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java開發手冊

cuteximi_1995發表於2017-08-18

目錄

前言:

程式設計規約

命名風格

常量定義

程式碼格式

OOP 規約

集合處理

併發處理

控制語句

註釋規約

後記


 

前言:

程式碼規範真的很重要。看別人的程式碼寫的程式碼,沒有註釋,變數名很糟糕,格式不規範,真的很難忍受啊。
自己在實際開發也存在不規範的地方,今天仔細拜讀一下阿里的開發手冊,吸收一下前輩總結的經驗。

程式設計規約

命名風格

  1. 【強制】 程式碼中的命名均不能以下劃線或美元符號開始,也不能以下劃線或美元符號結束。

    反例: _name / _name / $Object / name / name$ / Object$

  2. 【強制】 程式碼中的命名嚴禁使用拼音與英文混合的方式,更不允許直接使用中文的方式。
    說明:正確的英文拼寫和語法可以讓閱讀者易於理解,避免歧義。注意,即使純拼音命名方式也要避免採用。

    正例: alibaba / taobao / youku / hangzhou 等國際通用的名稱,可視同英文。

    反例: DaZhePromotion [打折] / getPingfenByName() [評分] / int 某變數 = 3

  3. 【強制】類名使用 UpperCamelCase 風格,必須遵從駝峰形式,但以下情形例外:DO / BO /DTO / VO / AO

    正例:MarcoPolo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反例:macroPolo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4. 【強制】方法名、引數名、成員變數、區域性變數都統一使用 lowerCamelCase 風格,必須遵從駝峰形式。

    正例: localValue / getHttpMessage() / inputUserId

  5. 【強制】常量命名全部大寫,單詞間用下劃線隔開,力求語義表達完整清楚,不要嫌名字長。

    正例: MAX_STOCK_COUNT
    反例: MAX_COUNT

  6. 【強制】抽象類命名使用 Abstract 或 Base 開頭;異常類命名使用 Exception 結尾;測試類
    命名以它要測試的類的名稱開始,以 Test 結尾。

  7. 【強制】中括號是陣列型別的一部分,陣列定義如下:String[] args;

    反例:使用 String args[]的方式來定義。

  8. 【強制】POJO 類中布林型別的變數,都不要加 is,否則部分框架解析會引起序列化錯誤。

    反例:定義為基本資料型別 Boolean isDeleted;的屬性,它的方法也是 isDeleted(),RPC框架在反向解析的時候,“以為”對應的屬性名稱是 deleted,導致屬性獲取不到,進而丟擲異常。

  9. 【強制】包名統一使用小寫,點分隔符之間有且僅有一個自然語義的英語單詞。包名統一使用==單數==形式,但是類名如果有複數含義,類名可以使用複數形式。

    正例: 應用工具類包名為 com.alibaba.open.util、類名為 MessageUtils(此規則參考spring 的框架結構)

  10. 【強制】杜絕完全不規範的縮寫,避免望文不知義。

    反例: AbstractClass“縮寫”命名成 AbsClass;condition“縮寫”命名成 condi,此類
    隨意縮寫嚴重降低了程式碼的可閱讀性。

  11. 【推薦】如果使用到了設計模式,建議在類名中體現出具體模式。
    說明:將設計模式體現在名字中,有利於閱讀者快速理解架構設計思想。

    正例:public class OrderFactory;
    public class LoginProxy;
    public class ResourceObserver;

  12. 【推薦】介面類中的方法和屬性不要加任何修飾符號(public 也不要加),保持程式碼的簡潔性,並加上有效的 Javadoc 註釋。儘量不要在介面裡定義變數,如果一定要定義變數,肯定是
    與介面方法相關,並且是整個應用的基礎常量。

    正例:介面方法簽名:void f();
    介面基礎常量表示:String COMPANY = "alibaba";
    反例:介面方法定義:public abstract void f();
    說明:JDK8 中介面允許有預設實現,那麼這個default方法,是對所有實現類都有價值的默 認實現。

  13. 介面和實現類的命名有兩套規則:

    1)【強制】對於 Service 和 DAO 類,基於 SOA 的理念,暴露出來的服務一定是介面,內部
    的實現類用 Impl 的字尾與介面區別。
    正例:CacheServiceImpl 實現 CacheService 介面。
    2)【推薦】如果是形容能力的介面名稱,取對應的形容詞做介面名(通常是–able 的形式)。
    正例:AbstractTranslator 實現 Translatable。

  14. 【參考】列舉類名建議帶上 Enum字尾,列舉成員名稱需要全大寫,單詞間用下劃線隔開。

說明:列舉其實就是特殊的常量類,且構造方法被預設強制是私有。
正例:列舉名字:DealStatusEnum,成員名稱:SUCCESS / UNKOWN_REASON。

  1. 【參考】各層命名規約:

