼最該被關注的不應該是百度?

坐公交和地鐵上班時,如果遇到老年人,你是可以不讓座的,因為尊老愛幼只是一種道德準則,只能用於個人對自己的約束,而不能作為指導他人行為的準則。但如果你做的那個位置是愛心專座,那麼你就有義務站起來給老人讓座了,因為按照公共交通的相關規定,這個座位的確是優先向老弱病殘孕乘客提供的。這是道德和法律的分野。法律的意義也正在於此:通過預先制定的條例形成對所有人的行為約束,並通過強制力保障其效力。而法的精神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法不禁止則通行”(注意這是對普通人來說的,對於軍人等群體則是相反, “法不通行則禁止”)。這世界上的人和事不可能全部用法條一一定義,那麼在法條之外,人就有行動的自由。這也是為什麼前面我說「百度拿自己的所有物換錢有什麼問題」的根據。

回到這個問題,為什麼同樣的關鍵詞,在不同地點進行搜尋時會得到不同的結果(比如在北京會被插入北京的醫院廣告,而在上海就會變成上海的,而如果是掛上 VPN 跳到海外,醫院廣告會徹底消失)?這就是你最常見、也應該是最痛恨的幾個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搜尋結果不予顯示。

霍炬老師在他的文章《 你正在為網際網路上的“免費”付出什麼? 》中放了這樣一張圖:

霍炬老師對這張圖的說明是:

這張圖上,根據世界各地區的使用者資料保護法律嚴格程度,用 4 種顏色做了標記。從法律角度看這個問題,會對自己身處的環境有更深刻和清晰的認識。

  • 法律要求最高的,是歐洲大部分國家、加拿大、韓國和香港。
  • 其次,是美國、澳洲、紐西蘭、日本之類。
  • 其次,是俄羅斯,墨西哥之類。
  • 最低的級別,中國、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巴西…

這些資料保護法律規定了什麼呢?各國具體內容不同,但大體是規定了服務方可以獲取使用者哪些資訊,應該盡什麼樣的資訊保管義務,以及一旦資訊洩漏,如何懲罰。從地圖上很容易看出來,中國使用者處在一個隱私保護法律極度落後的地方。但同時,這又是一個公眾網際網路服務極其發達的國家,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的地方,應該沒有第二個了。嚴格的法律會讓企業傾向於少收集非必要資訊,以免承擔過重的責罰,而寬鬆的法律下,能拿多少就拿多少,不要白不要。

現在,你是否明白為什麼國產 App 都那麼肆無忌憚地使用許可權了嗎?而這也是上面那個問題的答案:當掛上 VPN 的時候,百度會認為搜尋請求來自於國外,所以會乖乖遵守當地法律法規,禁止這類虛假廣告的顯示。這並不是內外有別,只是一個企業嚴格遵守法律罷了。

所以問題的關鍵就來了:百度在遵守我國法律法規的情況下進行了貼吧的變現以及在搜尋結果中插入虛假醫療廣告等行為,那麼我們應該關注的是:原本應該在這個時候對百度加以限制、保護人民群眾利益的相關法律法規去哪了?

Q8. 行政手段才是解決百度吃人血饅頭及同類問題的正確方法?

也不是。當行政手段過度干涉市場的時候會帶來怎樣的惡果,看看驕橫跋扈的三大國有運營商和奄奄一息被攥住氧氣管的虛擬運營商就知道了。這也是為什麼我反覆強調不要把目光只盯著百度的原因。如果把所有的帳都算給百度,最終得到的結果很可能只是百度得到其罪有應得的罰款或整改(目前已經被國家網信辦約談),但這種治標不治本的方式並不會改善很多(現在血友病吧鬧大了百度把管理權還回來了,可是高血壓吧呢?疾病類其他 40% 被賣掉的吧呢?)。而更大的問題根源並不在百度身上,缺乏監管、野蠻生長的民營醫院才是。百度自稱有稽核貼吧合作方的相關資質,那麼是哪個部門在監督相關過程的呢?承包人已經是屢次被曝光的醫騙,為何其行醫資格仍然沒有被吊銷?其所在的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的資質,又是誰在監管和規範呢? 如果有關部門能以百度賣吧事件為契機,推出新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和規範民營醫院行為,才能真正從源頭上解決這個問題。曾經有段時間,各種醫療廣告在電視上頻繁播出造成大量受害者,在國家頒佈相關法律法規之後已經幾乎不可見了,為什麼這樣的成功經驗不推行到網際網路領域呢?

