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開發人員的組織與分工

elevenxl發表於2008-03-02
 

大型軟體專案需要很多人的能力合作,花費一年或數年的時間才能完成。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軟體開發人員的組織、分工與管理是一項十分重要和複雜的工作,它直接影響到軟體專案的成功與失敗。首先,由於軟體開以人員的個人素質與差異很大,因此對軟體開發人員的選擇、分工十分關鍵。1970年,Sackman對12名程式設計師用兩個不同的程式進 行試驗,結論是:程式排錯、除錯時間差別為18:1;程式編制時間差別為15:1;程式長度慶功別為6:1;程式執行時間差別為13:1。近年來,隨著軟 件開發方法的提高、工具的改善,上述差異可能會減小,但軟體人員的合理選擇及分工,充分發揮每個人的特長和經驗顯然是十分重要的。其次,因為軟體產品不易 理解、不易維護,因此軟體人員的組織方式十分關鍵。一個重要的原則是,軟體開發人員的組織結構與軟體專案開發模式和軟體產品的結構相對應,這樣可以達到軟 件開發的方法、工具、與人的統一,從而降低管理系統的複雜性,有利於軟體開發過程的管理與質量控制。按樹形結構組織軟體開發人員是一個比較成功的經驗。樹的根是軟體專案經理和 專案總的技術負責人。理想的情況是專案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由一個人或一個小組擔任。樹的結點是程式設計師小組,為了減少系統的複雜性、便於專案管理,樹的結點每 層不要超過7個,在此基礎上儘量降低樹的層數。程式設計師小組的人數應視任務的大小和完成任務的時間機時定,一般是2~5人。為降低系統開發過程的複雜性,程 序員小組之間,小組內程式設計師之間的任務介面必須清楚並儘量簡化。

 按“主程式設計師”組織軟體開發小組是一條比較成功的經驗。“主程式設計師”應該是“超級程式設計師”。其他成員,包括程式設計師、後備工程師等,是主 程式設計師的助手。主程式設計師負責規劃、協調和審查小組的全部技術活動。程式設計師負責軟體的分析和開發。後備工程師是主程式設計師的助手,必要時能代替主程式設計師領導小 組的工作並保持工作的連續性。軟體開發小組還可以根據任務需要配備有關專業人員,如資料庫設計人員、遠端通訊和協調,提高了工作效率。這種形式的成敗主要取決於程式設計師的技術和管理水平。除了按主程式設計師負責的程式設計師小組組織開發人員外,還可以按“無我程式設計”建立軟體民主開發小組。這各組織形式強調組內成員人人平等,組內問題均由集體討論決定。這種組織形式有利於集思廣益、互相取長補短,但工作效率比較低。

 軟體專案或軟體開以小組可以配置若干個祕書、軟體工具員、測試員、編輯和律師等到。祕書負責維護和軟體配置中的文件、原始碼、資料及所依附的各種磁介質;規範並收集軟體開發過程中的資料;規範並收集可重用軟體,對它們分類並提供檢索機制;協助軟體開發小組準備文件,對專案中的各種引數,如程式碼行、成本、工作進度等,進行估算;參與小組的管理、協調和軟體配置的評估。大型軟體專案需專門配置一個或幾個配置管理人員,專門負責軟體專案的程式、文件和資料的各種版本控制,保證軟體系統的一致性與完整性。軟體開發小組內部和小組之間經常交流情況和資訊,以便減少誤解,刪除軟體中的個人特徵,提高軟體的質量.

  軟體專案的開發實踐表明,軟體開發各個階段所需要的技術人員型別、層次和數量是不同的。軟體專案的計劃與分析階段只需要少數人,主要是系統分析員、從事軟體系統論證和概要設計的軟體高階工程師和專案高階管理人員。概要設計時要增加一部分高階程式設計師,詳細設計時,要增加軟體工程師和程式設計師,在編碼和測試階段還要增加程式設計師、軟體測試員。 在此過程中軟體開發管理人員和各類專門人員逐漸增加,到測試階段結束時,軟體專案開發人員的數量達到頂峰。軟體執行初期,參加軟體維護的人員比較多,過早 解散軟體開發人員會給軟體維護帶來意想不到的困難。軟體執行一段時間以後,由於軟體開發人員參與糾錯性維護,軟體出錯率會很快衰竭,這時軟體開發人員也就 可以逐步撤出。如果系統不做適應性或完善性維護,需要留守的維護人員就不多了。上述人力資源安 排類似下所示Rayleigh-Norden曲線。根據Putnam得出的軟體專案開發工作量與開發時間的四次方成反比的結論,得出軟體開發的人員-時間 折衷定律: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適當減少人員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軟體開發成本。F.Brooks從大量的軟體開發實踐中發現:“向一個已經延期的軟體專案追加開發人員,可能使專案完成的更晚。”這從另一個角度說明軟體開發寧可時間長一點,人員少一點。這樣可以大大減少人員之間的通訊開銷,工作效率會更高些。

  由此可見,在軟體開發過程中,人員的選擇、分配和組織是涉及軟體開發效率、軟體開發進度、軟體開發過程管理和軟體產品質量的重大問題,必須引起專案負責人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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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轉自:http://pm.csai.cn/hr/2008012821585511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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