(A) Service/DAO 層方法命名規約
- 1) 獲取單個物件的方法用 get 做字首。
- 2) 獲取多個物件的方法用 list 做字首。
- 3) 獲取統計值的方法用 count 做字首。
- 4) 插入的方法用 save(推薦)或 insert 做字首。
- 5) 刪除的方法用 remove(推薦)或 delete 做字首。
- 6) 修改的方法用 update 做字首。
- B) 領域模型命名規約
- 1) 資料物件:xxxDO,xxx 即為資料表名。
- 2) 資料傳輸物件:xxxDTO,xxx 為業務領域相關的名稱。
- 3) 展示物件:xxxVO,xxx 一般為網頁名稱。
- 4) POJO 是 DO/DTO/BO/VO 的統稱,禁止命名成 xxxPOJO。

(B) 領域模型命名規約
- 1) 資料物件:xxxDO,xxx 即為資料表名。
- 2) 資料傳輸物件:xxxDTO,xxx 為業務領域相關的名稱。
- 3) 展示物件:xxxVO,xxx 一般為網頁名稱。
- 4) POJO 是 DO/DTO/BO/VO 的統稱,禁止命名成 xxxPOJO
-

常量定義

  1. 【強制】不允許任何魔法值(即未經定義的常量)直接出現在程式碼中。

    反例: String key = "Id#taobao_" + tradeId;
    cache.put(key, value);

  2. 【強制】long 或者 Long 初始賦值時,必須使用大寫的 L,不能是小寫的 l,小寫容易跟數字
    1 混淆,造成誤解。

    說明:Long a = 2l; 寫的是數字的 21,還是 Long 型的 2?

  3. 【推薦】不要使用一個常量類維護所有常量,應該按常量功能進行歸類,分開維護。

    如:快取相關的常量放在類:CacheConsts下;系統配置相關的常量放在類:ConfigConsts 下。
    說明:大而全的常量類,非得使用查詢功能才能定位到修改的常量,不利於理解和維護。

  4. 【推薦】常量的複用層次有五層:跨應用共享常量、應用內共享常量、子工程內共享常量、包內共享常量、類內共享常量。

    1) 跨應用共享常量:放置在二方庫中,通常是 client.jar 中的 constant 目錄下。

    2) 應用內共享常量:放置在一方庫的 modules 中的 constant 目錄下。

    反例:易懂變數也要統一定義成應用內共享常量,兩位攻城師在兩個類中分別定義了表示“是”的變數:
    類 A 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es";
    類 B 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
    A.YES.equals(B.YES),預期是 true,但實際返回為 false,導致線上問題。

    3) 子工程內部共享常量:即在當前子工程的 constant 目錄下。

    4) 包內共享常量:即在當前包下單獨的 constant 目錄下。

    5) 類內共享常量:直接在類內部 private static final 定義。

  5. 【推薦】如果變數值僅在一個範圍內變化,且帶有名稱之外的延伸屬性,定義為列舉類。下面

    正例中的數字就是延伸資訊,表示星期幾。
    正例:public Enum { MONDAY(1), TUESDAY(2), WEDNESDAY(3), THURSDAY(4), FRIDAY(5), SATURDAY(6),
    SUNDAY(7);}

程式碼格式

  1. 【強制】大括號的使用約定。如果是大括號內為空,則簡潔地寫成{}即可,不需要換行;如果是非空程式碼塊則:

    • 1) 左大括號前不換行。
    • 2) 左大括號後換行。
    • 3) 右大括號前換行。
    • 4) 右大括號後還有 else 等程式碼則不換行;表示終止的右大括號後必須換行。
  2. 【強制】 左小括號和字元之間不出現空格;同樣,右小括號和字元之間也不出現空格。詳見
    第 5 條下方正例提示。

    反例:if (空格 a == b 空格)

  3. 【強制】if/for/while/switch/do 等保留字與括號之間都必須加空格。

  4. 【強制】任何二目、三目運算子的左右兩邊都需要加一個空格。
    說明:運算子包括賦值運算子=、邏輯運算子&&、加減乘除符號等。

  5. 【強制】縮排採用 4 個空格,禁止使用 tab 字元。
    說明:如果使用 tab 縮排,必須設定 1 個 tab 為 4 個空格。IDEA 設定 tab 為 4 個空格時,
    請勿勾選 Use tab character;而在 eclipse 中,必須勾選 insert spaces for tabs。
    正例: (涉及 1-5 點)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縮排 4 個空格
    String say = "hello";
    // 運算子的左右必須有一個空格
    int flag = 0;
    // 關鍵詞 if 與括號之間必須有一個空格,括號內的 f 與左括號,0 與右括號不需要空格
    if (flag == 0) {
    System.out.println(say);
    }
    
    // 左大括號前加空格且不換行;左大括號後換行
    if (flag == 1) {
    System.out.println("world");
    // 右大括號前換行,右大括號後有 else,不用換行
    } else {
    System.out.println("ok");
    // 在右大括號後直接結束,則必須換行
    }
}
  1. 【強制】單行字元數限制不超過 120 個,超出需要換行,換行時遵循如下原則:
    • 1) 第二行相對第一行縮排 4 個空格,從第三行開始,不再繼續縮排,參考示例。
    • 2) 運算子與下文一起換行。
    • 3) 方法呼叫的點符號與下文一起換行。
    • 4) 在多個引數超長,在逗號後換行。
    • 5) 在括號前不要換行,見反例。