莆田系在百度做推廣,百度可以賺 20 億,莆田系可以從騙來的患者身上賺到 100 億,這些自然也會帶來客觀的稅收。但這導致消費者延誤治療、加重病情,因為降低生產力帶給國家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又有多少呢?更不用說最終的治療重任還是要由國家醫保來承擔,這又會給整個醫保系統帶來多少不必要的損失呢?這種短利到底是不是合算,應該不難想清楚。

Q9. 有了法律法規就一勞永逸了嗎?

震驚世界的 911 事件之後,美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通過了愛國者法案,以律條的形式規定了在何種情況下,有關部門可以進行何種內容的監聽,為執法部門賦予了監控人民隱私的權利。但在這之後,社會各界都在向外傳達著更多思考的聲音,努力把這頭野獸保持在籠子裡。

除了百度,還有沒有其他搜尋引擎?除了貼吧,還有沒有其他社交網路?除了莆田系,還有沒有其他民營醫院?當一刀切的法律法規誕生後,其他並沒有犯錯的人也要跟著一併付出代價嗎?時代在進步,人們也在成長,相應的,法律法規也需要不斷調整、不斷完善,才能在最大限度地打擊錯誤行為的同時,留給正面力量足夠的生長空間。中醫裡有一個有趣的詞叫做「扶正匡邪」,就是說不僅要去除壞的,還要鞏固好的,這樣正氣自然會壓倒邪氣。舉個例子,那些抄襲設計的企業,其產品成本必然會低於原創設計的企業。當整個市場都充斥著抄襲和仿製品的時候,原創設計自然會舉步維艱,進而形成惡性迴圈。在這個時候除了通過罰款手段增加抄襲的代價之外,還要通過鼓勵原創的措施扶持正確的做法,讓做的對的人有機會勝出,也就能夠讓真正好的東西勝出。

Q10. 自由是自律的反面?

《美國隊長 2》講了一個很有趣的故事:當世介面臨著接連不斷的危機和挑戰,神盾局開始轉變策略,通過強制力手段把犯罪扼殺在發生之前,而美隊則完全無法贊同這種做法。這種預先把所有人當作罪犯的做法,也就假設了人們不具有改正、學習和成長的機會。沒有人希望犯錯,但正確的做法不是禁止犯錯,而是鼓勵人們做對的決定。 我們不應該害怕犯錯,因為改變和創造的誕生離不開錯誤的教訓和反思。演算法是死的,但寫演算法的人是活的;法律是死的,但法律的生長和解讀是活的。 正是因為我們作為人類的智慧帶來思考,思考帶來選擇,選擇帶來不同的未來,這不是作為主宰星球的物種所責無旁貸的嗎?

在重罰和約束下表現出的自律並不是真的自律,因為當這些約束一旦消失的時候,這種迫於壓力的自律也會隨之失去效力。當人有作惡的自由卻選擇了行善,這才是真正的自律。 前面說 Google 被重罰 5 億美元,後來呢?儘管 Google 已經在國內銷聲匿跡,但在世界範圍內仍然不斷進步著:

Google 在 2014 年遮蔽了 5 億條虛假廣告 

2015 年 Google 下架 7.8 億個惡意廣告

Q11. 百度是無辜的嗎?

