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的第一行程式碼

techug發表於2014-12-17

奧巴馬成為美國曆史上第一位寫過程式碼的總體(如果小布什沒有祕密的沉迷於PHP的話)。最近,奧巴馬在白宮和幾個學生一起學習了JavaScript(最流行的Web程式語言)的基礎程式設計。

他寫的第一行JavaScript程式碼是:

moveForward(100);

“這個F我需要大寫嗎?”奧巴馬問,他注意到JavaScript是區分大小寫的。“分號?”(這個分號不是必須的,但奧巴馬發現應該養成良好的編碼風格習慣。)

obama-coding

奧巴馬這是在Code.org教學網站上用電影《冰雪奇緣》遊戲來學習程式設計。他的這一行程式碼是呼叫了遊戲中內建的“向前移動”函式。

JavaScript中的函式呼叫非常簡單:寫下函式的名稱,後面跟著括弧,括弧裡面是函式的引數。奧巴馬寫的第一行程式碼是告訴程式“讓冰雪女王向前移動一段距離”。因為在螢幕上的距離是按畫素算的,所以引數是整數。如果把程式碼寫成moveForward(“三步”),程式就會報錯,提示給你一個不清晰的錯誤提示,相信總統是無法看懂的——他應該體會一下程式設計師平時程式設計中經常遇到這樣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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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非常鼓勵大家都學習程式設計,他和孩子們在白宮一起學習了一個小時。“很顯然,程式設計是個很困難的事情,”奧巴馬在白宮對同學們說,但他還是對孩子們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議:

程式設計背後的基本概念就是0和1,就這另個數字,‘是’和‘否’,它們可以通過電腦被轉換成電子資訊…..程式的所有動作都是在反覆不斷的指示是0還是1,一遍又一遍,計算機的強大之處就在於它能以非常快的速度做大量這樣的運算…..

他說的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P.S. 我們們中國的國家領導人是不是也應該代表我們這些碼農發出一些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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