正例:

StringBuffer sb = new StringBuffer();
//超過 120 個字元的情況下,換行縮排 4 個空格,並且方法前的點符號一起換行
sb.append("zi").append("xin")...
    .append("huang")...
    .append("huang")...
    .append("huang");

反例:

StringBuffer sb = new StringBuffer();
//超過 120 個字元的情況下,不要在括號前換行
sb.append("zi").append("xin")...append
("huang");
//引數很多的方法呼叫可能超過 120 個字元,不要在逗號前換行
method(args1, args2, args3, ...
    , argsX);
  1. 【強制】方法引數在定義和傳入時,多個引數逗號後邊必須加空格。
    正例:下例中實參的"a",後邊必須要有一個空格。

    method("a", "b", "c");

  2. 【強制】IDE 的 text file encoding 設定為 UTF-8; IDE 中檔案的換行符使用 Unix 格式,不要使用 windows 格式。

  3. 【推薦】沒有必要增加若干空格來使某一行的字元與上一行對應位置的字元對齊。
    正例:
    int a = 3;
    long b = 4L;
    float c = 5F;
    StringBuffer sb = new StringBuffer();
    說明:增加 sb 這個變數,如果需要對齊,則給 a、b、c 都要增加幾個空格,在變數比較多的
    情況下,是一種累贅的事情。

  4. 【推薦】方法體內的執行語句組、變數的定義語句組、不同的業務邏輯之間或者不同的語義
    之間插入一個空行。相同業務邏輯和語義之間不需要插入空行。
    說明:沒有必要插入多個空行進行隔開。

OOP 規約

  1. 【強制】避免通過一個類的物件引用訪問此類的靜態變數或靜態方法,無謂增加編譯器解析成本,直接用類名來訪問即可。

  2. 【強制】所有的覆寫方法,必須加@Override 註解。
    說明:getObject()與 get0bject()的問題。一個是字母的 O,一個是數字的 0,加@Override
    可以準確判斷是否覆蓋成功。另外,如果在抽象類中對方法簽名進行修改,其實現類會馬上編譯報錯。

  3. 【強制】相同引數型別,相同業務含義,才可以使用 Java 的可變引數,避免使用 Object。
    說明:可變引數必須放置在引數列表的最後。(提倡同學們儘量不用可變引數程式設計)

    正例:public User getUsers(String type, Integer... ids) {...}

  4. 【強制】外部正在呼叫或者二方庫依賴的介面,不允許修改方法簽名,避免對介面呼叫方產生
    影響。介面過時必須加@Deprecated 註解,並清晰地說明採用的新介面或者新服務是什麼。

  5. 【強制】不能使用過時的類或方法。
    說明:java.net.URLDecoder 中的方法 decode(String encodeStr) 這個方法已經過時,應
    該使用雙引數 decode(String source, String encode)。介面提供方既然明確是過時介面,
    那麼有義務同時提供新的介面;作為呼叫方來說,有義務去考證過時方法的新實現是什麼。

  6. 【強制】Object 的 equals 方法容易拋空指標異常,應使用常量或確定有值的物件來呼叫
    equals。

    正例: "test".equals(object);
    反例: object.equals("test");

    說明:推薦使用 java.util.Objects#equals (JDK7 引入的工具類)

  7. 【強制】所有的相同型別的包裝類物件之間值的比較,全部使用 equals 方法比較。

    說明:對於 Integer var = ? 在-128 至 127 範圍內的賦值,Integer 物件是在
    IntegerCache.cache 產生,會複用已有物件,這個區間內的 Integer 值可以直接使用==進行
    判斷,但是這個區間之外的所有資料,都會在堆上產生,並不會複用已有物件,這是一個大坑,
    推薦使用 equals 方法進行判斷。

  8. 關於基本資料型別與包裝資料型別的使用標準如下:

  • 1) 【強制】所有的 POJO 類屬性必須使用包裝資料型別。
  • 2) 【強制】RPC 方法的返回值和引數必須使用包裝資料型別。
  • 3) 【推薦】所有的區域性變數使用基本資料型別。

    說明:POJO 類屬性沒有初值是提醒使用者在需要使用時,必須自己顯式地進行賦值,任何NPE 問題,或者入庫檢查,都由使用者來保證。

正例:資料庫的查詢結果可能是 null,因為自動拆箱,用基本資料型別接收有 NPE 風險。
反例:比如顯示成交總額漲跌情況,即正負 x%,x 為基本資料型別,呼叫的 RPC 服務,呼叫
不成功時,返回的是預設值,頁面顯示:0%,這是不合理的,應該顯示成中劃線-。所以包裝
資料型別的 null 值,能夠表示額外的資訊,如:遠端呼叫失敗,異常退出。