恰恰相反。當分清「無罪」和「無辜」兩個概念以後,百度的真正問題就水落石出了。《明日世界》裡說,當你只看到壞的一面的時候,自然就會走向壞的那一面,這是自證預言。奉行著「狼性文化」的百度把世界看作弱肉強食的叢林,自然會毫不猶豫地對弱者下口,最終帶來共同毀滅的未來。有一則類似的雞湯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代表善惡的兩頭狼不斷鬥爭,而最終會獲勝的是你餵給它肉的那個。而百度顯然是餵養了錯誤的那頭狼。

在給百度鬆綁之後,才能真正看出百度是怎樣的企業。而佔大陸搜尋市場四分之三以上的百度,把國內的線上廣告變成了什麼樣子呢?形式上,搜尋結果中插推廣,正常條目被商家把控,軟文更是滲透到頁面的每個角落;大大小小的牛皮癬,擋頁面的漂浮廣告(百度推廣模組),還附帶點關閉卻被跳轉效果;內容上,假醫假藥聚首,因為他們最壕,付得起單次點選最高 999 元人民幣的高額推廣費;金融詐騙其後,專坑對網際網路知之甚少的百度使用者。至於使用者資訊被販賣、搜尋了下衛生棉就接到醫院無痛人流電話的事情已經是小兒科了。整個線上廣告行業除了比低俗就是比惡劣,使用者又怎麼可能看得到像泰國和日本這樣靠創意與人性取勝的好廣告呢?

百度創始人李彥宏在貼吧 10 週年時說道,「貼吧最好的時代還沒有來臨,我保證大家會更加喜歡未來的貼吧。”」。在賣吧事件之後的內部信中又說:「我堅持認為我們的價值觀是好的,是高尚的,我們是億萬中國人最主要的資訊來源,能做到這一點歸根到底是我們提供了對大家有價值的資訊,並且讓人們很容易獲得。 」

是嗎?

Q12. 你說百度差,有做得好的嗎?

社群產品類,有一個小眾社群叫做 V2EX,雖然是中文社群但伺服器在美國(去年被牆後搬回國內)。V2EX 有兩個鮮明的特點:1. 永不刪帖無論商家被怎樣扒皮或者差評,這些記錄會永遠留在網站上成為黑歷史,同樣如果有人惡意評論,也會被反覆打臉;2. 任何形式的內容發表,無論是發帖還是回覆都要扣除積分,積分扣光就無法再發言。發帖之後如果有其他人蔘與使用者,那麼發帖人就可以賺回積分。這種機制保證了每個 ID 的每次表達都是有代價的,也就提醒使用者發言要有價值、要可以促進交流和討論。

百科產品類,世界上最大也是最先的線上百科——維基百科,是一個 org 結尾的非收益性組織。由全部網民共同參與編寫知識圖譜。雖然不足以作為學術功用,但對普通人瞭解世界已經足夠可靠了。而維基百科為了保持其功利性,每年都會向瀏覽者募集捐助,而且僅限於個人使用者捐助。對於企業送出的大額捐助維基百科會一概謝絕,以保證自己的公立性。而在每年結束的時候,維基百科都會發布各大機構的修改報告,其中美國白宮就因為頻繁對多個條目進行修改而多次曝光。

線上廣告類,自然是世界上最大的搜尋引擎——Google 了。前段時間我在讀《In The Plex: How Google Thinks, Works and Shapes Our Lives》,裡面詳細介紹了 Google 的線上廣告服務 AdWord 和 AdSense 的誕生,非常有趣,強烈推薦大家自己閱讀。我簡單總結一下相關的重點:

1. Google 在迅速成長為索引了整個網際網路的龐然大物的同時,還並沒有任何收入方式。但在這樣的壓力下,創始人拉里 · 佩奇和謝爾蓋 · 布林決定,Google 會像別的搜尋引擎一樣賣廣告,但要同時重塑整個廣告行業

2. Google 的廣告模式和當時其他幾家搜尋引擎沒什麼不同,廣告主購買關鍵詞,使用者在搜尋這些關鍵詞時廣告會出現在結果項旁邊,並且有明顯的「贊助商推廣」標誌。不過不同的是,Google 受另外一家公司啟發,使用了「競價排名」的模式:不同廣告主對同一個關鍵詞報價,按照報價多少會依次出現在推廣區域的第一到第三名。(這是 Google 和百度一個巨大的不同:後者的競價排名是直接把廣告連結混入正常結果內,直到鳳巢系統推出後才帶有不明顯的推廣字樣)

