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孩子們程式設計

發表於2011-09-25

導讀:本文由伯樂線上-張秀君編譯自 John Graham-Cumming 的博文《Teach our kids to code》, John 也是《極客漫遊指南》的作者。

在DirectGov網站上有一篇值得一提的名為《教孩子們程式設計》的倡議書。其中提到孩子們應該在上學後第五年(大約9或10歲)就開始學習程式設計。我完全支援這一看法,因為我認為“程式設計”是一種必須要學習的重要技能。孩子們首先要文學基礎好,然後要數學基礎好,最後要“程式計算基礎好”(‘algorithmate’)(是的,這個詞是我自創的)。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上學的目的就是要擺脫文盲以及數學盲,但在當今世界,邏輯和演算法思維非常非常重要,這些都顯得不再那麼重要了。

最近,Eric Schmidt(Google公司前CEO)批評英國丟棄了我們優秀的計算機傳統。Schmidt 說,這個發明了電腦的國家正在由於沒能讓學校教孩子們程式設計而“丟棄你們優秀的計算機傳統”。“當我聽說現在電腦科學在英國學校甚至都沒有按標準進行教學時大吃一驚,”他說,“你們的IT課程只集中教怎樣使用軟體,卻對於如何製作這些軟體避而不談。

我們確實需要教會孩子們邏輯思維(因為這樣的邏輯思維是程式設計的基礎)和演算法思維(將問題的解決方案分解成有限序列步驟)。我們不需要再教多一門程式語言。任何一種語言都可以。

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隨著BBC計算機認知計劃的展開,英國發展迅速(並且鼓舞了一代程式設計師,而我就是其中之一)。這個計劃不是關於如何使用Word文件或瀏覽器(這是最近學校在重點關注的IT課程),而是關於電腦怎樣動作,怎樣使它們按照自己的要求進行工作。讓電腦按你的意願操作是項基本工作,它比單純的程式設計更重要(例如,在iTunes建立一個歌曲的智慧列表需要一種布林邏輯思維,這種思維小孩很容易學會。)

最近,有一個叫 Raspberry Pi 的志願者專案在沒有任何政府支援的情況下得到了BBC微專案的支援。學校可以教授LOGOScratch或者 Processing程式語言。而如果學校連最便宜的電腦都買不起的話,就讓孩子們在紙上程式設計。我就是這樣開始的。

政府目前正在把東倫敦的一個地區發展成東倫敦科技城:一個最近許多小型高科技公司選擇的創業中心。首創者之一,政府列出了通過改變智慧財產權法和簽證來幫助創業企業的計劃。還有一項政府可以做的事是確保能夠提供程式計算能力強的人才,這些人在之後幾年能開創並且運營這些公司。

這個倡議書本身關於的目敘述得有些令人費解,這似乎是為了描述在程式設計教學中要注意孩子的性別差異。雖然如此,我認為如果你是英國人的話,這份倡議書就值得籤。我們不能再放任我們的孩子們,讓他們把自己當使用者而不當程式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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