  1. 【強制】定義 DO/DTO/VO 等 POJO 類時,不要設定任何屬性預設值。

    反例:POJO 類的 gmtCreate 預設值為 new Date();但是這個屬性在資料提取時並沒有置入具
    體值,在更新其它欄位時又附帶更新了此欄位,導致建立時間被修改成當前時間。

  2. 【強制】序列化類新增屬性時,請不要修改 serialVersionUID 欄位,避免反序列失敗;如果完全不相容升級,避免反序列化混亂,那麼請修改 serialVersionUID 值。
    說明:注意 serialVersionUID 不一致會丟擲序列化執行時異常。

  3. 【強制】構造方法裡面禁止加入任何業務邏輯,如果有初始化邏輯,請放在 init 方法中。

  4. 【強制】POJO 類必須寫 toString 方法。使用 IDE 的中工具:source> generate toString時,如果繼承了另一個 POJO 類,注意在前面加一下 super.toString。
    說明:在方法執行丟擲異常時,可以直接呼叫 POJO 的 toString()方法列印其屬性值,便於排
    查問題。

  5. 【推薦】使用索引訪問用 String 的 split 方法得到的陣列時,需做最後一個分隔符後有無
    內容的檢查,否則會有拋 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 的風險。
    說明:
    String str = "a,b,c,,";
    String[] ary = str.split(",");
    //預期大於 3,結果是 3
    System.out.println(ary.length);

  6. 【推薦】當一個類有多個構造方法,或者多個同名方法,這些方法應該按順序放置在一起,
    便於閱讀。

  7. 【推薦】 類內方法定義順序依次是:公有方法或保護方法 > 私有方法 > getter/setter
    方法。
    說明:公有方法是類的呼叫者和維護者最關心的方法,首屏展示最好;保護方法雖然只是子類
    關心,也可能是“模板設計模式”下的核心方法;而私有方法外部一般不需要特別關心,是一個
    黑盒實現;因為方法資訊價值較低,所有 Service 和 DAO 的 getter/setter 方法放在類體最
    後。

  8. 【推薦】setter 方法中,引數名稱與類成員變數名稱一致,this.成員名 = 引數名。在
    getter/setter 方法中,不要增加業務邏輯,增加排查問題的難度。

反例:

public Integer getData() {
    if (true) {
    return this.data + 100;
    } else {
    
    return this.data - 100;
    }
}
  1. 【推薦】迴圈體內,字串的連線方式,使用 StringBuilder 的 append 方法進行擴充套件。

說明:反編譯出的位元組碼檔案顯示每次迴圈都會 new 出一個 StringBuilder 物件,然後進行
append 操作,最後通過 toString 方法返回 String 物件,造成記憶體資源浪費。

反例:

String str = "start";
for (int i = 0; i < 100; i++) {
str = str + "hello";
}
  1. 【推薦】final 可以宣告類、成員變數、方法、以及本地變數,下列情況使用 final 關鍵字:

    • 1) 不允許被繼承的類,如:String 類。
    • 2) 不允許修改引用的域物件,如:POJO 類的域變數。
    • 3) 不允許被重寫的方法,如:POJO 類的 setter 方法。
    • 4) 不允許執行過程中重新賦值的區域性變數。
    • 5) 避免上下文重複使用一個變數,使用 final描述可以強制重新定義一個變數,方便更好
      地進行重構。
  2. 【推薦】慎用 Object 的 clone 方法來拷貝物件。
    說明:物件的 clone 方法預設是淺拷貝,若想實現深拷貝需要重寫 clone 方法實現屬性物件
    的拷貝。

  3. 【推薦】類成員與方法訪問控制從嚴:

    • 如果不允許外部直接通過 new 來建立物件,那麼構造方法必須是 private。
    • 工具類不允許有 public 或 default 構造方法。
    • 類非 static 成員變數並且與子類共享,必須是 protected。
    • 類非 static 成員變數並且僅在本類使用,必須是 private。
    • 類 static 成員變數如果僅在本類使用,必須是 private。
    • 若是 static 成員變數,必須考慮是否為 final。
    • 類成員方法只供類內部呼叫,必須是 private。
    • 類成員方法只對繼承類公開,那麼限制為 protected。

    說明:任何類、方法、引數、變數,嚴控訪問範圍。過於寬泛的訪問範圍,不利於模組解耦。

    【思考】

    如果是一個 private 的方法,想刪除就刪除,可是一個 public 的 service 方法,
    或者 一個 public的成員變數,刪除一下,不得手心冒點汗嗎?變數像自己的小孩,儘量在自己的
    視線內,變數作用域太大,如果無限制的到處跑,那麼你會擔心的。

集合處理

  1. 【強制】關於 hashCode 和 equals 的處理,遵循如下規則:

    • 只要重寫 equals,就必須重寫 hashCode。
    • 因為 Set 儲存的是不重複的物件,依據 hashCode 和 equals 進行判斷,所以 Set 儲存的物件必須重寫這兩個方法。
    • 如果自定義物件做為 Map 的鍵,那麼必須重寫 hashCode 和 equals。

