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研究者 David Levy 的 “與機器人戀愛和性愛”(Love and Sex with Robots: The Evolution of Human-Robot Relationships)一書預言,機器人將在 2050 年成為人類心理與生理的主要相處物件,人類亦會與機器人建立起親密關係;2010 年,第一個商業化的性愛伴侶機器人 Roxxxy 上市,雖然機能尚難稱之完美,但仍要價 7000 美元,且確實有其市場,2011 年,未來學家 Ian Yeoman 與 Michelle Mars(2012)更宣稱,到了 2050 年,機器人將全面佔據色情產業,取代人類的「女性性工作者」(本文不採「妓女」一詞,原因見後)。性愛機器人(sex-bot)作為社會機器人(social robot)的子類,或許因為涉及人類生活中最為私密的領域,所以比起家事機器人引發更多的討論與關注。這樣的機器人,會為我們的社會帶來什麼樣的倫理挑戰?
第一個商業化的性愛機器人 Roxxxy 與其研發者
大部分論者認為,讓性愛機器人取代女性性工作者,有許多實際的好處,例如:沒有人類傳染病的問題,可以大量降低如今威脅程度仍高的愛滋病問題;或者,可以多樣化性愛的可能性,任何性偏好都可以被機器人滿足,不需要被外界或伴侶的奇特眼光所壓抑和指責;又或者,對於長期有需性需求卻不可得──可能因為身障或外表──的男性來說,性愛機器人有助於提供生理支援甚至減緩焦慮;更重要的是,性愛機器人有道德上的優越性,由於性工作並非道德的事業,因此由機器人來做,可以避免人類涉入這種充滿道德爭議的營利問題(Levy, 2011)。雖然這些實際好處可以預見也容易想像,不過,本文認為這些常見的論點──尤其是道德優越性──可能不無疑慮,原因在於:性愛機器人為當今社會所帶來的挑戰,正是我們如何討論與想像「性別」和「性愛」議題。
稱許性愛機器人可以協助女性退出色情事業的宣稱,其預設其實和學界與業界推動機器人發展的理念一致:讓機器人來取代那些人類不願意從事的工作,例如所謂日本定義的 3K──骯髒(汙い,Kitanai)、危險(危険,Kiken)、辛苦(きつい,Kitsui)──工作,或者後來衍生而成的 3D──單調(Dull)、骯髒(Dirty)、危險(Dangerous)──工作。換句話說,上述說法的隱含觀點其實是把性工作視為3K 或3D 工作:性工作理應是一種無人願意從事的不潔事業。這種對於性工作的看法,早已遭到女性主義文化研究的挑戰。
不少研究者認為,性產業是一種女性身體自主權力的展現,不應該放在父權的道德框架──要求女性「潔身自愛」──之下考量,也因此這種事業純粹是一種工作,這些「出售勞動」女性就是勞工、是「性工作者」(sex worker),而不是「妓女」(prostitute)。然而,這種性別偏見,反映在整個性愛機器人的發展和討論上:性愛機器人的研發與應用市場,一開始就是瞄準人類男性,鮮少注意到人類女性的需求,相關討論也以女性機器人為主(Reich, 2014),例如開頭所說製作 Roxxxy 的公司是在幾近完成 Roxxxy 的開發以後,才開始考慮製作男性機器人 Rockey 來打入女性市場(注1)。另外,如果「性愛買賣」只是一個工作,那麼就像對於各種科技不斷進步的憂慮一樣,我們不得不考量「人類工作權」的道德問題或配套措施。
預想的性愛機器人為何總是女性?
本文認為,性愛機器人所帶來的倫理挑戰,除了性別議題之外,也包括與之息息相關的另一個論題:我們如何看待「生理-性」與「心理-愛」的分界。對於人類來說,性關係的買賣,從來就不是「純性」的,因為女性性工作者很多時候不只提供身體服務,同是也在提供心理安撫,這就是為何有些人認為男性「尋芳」不單只是純粹生理慾望,同時也是尋求心理慰藉。換句話說,性工作其實含有相當程度的情感勞動(emotional labor)成份。在大部份人眼中,「性愛」是不可分割的「性-愛」而不是「性/愛」,這一點對於相對保守的亞洲社會尤其如此,因此英國對於性愛機器人接受程度──17%─ ─的抽樣調查結果(注2),在亞洲社會的數值可能更低。
雖然(理想中的)性愛機器人可以呈現高度自主性、與人類建立起復雜的「互動」關係,進而吸引人類對其進行情感投注(如同另一篇文章〈當機器變得像人:人類如何看待家用機器人(上)、(下)〉所論),但性愛機器人是否能夠提供有效的情感回饋,或者情感關係的強度能否能達到人類性工作者所建立的,都是有待探問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如果不能確實考慮「生理-性」與「心理-愛」的文化界線,以及此界線在不同文化之間的移動,那麼對於性愛機器的市場預測可能有所遺漏與失誤。
為了因應上述問題,有研發者主張賦予性愛機器人「人工意識」(artificial consciousness),使機器人能夠展現人類的情感特質(Chrisley et al., 2005)。不過,這個主張仍然需要面對不少挑戰。例如,如果這樣的性愛機器人成真,這表示它們仍然承擔情緒勞動、就像人類一樣有喜怒哀樂,那麼是否就需要像對待人類性工作者一樣討論它們──或者說,「他/她」們?如果在目前許多論述中認為性愛不可買賣,因為有辱人類作為獨立個體的尊嚴,甚至不少國家——包括臺灣、中國大陸、日本、韓國——因而立法禁止,那麼當性愛機器人具有極為接近人類地位的時候,我們是否也應該禁止「他/她」們從事性工作?若是如此,加強性愛機器人的機能,反而可能減少性愛機器人「商業應用」的機會。
另一方面,有個與此相關卻少被討論的現象:目前「機械性」的情趣玩具,例如各種型式的「震動器」(vibrator),大多都是針對女性設計,但在討論更高階的機械情趣用品──性愛機器人──時,卻是針對男性考量。換句話說,我們可以隱約看到,對於女性需求與取悅的考量,似乎只放在身體上,因為顯然當前的情趣玩具主要針對女性,但是相反地,對於男性卻進一步顧及了心理需求。究竟這是單純的市場經營策略考量,或者其實再度彰顯了性別偏見經常存在的框架作用,值得我們深思與檢視。
性愛機器人的發展、提供性服務的市場利基,始終需要面對性/別議題與性/愛劃界的問題。一方面,性愛機器人的產業發展似乎再現、甚至可能加強性/別上的道德偏見:人類女性必須貞節,所以就讓機器人代勞,或者,人類女性的需求似乎只有身體層面,但男性則需要顧及心理層面。另一方面,性/愛的分界會影響我們對於性愛機器人的期望程度、以及限制相關潛在市場的大小:如果人類仍有困難完全切割性與愛,那麼性愛機器人可能並不容易成功進入性愛買賣市場,而且更難進入家戶之中成為人類伴侶床第之間的輔助玩具──這就跟許多伴侶拒絕使用現有的情趣玩具一樣,因為性(做)愛有時被認為應是單純與乾淨的情感交流,而輔助用品的進入可能被視作對於伴侶「不足」的無聲抱怨。本文關於性愛機器人的討論,其實暗示了一個更普遍存在的論題:未來科技產品的到來往往是對當前倫理標準的叩問。
本文選自簡書,作者ChingH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