3. 在此基礎上,Google 還改良了這種模式。由於競價是匿名的,因此常常會出現第一名報價 10 塊然後發現第二名只報價 6 塊覺得心疼的情況。而在 Google 的競價系統中,報價只確定名次順序,最終價格會調整為比後一名高一塊(比如三名競價者分別報價 10 元、6 元、2 元,那麼他們最終需要支付的價格分別是 7 元、3 元、2 元)。這種策略大大改變了競價者心態,使得他們敢於報出更高的價格。

4. 而最終的排名不僅僅受報價影響。Google 認為廣告同樣是一種資訊,因此會根據廣告內容與搜尋的相關性來調整順序,並且監控廣告被點選的比例。比如同樣競價「潤膚乳」,自制潤膚乳的小商家、銷售品牌潤膚乳的線上商店和不賣潤膚乳的度假村會依次拿到 1-3 的次序,儘管他們的報價高低順序很可能恰好相反。而如果 Google 發現相關性很差的度假村廣告點選率很低,那麼它很有可能被撤下,或者需要以更高的價格才能留在上面。

Google 的這種策略鼓勵了廣告主將自己的廣告與關鍵詞變得更相關(而不僅僅是去蹭熱門),並且保護良好的使用者體驗。這種使用者 – 廣告主 – Google 三方受益的良性模式帶來了巨大成功,成為 Google 源源不斷的收入來源。

對了,關於醫療廣告,我截個圖給你看:

由於 AdWord 仍然在中國正常運營(是的喲你沒看錯),所以在中國也有額外的要求:

所需的檔案是「醫療機構營業執照」和「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兩者都是必選項。也就是說,Google 至少可以保證,出現在 AdWord 中的醫療廣告是有醫療服務資質的機構提出的,並且廣告內容是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那麼問題又回到上面了:血友病吧的購買者是否是有醫療服務資質的機構呢?至少在衛生部的記錄中是找不到的;而它想打的廣告內容能不能通過有關部門的廣告稽核呢?(你猜)

有一部很受歡迎的美劇叫做 POI(Person of Interest),講述兩個人工智慧的故事。一個人工智慧在誕生之初,就被反覆教育什麼是善,被教育最寶貴的東西是人,最終成為了人類的守護神;而另一個人工智慧則在一開始就被提供了無上的許可權,變成了監控和統治人類的工具。很不幸的是,在季末的時候,善的人工智慧全面敗退,而惡的那個則開始統治人類。

很巧的是,這幾乎是谷歌和百度的完美隱喻。同樣是為組織資訊而誕生的搜尋引擎,一個在誕生之初就被創始人定下了「不作惡」的行為準則,另一個則獲得了國家的扶持,變成了壟斷人民資訊獲取入口的惡龍。而回望現實,谷歌在大陸幾乎銷聲匿跡,百度則成為市場份額的霸主和絕對領導者,這實在是資訊時代的悲哀。

Q13. 百度有保持現在這樣的自由嗎?

有一個叫 Agar.io 的小遊戲,內容就是操縱一個圓到處走,不斷吞噬其他小圓點從而變大。在小圓點密度不變的情況下,越大的圓,變大的速度就會越快,因為直徑越大,行走相同的距離所吸收的圓點就越多。「窮者愈窮富者愈富」,這就是馬太效應。

而在這種規律之下,越大的個體也理所應當承擔越大的責任,因為他們的體量已經給他們帶來了明顯的優勢。《蜘蛛俠》的核心就是這一點: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對商業社會進行道德審判是不妥當的,自然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去約束和制裁他們。但百度這樣的大企業,也有其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在商業之外,遊離在條條框框之間的自由,需要企業進行取捨和抉擇。