    說明:String 重寫了 hashCode 和 equals 方法,所以我們可以非常愉快地使用 String 物件作為 key 來使用。

  2. 【強制】ArrayList的subList結果不可強轉成ArrayList,否則會丟擲ClassCastException
    異常:java.util.RandomAccessSubList cannot be cast to java.util.ArrayList ;

    說明:subList 返回的是 ArrayList 的內部類 SubList,並不是 ArrayList ,而是
    ArrayList 的一個檢視,對於 SubList 子列表的所有操作最終會反映到原列表上。

  3. 【強制】 在 subList 場景中,高度注意對原集合元素個數的修改,會導致子列表的遍歷、增
    加、刪除均產生 ConcurrentModificationException 異常。

  4. 【強制】使用集合轉陣列的方法,必須使用集合的 toArray(T[] array),傳入的是型別完全一樣的陣列,大小就是 list.size()。

說明:使用 toArray 帶參方法,入參分配的陣列空間不夠大時,toArray 方法內部將重新分配記憶體空間,並返回新陣列地址;如果陣列元素大於實際所需,下標為[ list.size() ]的陣列
元素將被置為 null,其它陣列元素保持原值,因此最好將方法入引數組大小定義與集合元素
個數一致。

==正例==:

List<String> list = new ArrayList<String>(2);
list.add("guan");
list.add("bao");
String[] array = new String[list.size()];
array = list.toArray(array);

==反例==:

直接使用 toArray 無參方法存在問題,此方法返回值只能是 Object[]類,若強轉其它
型別陣列將出現 ClassCastException 錯誤。

  1. 【強制】使用工具類 Arrays.asList()把陣列轉換成集合時,不能使用其修改集合相關的方
    法,它的 add/remove/clear 方法會丟擲 UnsupportedOperationException 異常。
    說明:asList 的返回物件是一個Arrays內部類,並沒有實現集合的修改方法。Arrays.asList體現的是介面卡模式,只是轉換介面,後臺的資料仍是陣列。
String[] str = new String[] { "a", "b" };
 List list = Arrays.asList(str);
//第一種情況:list.add("c"); 執行時異常。
//第二種情況:str[0] = "gujin"; 那麼 list.get(0)也會隨之修改。
  1. 【強制】泛型萬用字元<? extends T>來接收返回的資料,此寫法的泛型集合不能使用 add 方法,而<? super T>不能使用 get 方法,做為介面呼叫賦值時易出錯。
    說明:擴充套件說一下 PECS(Producer Extends Consumer Super)
    原則:

    • 頻繁往外讀取內容的,適合用上界 Extends。
    • 經常往裡插入的,適合用下界 Super。
  2. 【強制】不要在 foreach 迴圈裡進行元素的 remove/add 操作。remove 元素請使用 Iterator
    方式,如果併發操作,需要對 Iterator 物件加鎖。

正例:

Iterator<String> it = a.iterator();
while (it.hasNext()) {
    String temp = it.next();
    if (刪除元素的條件) {
    it.remove();
    }
}

反例:

List<String> a = new ArrayList<String>();
a.add("1");
a.add("2");
for (String temp : a) {
    if ("1".equals(temp)) {
    a.remove(temp);
    }
}

說明:以上程式碼的執行結果肯定會出乎大家的意料,那麼試一下把“1”換成“2”,會是同樣的
結果嗎?

  1. 【強制】 在 JDK7 版本及以上,Comparator 要滿足如下三個條件,不然 Arrays.sort,Collections.sort 會報 IllegalArgumentException 異常。

    說明:

    1) x,y 的比較結果和 y,x 的比較結果相反。

    2) x>y,y>z,則 x>z。

    3) x=y,則 x,z 比較結果和 y,z 比較結果相同。

反例:下例中沒有處理相等的情況,實際使用中可能會出現異常:

new Comparator<Student>() {
    @Override
    public int compare(Student o1, Student o2) {
    return o1.getId() > o2.getId() ? 1 : -1;
    }
};
  1. 【推薦】集合初始化時,指定集合初始值大小。

    說明:HashMap 使用 HashMap(int initialCapacity) 初始化

正例:initialCapacity = (需要儲存的元素個數 / 負載因子) + 1。注意負載因子(即 loaderfactor)預設為 0.75,如果暫時無法確定初始值大小,請設定為 16。

反例:HashMap 需要放置 1024 個元素,由於沒有設定容量初始大小,隨著元素不斷增加,容
量 7 次被迫擴大,resize 需要重建 hash 表,嚴重影響效能。

  1. 【推薦】使用 entrySet 遍歷 Map 類集合 KV,而不是 keySet 方式進行遍歷。
    說明:keySet 其實是遍歷了 2 次,一次是轉為 Iterator 物件,另一次是從 hashMap 中取出
    key 所對應的 value。而 entrySet 只是遍歷了一次就把 key 和 value 都放到了 entry 中,效
    率更高。如果是 JDK8,使用 Map.foreach 方法

