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忘了你的智慧財產權

weixin_34208283發表於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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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周是「智慧財產權宣傳週」,今天給大家分享下我申請專利、商標、域名和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方面的一些經驗吧。

一、專利,流氓與創新

關於專利大家都不陌生,個人或企業一旦擁有某項專利後,其他人想使用這項技術則必須獲得專利所有人的授權,否則會造成侵權。

中國的專利型別分發明、外觀、新型和授權四種,產品的外形、包裝、工藝都可以申請專利,程式設計師寫的演算法、軟體、系統也同樣可以申請專利,即使這個系統還只是腦海中的一個想法。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設計師的設計作品(如,軟體操作介面)如果只用於在電子裝置上展示,而沒有被製作成印刷製品,則無法在中國申請專利(但擁有著作權,這個待會再說),但在歐美國家卻可以。

1、為什麼騰訊的專利比阿里的多

09 年我做個人版支付寶專案的時候參與過兩個功能的開發,一個是基於 Spring MVC 框架的模板層 UISVR 元件;另外一個是基於頁面 URL 的精準幫助投放系統,支付寶網站「交易記錄」頁面底部的「使用遇到問題?」模組,就是這個功能的具體實現。

等到我和開發同學找法務同事準備申請技術專利時,結果被要求提供一份「規範的」專利申請文件。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在騰訊工作期間大不一樣,公司大力鼓勵員工進行微創新和專利申請。

只要提交一份 500 字的專利申請稿(「不規範的」文字概述)就能拿到 500 塊錢,真是「小手一抖,五百到手」。

專利申請稿內部初審通過後,公司法務會聯絡專利代理事務所安排專人(通常是懂技術的妹紙)對接,撰寫完成國家專利局需要的那份「規範的專利申請文件」,申請人只需與代理人電話溝通、校對文件即可。

並且在專利流程流轉至每個新階段(受理、初步審查、公佈、實質審查、授權)時,公司還會按照專利的內部評級獎勵幾千到上萬不等的獎金。

算下來,如果我的「微博監控系統」(專利號:CN104063390A)和「自動化排班演算法」(專利號:CN104112175A)能走完全部流程的話,妥妥地能拿到一萬塊的獎金。雖然後來我被賣給京東沒機會拿到錢,但那兩項專利或多或少幫我通過了那年的通道晉級評審。

可見,騰訊的專利數量之所以超過阿里和百度的總和,和公司的創新激勵制度還是大有關係。

2、蘋果公司的奇葩專利

在一次法律培訓課上,我有幸見看到了「蘋果滑動解鎖」操作流程的專利(專利號:US 8,04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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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蘋果滑動解鎖專利

為了繞過這個簡(ě)單(xīn)的專利,安卓手機系統不得改用了九宮圖解鎖、扇形滑動解鎖、向上滑動解鎖、向左滑動解鎖、向下滑動解鎖(就是不能向右滑動解鎖……)等方案。

後來我才知道,蘋果除了這個專利之外,還有一系列奇葩專利:

  • 「Home 鍵凹型按鈕專利」(專利號:US 7,902,474)
  • 「螢幕介面圖形專利」,即圓角圖示專利(專利號:US D604,305)
  • 「手持裝置圓角矩形外觀專利」(專利號:US D670,286)

這些富有爭議的專利,成功的遏制了其它手機廠商的發展,三星甚至因為這些專利侵權,被判賠償蘋果 10 個多億的美金。

iPhone 作為世界上最賺錢的手機,蘋果行使專利權保護其外觀免被山寨,的確無可厚非。但某些小廠確通過一些專利訴訟案進行炒作,卻頗有「專利流氓」的嫌疑。對於大公司來說,專利通常是作為一種防禦性手段,而非壟斷性武器。

專利數量通常會作為一個企業和城市的創新力指標,深圳在 2015 年的專利總量就已超 10 萬件(其中華為、中興、騰訊三家佔 90% 以上),位列「2015 中國十大創新城市排行榜」榜首。

但其實靠專利數量來評價創新力意義不大,就像前幾年用 GDP 考核官員的績效一樣的道理。

我簡單搜尋了下和「前端 CSS 技術」相關的專利(使用 css 關鍵詞搜尋),居然連程式碼合併(專利號:CN102622376A)、雪碧圖技術(專利號:CN104516971A)、CSS 樣式複寫(專利號:CN104866570A)都能申請成專利,可見這裡面的水分有多大。