資訊有一個很特殊的特點,就是任何知道它的人實際上就擁有了它,這是與現實世界的實體物品截然不同的。也因此,構建在虛擬空間的線上社群也有其特殊性:通過分享和瀏覽,資訊實現了事實上的所有權共有化,這也是百度貼吧乃至百度作為共聯網公司無法擺脫的事實。版權法和使用者協議所保護的只是用資訊盈利的權益,但資訊流通產生的影響,仍然需要百度以及所有網際網路企業共同關注。

為什麼網際網路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因為它帶來了遠超之前所有時代的資訊高速流通,而高速流通帶來了高度的自潔能力。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很多謠言在相對更開放的微博上已經被廣泛闢謠,但在封閉小圈子性質的朋友圈內還在被傳得火熱 。百度貼吧作為繼承了中國網際網路特色的毒瘤產品,百度以外的企業對它都是又愛又恨;愛它依託於事實壟斷的百度搜尋,可以輕鬆獲得極高的使用者活躍度;恨它的不透明變成資訊黑洞,用正常手段不可能將流量從其中流出、導向別處。微博長文章至少只是把連結轉為無法點選的純文字(並且新的頭條文章中連結已經可以點選了哦),貼吧則是直接封鎖連結,才誕生了插表情、去掉連結頭等重重鬼才的交流文化。

這世界上所有的東西最終都可以化作同一種東西,那就是資訊;從課堂上和暗戀物件傳紙條的心跳感覺,到床底鞋盒裡的私房錢數額。資訊有真假,也分有用和無用。廣告的本質,其實是通過一定的手段,改變被廣告資訊的權重。這個原理,其實和搜尋引擎別無二致。作為國內居事實壟斷地位的百度,原本應該在廣告這件事上有天然的優勢,卻落得今天這版人人喊打的境地,實在可悲。

而廣告本身,原本應該是挖掘產品優勢、連線合適受眾的好事物,卻在中國被逼的靠瞞、騙、坑為生,同樣可悲。廣告主深深厭惡受眾的審美水平,卻不得不迎合他們的「X 絲經濟」;消費者深深厭惡廣告的惡俗和低劣,卻不得不依賴他們帶來的「免費」。這種扭曲和離奇的關係,算是某種社會學的奇蹟吧。

Q14. What can WE do to make it better?

回到醫療這件事上,中國面臨的最嚴峻的醫療問題是什麼?其實是醫療人員的配比。世界衛生組織有一個很重要的衡量醫療水平的指標,叫做每千人醫生數,即每一千個人能均分到的醫生數量。按照有關部門白皮書,我國在 2015 年每千人醫生數已經達到了 2.9,與已開發國家 3.6 的穩定值距離很近;但如果細分到某些類目,比如兒科醫生,該指標就會驟降至 0.43 人,相當於 2300 名兒童才有一名醫師。更嚴重的是,醫護比例(醫師與護理人員比例)僅為 1:1.4,離理想的 1:4 標準還有很大差距。更嚴峻的是,醫療行業的人才培養並不像其他行業一樣可以大學五年快速培育,一名醫生可能需要學習 + 實習長達 11 年才能成熟,而我國龐大的醫療從業人員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醫生僅 45%,護士更僅僅只有 10%……

醫療行業的現狀導致了醫生很難有多餘精力向患者補充相關知識,患者對於就醫前後的相關醫療資訊的需求得不到滿足,不可避免地回滋生不信任感,從而加劇醫患矛盾。而像百度貼吧這樣的網際網路企業更是火上澆油。在這個時候,僅僅要求處罰百度是完全不夠。舉個不恰當的例子:消費者在餐廳吃飯因為衛生問題導致食物中毒,要求有關部門重罰事故餐廳就是解決之道、就能避免自己也遇到這種情況嗎?顯然不是。督促有關部門儘快推出法律法規、完善衛生監督制度才是治本之法不是麼?