    正例:values()返回的是 V 值集合,是一個 list 集合物件;keySet()返回的是 K 值集合,是
    一個 Set 集合物件;entrySet()返回的是 K-V 值組合集合。

  2. 【推薦】高度注意 Map 類集合 K/V 能不能儲存 null 值的情況,如下表格:
    集合類 Key Value Super 說明
    Hashtable 不允許為 null 不允許為 null Dictionary 執行緒安全
    ConcurrentHashMap 不允許為 null 不允許為 null AbstractMap 分段鎖技術
    TreeMap 不允許為 null 允許為 null AbstractMap 執行緒不安全
    HashMap 允許為 null 允許為 null AbstractMap 執行緒不安全
    反例: 由於 HashMap 的干擾,很多人認為 ConcurrentHashMap 是可以置入 null 值,而事實上,
    儲存 null 值時會丟擲 NPE 異常。

  3. 【參考】合理利用好集合的有序性(sort)和穩定性(order),避免集合的無序性(unsort)和
    不穩定性(unorder)帶來的負面影響。
    說明:有序性是指遍歷的結果是按某種比較規則依次排列的。穩定性指集合每次遍歷的元素次
    序是一定的。如:ArrayList 是 order/unsort;HashMap 是 unorder/unsort;TreeSet 是
    order/sort。

  4. 【參考】利用 Set 元素唯一的特性,可以快速對一個集合進行去重操作,避免使用 List 的
    contains 方法進行遍歷、對比、去重操作。

併發處理

  1. 【強制】獲取單例物件需要保證執行緒安全,其中的方法也要保證執行緒安全。
    說明:資源驅動類、工具類、單例工廠類都需要注意。

  2. 【強制】建立執行緒或執行緒池時請指定有意義的執行緒名稱,方便出錯時回溯。

正例:

public class TimerTaskThread extends Thread {
    public TimerTaskThread() {
        super.setName("TimerTaskThread"); ...
}
  1. 【強制】執行緒資源必須通過執行緒池提供,不允許在應用中自行顯式建立執行緒。

    說明:使用執行緒池的好處是減少在建立和銷燬執行緒上所花的時間以及系統資源的開銷,解決資
    源不足的問題。如果不使用執行緒池,有可能造成系統建立大量同類執行緒而導致消耗完記憶體或者
    “過度切換”的問題。

  2. 【強制】執行緒池不允許使用 Executors 去建立,而是通過 ThreadPoolExecutor 的方式,這樣
    的處理方式讓寫的同學更加明確執行緒池的執行規則,規避資源耗盡的風險。

    說明:Executors 返回的執行緒池物件的弊端如下:
    1)FixedThreadPool 和 SingleThreadPool:
    允許的請求佇列長度為 Integer.MAX_VALUE,可能會堆積大量的請求,從而導致 OOM。
    2)CachedThreadPool 和 ScheduledThreadPool:
    允許的建立執行緒數量為 Integer.MAX_VALUE,可能會建立大量的執行緒,從而導致 OOM。

  3. 【強制】SimpleDateFormat 是執行緒不安全的類,一般不要定義為 static 變數,如果定義為
    static,必須加鎖,或者使用 DateUtils 工具類。

正例:注意執行緒安全,使用 DateUtils。亦推薦如下處理:

    private static final ThreadLocal<DateFormat> df = new      ThreadLocal<DateFormat>() {
        @Override
        protected DateFormat initialValue() {
        return new SimpleDateFormat("yyyy-MM-dd");
    }
};
> 說明:如果是 JDK8 的應用,可以使用 Instant 代替 Date,LocalDateTime 代替 Calendar,
> DateTimeFormatter代替Simpledateformatter,官方給出的解釋:simple beautiful strong
> immutable thread-safe。
  1. 【強制】高併發時,同步呼叫應該去考量鎖的效能損耗。能用無鎖資料結構,就不要用鎖;能
    鎖區塊,就不要鎖整個方法體;能用物件鎖,就不要用類鎖。
    說明:儘可能使加鎖的程式碼塊工作量儘可能的小,避免在鎖程式碼塊中呼叫 RPC 方法。

  2. 【強制】對多個資源、資料庫表、物件同時加鎖時,需要保持一致的加鎖順序,否則可能會造
    成死鎖。

    說明:執行緒一需要對錶 A、B、C 依次全部加鎖後才可以進行更新操作,那麼執行緒二的加鎖順序
    也必須是 A、B、C,否則可能出現死鎖。

  3. 【強制】併發修改同一記錄時,避免更新丟失,需要加鎖。要麼在應用層加鎖,要麼在快取加
    鎖,要麼在資料庫層使用樂觀鎖,使用 version 作為更新依據。
    說明:如果每次訪問衝突概率小於 20%,推薦使用樂觀鎖,否則使用悲觀鎖。樂觀鎖的重試次
    數不得小於 3 次。

