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基礎知識——GP2.3 提供資源(Resources) 與 GP2.4 分配職責(Responisbility)

張傳波(Fireball)發表於2013-10-09

摘要:

沒有資源和落實權責,將無法做好事情,這是很多公司很多人都懂的道理。但很多做CMMI改進的公司,號稱很多核心人員負責過程改進,其實是兼職掛牌而已,有些甚至招聘應屆生作為過程改進的主力…… 如此這般,又怎能切實做好改進過程工作能力!

 

 

正文:

GP2.3 Provide adequate resources for performing XXX process,developing the work products,and providing the services of the process.

GP2.4 Assign responsibility and authority for performing the process,developing the work products,and providing the services of XXX process.

 

2.3說的提供足夠的資源,保證該PA可以順暢執行。

2.4說的是分配相應職責和許可權,保證該PA可以順暢執行。

 

所謂的資源,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的內容:

1)硬體,如電腦、投影、會議室等;

2)軟體,如辦公軟體、開發平臺等;

3)文件,如模板、指南等;

4)人員,就是做這個事情的人了

從評估的角度來說,必須有證據證明提供了這些資源,並且這些資源是足夠的能支撐該PA的正常運作的。

 

所謂的分配職責和許可權,就是所公司應該為該PA提供足夠的各種層次的人員,人員也是一種資源,在這點上與GP2.3有點重複,GP2.4更強調的是每種人員都有足夠的合適的職責和許可權來完成工作。通常職位說明、立項登記通知中的人員配備、還有計劃中的各人的職責說明都可以作為評估時候的證據。

 

 

請看下一文……

 

 

作者:張傳波

創新工場創業課堂(敏捷課程)講師

軟體研發管理資深顧問

CMMI首席專家

《火球——UML大戰需求分析》作者

www.umlonline.org 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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