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邏輯(普通邏輯)7:推理概述

weixin_34262482發表於2006-12-04

推理的定義

判斷與判斷之間在真假方面是有聯絡的。判斷與判斷之間的真假關係,是人們推理活動的根據。

所謂推理,就是根據一些判斷得出新的判斷的方法。

推理的組成

推理由前提、結論和推理形式構成。

前提是已知的判斷,是推理的根據或理由。

結論是推理所引出的新判斷,是推理的目的和結果。

推理形式是包括概念變項或判斷變項的一組判斷形式。

推理的評判

通常從兩個方面:

(1) 前提是否真實。

(2) 推理的形式結構是否正確。

推理的分類

推理的分類: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

演繹推理:由由一般性的前提推到個別性的結論。

歸納推理:由個別性的前提推到一般性的結論。

類比推理:由個別性的前提推到個別性的結論。

對於演繹推理,前提和結論是必然關係,如果前提是真的則結論一定是真的。

歸納和類比是非演繹推理,前提和結論是或然關係,即前提正確不保證結論正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