  4. 【強制】多執行緒並行處理定時任務時,Timer 執行多個 TimeTask 時,只要其中之一沒有捕獲
    丟擲的異常,其它任務便會自動終止執行,使用 ScheduledExecutorService 則沒有這個問題。

  5. 【推薦】使用 CountDownLatch 進行非同步轉同步操作,每個執行緒退出前必須呼叫 countDown
    方法,執行緒執行程式碼注意 catch 異常,確保 countDown 方法可以執行,避免主執行緒無法執行
    至 await 方法,直到超時才返回結果。

    說明:注意,子執行緒丟擲異常堆疊,不能在主執行緒 try-catch 到。

  6. 【推薦】避免 Random 例項被多執行緒使用,雖然共享該例項是執行緒安全的,但會因競爭同一
    seed 導致的效能下降。
    說明:Random 例項包括 java.util.Random 的例項或者 Math.random()的方式。
    正例:在 JDK7 之後,可以直接使用 API ThreadLocalRandom,而在 JDK7 之前,需要編碼保
    證每個執行緒持有一個例項。

  7. 【推薦】在併發場景下,通過雙重檢查鎖(double-checked locking)實現延遲初始化的優
    化問題隱患(可參考 The "Double-Checked Locking is Broken" Declaration),推薦問
    題解決方案中較為簡單一種(適用於 JDK5 及以上版本),將目標屬性宣告為 volatile 型。
    反例:

class Foo {
    private Helper helper = null;
    public Helper getHelper() {
    if (helper == null) synchronized(this) {
    if (helper == null)
    helper = new Helper();
    }
    return helper;
    }
    // other functions and members...
}
  1. 【參考】volatile 解決多執行緒記憶體不可見問題。對於一寫多讀,是可以解決變數同步問題,
    但是如果多寫,同樣無法解決執行緒安全問題。如果是 count++操作,使用如下類實現:
    AtomicInteger count = new AtomicInteger(); count.addAndGet(1); 如果是 JDK8,推
    薦使用 LongAdder 物件,比 AtomicLong 效能更好(減少樂觀鎖的重試次數)。

  2. 【參考】 HashMap 在容量不夠進行 resize 時由於高併發可能出現死鏈,導致 CPU 飆升,在
    開發過程中可以使用其它資料結構或加鎖來規避此風險。

  3. 【參考】ThreadLocal 無法解決共享物件的更新問題,ThreadLocal 物件建議使用 static
    修飾。這個變數是針對一個執行緒內所有操作共有的,所以設定為靜態變數,所有此類例項共享
    此靜態變數 ,也就是說在類第一次被使用時裝載,只分配一塊儲存空間,所有此類的物件(只
    要是這個執行緒內定義的)都可以操控這個變數。

控制語句

  1. 【強制】在一個 switch 塊內,每個 case 要麼通過 break/return 等來終止,要麼註釋說明程
    序將繼續執行到哪一個 case 為止;在一個 switch 塊內,都必須包含一個 default 語句並且
    放在最後,即使它什麼程式碼也沒有。

  2. 【強制】在 if/else/for/while/do 語句中必須使用大括號。即使只有一行程式碼,避免使用
    單行的形式:if (condition) statements;

  3. 【推薦】表達異常的分支時,少用 if-else 方式,這種方式可以改寫成:
    if (condition) {
    ...
    return obj;
    }
    // 接著寫 else 的業務邏輯程式碼;
    說明:如果非得使用 if()...else if()...else...方式表達邏輯,【強制】避免後續程式碼維
    護困難,請勿超過 3 層。
    正例:邏輯上超過 3 層的 if-else 程式碼可以使用衛語句,或者狀態模式來實現。衛語句示例
    如下:

public void today() {
     if (isBusy()) {
        System.out.println(“change time.”);
         return;
     }
     if (isFree()) {
        System.out.println(“go to travel.”);
         return;
     }
    System.out.println(“stay at home to learn Alibaba Java Coding Guideline.”);
     return;
}
  1. 【推薦】除常用方法(如 getXxx/isXxx)等外,不要在條件判斷中執行其它複雜的語句,將復
    雜邏輯判斷的結果賦值給一個有意義的布林變數名,以提高可讀性。
    說明:很多 if 語句內的邏輯相當複雜,閱讀者需要分析條件表示式的最終結果,才能明確什麼
    樣的條件執行什麼樣的語句,那麼,如果閱讀者分析邏輯表示式錯誤呢?
    正例:
//虛擬碼如下
final boolean existed = (file.open(fileName, "w") != null) && (...) || (...);
if (existed) {
 ...
}

反例:

if ((file.open(fileName, "w") != null) && (...) || (...)) {
 ...
}
  1. 【推薦】迴圈體中的語句要考量效能,以下操作儘量移至迴圈體外處理,如定義物件、變數、
    獲取資料庫連線,進行不必要的 try-catch 操作(這個 try-catch 是否可以移至迴圈體外)。

  2. 【推薦】介面入參保護,這種場景常見的是用於做批量操作的介面。

  3. 【參考】下列情形,需要進行引數校驗:

