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的定義
判斷與判斷之間在真假方面是有聯絡的。判斷與判斷之間的真假關係,是人們推理活動的根據。
所謂推理,就是根據一些判斷得出新的判斷的方法。
推理的組成
推理由前提、結論和推理形式構成。
前提是已知的判斷,是推理的根據或理由。
結論是推理所引出的新判斷,是推理的目的和結果。
推理形式是包括概念變項或判斷變項的一組判斷形式。
推理的評判
通常從兩個方面:
(1) 前提是否真實。
(2) 推理的形式結構是否正確。
推理的分類
推理的分類: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
演繹推理:由由一般性的前提推到個別性的結論。
歸納推理:由個別性的前提推到一般性的結論。
類比推理:由個別性的前提推到個別性的結論。
對於演繹推理,前提和結論是必然關係,如果前提是真的則結論一定是真的。
歸納和類比是非演繹推理,前提和結論是或然關係,即前提正確不保證結論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