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切斯特方程的分析和案例解釋

可以量化的管理學發表於2018-12-17

蘭切斯特方程的分析和案例解釋

 

蘭切斯特除了類似動量定理和動能定理的表達方式的蘭切斯特法則,還有以微分形式表達的微分方程。

 

我們通過實際推演和蘭切斯特方程進行對比,驗證一下蘭切斯特方程是否計算準確。

假如A隊有9名士兵,B隊有6名士兵,兩隊的武器效能都為1/3,即雙方每人中3顆子彈便死亡,雙方都是以儘可能多的消滅敵人為目的(如圖1所示)。

1 兩隊槍戰前兵力對比

A隊有50%的數量優勢。人數可以是9個人對6個人,也可以是90人對60人,或者9000人對6000人。不管到底是多少,其中的原則是相同的。

第一次火拼後,戰局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A隊打出9發子彈,打死3人;B隊打出6發子彈,打死2人。A隊由9:6的優勢轉變為7:3的優勢。A隊50%的兵力優勢變為大於100%。隨著戰火的燃燒,這種致命的算術遞增仍在繼續(如圖2所示)。

2 槍戰第一輪兵力對比

第二次交火後,A隊打出7發子彈,打死2人,並且剩餘人中有1人中1槍,B隊打出3發子彈,打死1人。兵力對比會變為B隊以6:1佔絕對優勢(如圖3所示)。

3 槍戰第二輪兵力對比

第三次交戰後,A隊打出6發子彈,將B消滅,B隊打出1發子彈,未打死1人。A隊就被徹底殲滅了(如圖4所示)。

 

4 槍戰第三輪兵力對比

再來看一下雙方的傷亡情況。優勢兵力(A隊)的傷亡人數僅是劣勢兵力(B隊)的一半。

第一次火拼後,戰局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A隊打出9發子彈,打死3人;B隊打出6發子彈,打死2人。A隊由9:6的優勢轉變為7:3的優勢。

第二次交火後,A隊打出7發子彈,打死2人,並且剩餘人中有1人中1槍,B隊打出3發子彈,打死1人。兵力對比會變為A隊以6:1佔絕對優勢。

第三次交戰後,A隊打出6發子彈,將B消滅,B隊打出1發子彈,未打死1人。A隊就被徹底殲滅了。

A隊和B隊交火3輪,也就是時間為3輪,第一輪兵力對比為7:3,第二輪兵力對比為6:0.67,因為B隊的人命中1槍,剩餘2/3生命,第三輪為5.67:0。

我們將X0=9,Y0=6,a=b=1/3帶入蘭切斯特方程進行求解,首先求得T=2.4,然後將T=1,T=2和T=2.4帶入A和B的方程,得到第一輪為7.5:3.3,第二輪為6.8:0.9,最後一輪為6.7:0。通過對比我們發現實際推演和蘭切斯特方程的時間都是經過3輪,因為實際推演沒法出現小數輪,這個暫且不對比。而兩者每一輪計算的結果都不相同,並且蘭切斯特方程計算的X最終剩餘人數比實際推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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