對於網際網路企業來說,醫療領域是極具潛力的市場,而他們的重點應該放在分擔醫療資訊普及的責任,將最準確的資訊送到需要的人手上(以谷歌為例,搜尋「抑鬱症」等關鍵詞時,結果首位是相關 NGO 的干預熱線);同時利用網際網路的便利和技術優勢,簡化就醫流程、提高病人看病及醫生問診的效率,而非 “如何幫患者省錢”。

對於醫院來說,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是第一位的,在保證真實、可靠的基本前提下向病人提供最及時的醫療服務;同時如果可以積極擁抱資訊科技,與網際網路企業建立合作,對醫院醫療資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病人就醫體驗的提升都是很有幫助的。

對於司法體系來說,百度賣吧時間暴露了相關法律法規的空缺,司法系統應該儘快反應, 完善、補強相關空缺,嚴懲違規行為,促進醫療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對於媒體來說,連線司法、醫療和民眾等各方是第一要義,幫助司法普及、幫助監督醫療、幫助民眾發聲,順暢的溝通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而媒體在這其中意義重大。

最後,最重要的一切還是取決於我們,合起來被稱作「民眾」的群體。堅持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拒絕道德審判,用關注的力量推動行業進步。如果說違法亂紀的網際網路企業是妖魔鬼怪,而懲治他們的法律法規是玲瓏寶塔,那法器的力量一定來自於民眾對於法律的印象。我們越願意相信法律、監督法律的制定和施行,法律就越能保護我們的切身利益。

百度賣吧事件,最終以百度歸還血友病吧管理權告終。而更多網友抓現的被賣貼吧,則是匆匆抹成了預設模板。但風平浪靜之後,它們會不會捲土重來呢?誰都無法保證。

除了疾病類貼吧,其他類目也並未倖免於難:鋼琴吧、艦 C 吧相繼易主,耳機吧也已經向多個品牌房出售。而對於大流量的貼吧,銷售模式更是採取了每年向商家收取租金的方式。流量變現是每一家網際網路公司都會面臨的問題,但社群卻有其特殊性。一個理想的社群應該是這樣的:投入更多時間和心血的使用者理應獲得更多許可權,而管理者應該從中誕生;網際網路公司有權在社群投放廣告,但應給予管理者選擇權,排除劣質的野雞廣告;部分廣告收益應該用於回饋管理者,形成正向激勵;商業內容(廣告、軟文、推廣活動)應該與使用者產生的非廣告內容明顯區分,並帶有提示;普通使用者應被賦予監督和舉報許可權,杜絕管理者的不良行為和低俗廣告的漏網之魚;等等等等。一個社群的價值取決於社群的活躍度,而倡導良性和高質內容的傳播才是保護使用者活性的正確方法。百度貼吧的行徑無異於殺雞取卵,竭澤而漁。

網際網路的第一原則,在我心中是這句話:Information wants to be free. 但其中的「Free」是指「自由流通」,從來就不曾是在中國市場被曲解的「免費」啊!參與一個社群的活動不應該保有主觀獲利的想法,但為社群管理付出心血的人獲得一定收入是值得肯定和尊敬的事情,只是這應該全程透明,而非遊走在晦澀地帶。在使用者逐漸成熟的今天,社群通過內容獲益已經有很多成功先例(付費閱讀完整內容、打賞作者抽成等),網際網路企業切記浮躁和急功近利啊。中國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僅 2.5 年,中國集團企業的平均壽命僅 7-8 年,與歐美企業平均壽命 40 年、日本企業平均壽命 58 年相比,簡直就是天壤之別。錢是讓企業生存下來的保障,但只看著錢,真的能實現生存的持久恆遠呢?

如果我們僅僅把目光放在百度身上,很可能會導致其他網際網路企業的資本化嘗試被連帶打壓;如果我們只把目光放到民營醫院身上,醫療服務的水平發展也可能會停滯不前;而如果我們繼續望向最底層的深淵,才能看見我們真正應該關心的問題:是否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來監管整個過程,約束企業行為?而是否又有專業人士去與法律討價還價,幫助其不斷成長和完善,在約束錯誤行為再次發生的同時,不讓任何正確的未來失去發生的可能?我們的媒體呢?有是否用中立公正的聲音振聾發聵,讓目光和陽光打亮每一個被忽視的角落?而我們自己,是否也堅持要求用正確的方式保護我們自己,而不是貪圖「方便」和「容易」呢?

答案,從來都沒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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