1) 呼叫頻次低的方法。

2) 執行時間開銷很大的方法。此情形中,引數校驗時間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如果因為參
數錯誤導致中間執行回退,或者錯誤,那得不償失。

3) 需要極高穩定性和可用性的方法。

4) 對外提供的開放介面,不管是 RPC/API/HTTP 介面。

5) 敏感許可權入口。

  1. 【參考】下列情形,不需要進行引數校驗:

1) 極有可能被迴圈呼叫的方法。但在方法說明裡必須註明外部引數檢查要求。
2) 底層呼叫頻度比較高的方法。畢竟是像純淨水過濾的最後一道,引數錯誤不太可能到底
層才會暴露問題。一般 DAO 層與 Service 層都在同一個應用中,部署在同一臺伺服器中,所
以 DAO 的引數校驗,可以省略。

3) 被宣告成 private 只會被自己程式碼所呼叫的方法,如果能夠確定呼叫方法的程式碼傳入參
數已經做過檢查或者肯定不會有問題,此時可以不校驗引數。

註釋規約

  1. 【強制】類、類屬性、類方法的註釋必須使用 Javadoc 規範,使用/*內容/格式,不得使用
    //xxx 方式。

    說明:在 IDE 編輯視窗中,Javadoc 方式會提示相關注釋,生成 Javadoc 可以正確輸出相應注
    釋;在 IDE 中,工程呼叫方法時,不進入方法即可懸浮提示方法、引數、返回值的意義,提高
    閱讀效率。

  2. 【強制】所有的抽象方法(包括介面中的方法)必須要用 Javadoc註釋、除了返回值、引數、
    異常說明外,還必須指出該方法做什麼事情,實現什麼功能。

    說明:對子類的實現要求,或者呼叫注意事項,請一併說明。

  3. 【強制】所有的類都必須新增建立者和建立日期。

  4. 【強制】方法內部單行註釋,在被註釋語句上方另起一行,使用//註釋。方法內部多行註釋
    使用/* */註釋,注意與程式碼對齊。

  5. 【強制】所有的列舉型別欄位必須要有註釋,說明每個資料項的用途。

  6. 【推薦】與其“半吊子”英文來註釋,不如用中文註釋把問題說清楚。專有名詞與關鍵字保持
    英文原文即可。

反例:“TCP 連線超時”解釋成“傳輸控制協議連線超時”,理解反而費腦筋。

  1. 【推薦】程式碼修改的同時,註釋也要進行相應的修改,尤其是引數、返回值、異常、核心邏輯
    等的修改。

    說明:程式碼與註釋更新不同步,就像路網與導航軟體更新不同步一樣,如果導航軟體嚴重滯後,
    就失去了導航的意義。

  2. 【參考】合理處理註釋掉的程式碼。在上方詳細說明,而不是簡單的註釋掉。如果無用,則刪除。

    說明:程式碼被註釋掉有兩種可能性:1)後續會恢復此段程式碼邏輯。2)永久不用。前者如果沒
    有備註資訊,難以知曉註釋動機。後者建議直接刪掉(程式碼倉庫儲存了歷史程式碼)。

  3. 【參考】對於註釋的要求:第一、能夠準確反應設計思想和程式碼邏輯;第二、能夠描述業務含
    義,使別的程式設計師能夠迅速瞭解到程式碼背後的資訊。完全沒有註釋的大段程式碼對於閱讀者形同
    天書,註釋是給自己看的,即使隔很長時間,也能清晰理解當時的思路;註釋也是給繼任者看
    的,使其能夠快速接替自己的工作。

  4. 【參考】好的命名、程式碼結構是自解釋的,註釋力求精簡準確、表達到位。避免出現註釋的
    一個極端:過多過濫的註釋,程式碼的邏輯一旦修改,修改註釋是相當大的負擔。

反例:
> // put elephant into fridge
> put(elephant, fridge);
> 方法名 put,加上兩個有意義的變數名 elephant 和 fridge,已經說明了這是在幹什麼,語
> 義清晰的程式碼不需要額外的註釋。

  1. 【參考】特殊註釋標記,請註明標記人與標記時間。注意及時處理這些標記,通過標記掃描,
    經常清理此類標記。線上故障有時候就是來源於這些標記處的程式碼。

1) 待辦事宜(TODO):( 標記人,標記時間,[預計處理時間])
表示需要實現,但目前還未實現的功能。這實際上是一個 Javadoc 的標籤,目前的 Javadoc
還沒有實現,但已經被廣泛使用。只能應用於類,介面和方法(因為它是一個 Javadoc 標籤)。

2) 錯誤,不能工作(FIXME):(標記人,標記時間,[預計處理時間])
在註釋中用 FIXME 標記某程式碼是錯誤的,而且不能工作,需要及時糾正的情況


後記

以上內容均錄自阿里java開發手冊,希望自己在程式碼規範上有一個提升,不僅僅是這個專業領域,對於生活也是這樣。 2017-6-21 今天夏至啊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