我感覺,就像吃了一坨翔一樣。

有兩個經濟學研究生甲和乙,二人在路上走,發現一坨狗屎。

甲對乙說:你把它吃了,我給你5000萬。

乙一聽,這麼容易就賺5000萬,臭就臭點吧,大不了拿了錢去洗胃,於是就把屎吃了。

二人繼續走,心裡都有點不平衡,甲白白損失了5000萬,什麼也沒撈著。

乙雖說賺了5000萬,但是吃了坨屎心裡也堵得慌。

這時又發現一坨屎,乙終於找到了平衡,對甲說:你把它吃了,我也給你5000萬。

甲一想損失的5000萬能賺回來,吃坨屎算什麼,乙不是也吃了嗎?於是也把屎吃了。

按理說這下二人該平衡了,但是他們越琢磨越覺得不對勁,兩個人的資本一點也沒有增加,反而一人吃了一坨屎。

於是就去找教授,教授聽了他們的訴說,安慰他們:同學們,你們應該高興啊,你們僅僅吃了兩坨屎就為我們們國家貢獻了1個億的GDP!

二、商標,侵權可能會坐牢

因為我之前想做一款陌生人交友類的社交產品,所以還找過代理公司註冊商標。

通常網際網路社交類的產品商標註冊在第 9 大類(電子計算機及其外部裝置)和第 45 大類(提供人員服務)。若大類中存在「近似商標」,則商標註冊申請有可能被駁回,且被駁回後商標局不會退還註冊費用

當然找一家靠譜的商標註冊代理公司會省事很多,一個大類的費用(可包含 10 個小類)大概是 800 - 1500 之間。

商標具有極強的辨識性和排他性,一旦造成侵權,企業可能會賠得個破產清算,這點創業公司的小夥伴們需要注意。尤其是「馳名商標」具有全行業(甚至全球)的廣泛排他性,如果申請的域名和馳名商標一致也會被判定成無效。

三、域名,不錯的投資渠道

域名註冊一般直接使用國內的阿里雲註冊即可,價格實惠、備案方便。

但今年 3 月份工信部出了個《網際網路域名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部分網友反映第 37 條大有想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網白名單的嫌疑,這裡我也只能表示牆裂關注了。

第三十七條 在境內進行網路接入的域名應當由境內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提供服務,並由境內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執行管理。
在境內進行網路接入、但不屬於境內域名註冊服務機構管理的域名,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網路接入服務。

另外我手頭幾個不錯的域名,感興趣的同學可以留言,價格好商量,絕對不超過一千萬 :P

四、著作權,人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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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也就是版權,我國法律規定著作權採用「自動保護原則」。

作品一經產生,不論整體還是區域性,只要具備了作品的屬性即產生著作權,既不要求登記,也不要求發表,也無須在複製物上加註著作權標記。

例如我這篇文章,一經發表我就自動享有著作權。不論我的文章有沒有打「原創」標籤,也不論我有沒有去國家機關登記。只要是未經作者許可,擅自轉載的,就構成侵權。

著作權保護的範圍非常廣,它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舞蹈、美術、建築、攝影、電影、模型作品、計算機軟體和程式碼以及前面提到過的設計師的 PSD 設計圖,甚至是一條段子、微博也受著作權的保護。

作品被侵權後,如何證明你才是作者,而非剽竊者,法律上主要採取時間先後順序的判定原則。

這裡給設計師朋友們提個醒:如果擔心 PSD 被人盜用,可以在作品完成之後,立刻通過自己的郵箱給自己發一封郵件,並將作品作為附件。這樣相當於通過第三方(郵件提供商)證明了這個作品最先由你創作完成。

不過比較苦逼的是,剽竊者只需要稍微改動下圖形的角度、大小、顏色,就可以規避侵權。

對於文字類的作品,很多剽竊者會通過修改部分用詞和短語的手段,來規避抄襲。高手如郭小四者,則可能直接抄襲故事情節。但實際上,計算機完全可以通過技術手段(例如,分詞和海明距離演算法)來識別兩篇文章的相似度,從而判定是否為抄襲,也許微信公眾平臺已經使用了這項技術也說不定。

對於音樂類的作品,這兩年國內的各大網際網路公司和唱片公司合作的非常不錯,現在很少會有盜版音樂,使用者基本上也養成了購買正版音樂的使用習慣。

對於電影類的作品,現在國內整體質量偏低(尤其是電視劇),沒有侵權的價值。

對於程式碼類的作品,MIT (開源軟體許可協議)是主流趨勢。

最後,對於收費軟體,我呼籲大家(尤其是 IT 同行)儘量不要使用破解版了,這不安全,也很不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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