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 在國內的前景怎麼樣?在國外發展到了什麼程度?

dukai392發表於2018-01-29
作者:姜躍B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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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用現狀

在英國,政府明確要求2016年前企業實現3D-BIM的全面協同。

在美國,政府自2003年起,實行國家級3D-4D-BIM計劃; 自2007年起,規定所有重要專案通過BIM進行空間規劃。

在韓國,政府計劃於2016年前實現全部公共工程的BIM應用。

在香港,2014年至2015年,政府計劃將BIM應用作為所有房屋專案的設計標準。

在新加波,政府成立BIM基金;計劃於2015年前,超八成建築業企業廣泛應用BIM。

在北歐,挪威、丹麥、瑞典和芬蘭等國家,已經孕育Tekla、Solibri等主要的建築業資訊科技軟體廠商。

在日本,建築資訊科技軟體產業成立國家級國產解決方案軟體聯盟。

在中國,無論政府還是行業巨頭,對BIM的發展預期遠不如上述國家明確樂觀,對數字化目標和標準制定表述曖昧,但BIM趨勢已經明朗。相比2014年,中國BIM普及率超過10%,BIM試點提高近6%


中國第一高樓——上海中心、北京第一高樓——中國尊、華中第一高樓——武漢中心等應用BIM的中國工程專案層出不窮。其中,中國博覽會會展綜合體工程證明:通過應用BIM可以排除90%圖紙錯誤,減少60%返工,縮短10%施工工期,提高專案效益。


更多招標專案要求工程建設的BIM模式。部分企業開始加速BIM相關的資料探勘,聚焦BIM在工程量計算、投標決策等方面的應用,並實踐BIM的整合專案管理。



2、業務模式

一方面,使用BIM在建模階段就要預測實施階段的問題和方案,並確定各參與方的對接標準與協調機制,前期需要投入比傳統模式大得多的時間和人力成本。


國外注重長期發展,行業市場化、專業化、標準化、規範化程度高,專案規劃有成熟環境和機制,一旦啟動,很少變動,本身體現一以貫之的BIM作風。


國內偏重短期利益,工程管理粗放。趕設計、搶工期、臨場變陣的工程節奏,與BIM有明顯衝突。


目前,IPD模式也開始在國內工程普及了。在該模式下,業主開工前即召集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商等專案參與方,共同確定統一的BIM模型。一旦模型確立,既不允許施工過程的設計改圖,也不允許材料應用的方案變更。


另一方面,國內甲方的地位遠比國外的強勢,對BIM應用的驅動效應更明顯;但其需求的頻繁更改,往往導致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額外的BIM工作量;其對BIM管理的不熟悉,某種程度上削弱了BIM應用動力。


再者,BIM應用是否提升了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利潤?我國國情下,這一問題仍無明確答案。


但設計單位工作成本增加,和施工單位的變更利潤等“灰色收入”縮減卻是必然的。同時國內專案很多是總價合同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因為應用BIM導致的工時增加,甲方不一定買單。



3、人力支援

BIM應用必然導致工作量大幅度向設計單位傾斜,同時對與設計對接的BIM人才有旺盛需求。


在國外,業主成立專業的諮詢團隊,一對一對接設計團隊;並對專案啟動全過程的軟體型別、資料介面、資訊規範等細節嚴格規定。


在國內,很多設計單位正在組建自己的BIM團隊。但進度不理想:工程經驗豐富的,受困於傳統圖紙思維和固有工具操作習慣,難以快速掌握BIM;可以快速掌握BIM的,又往往工程經驗不足。



4、技術支援

BIM意味著海量二維資料的加工與三維資料的建立,對資料採集和處理有很高技術要求。但相比國外,國內建設行業的資訊化基礎還很薄弱。


目前很多企業的資料採集仍然依靠人工查詢、手動上傳到系統。這種方法不僅週期長,而且精度低,對後續資料與資料的互動、資料與模型的對接也很不利。要知道,每一家企業的資料需求、資料格式和表格形式都是不一樣的。


而且BIM應用很關鍵的一點是實景模擬,這對工程資料與溫度、光照、人流等環境資訊的即時整合分析提出更高要求。


相比國外以BIM為平臺的定位,現在國內對BIM主要作為軟體來應用,對BIM的專案管理較少涉足。這是由國內工程軟體的發展現狀決定的。


目前國內工程軟體侷限於工程量計算、套價等獨立環節,解決的問題偏離散、技術,難以滿足整合化的專案管理和方案設計需求。同時圍繞BIM的核心軟體如建模軟體、模型分析軟體、設計模擬軟體等國內還在研發階段,實際應用時需要從國外引進。短期內更符合中國國情的專案管理軟體沒有相應的技術基礎和技術準備時間。



5、政策支援

相比國外,國內對BIM的政策支援更有力。前者是市場推進政策,後者是政策推進市場。


2011年,住建部在《2011-2015中國建築業資訊化發展綱要》中,將BIM、協同技術列為“十二五”中國建築業重點推廣技術。


2013年9月,住建部發布《關於推進BIM技術在建築領域內應用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指出“2016年,所有政府投資的2萬平米以上的建築的設計、施工必須使用BIM技術”。


2015年,政府正式公佈《關於推進建築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把BIM和工程造價大資料應用正式納入重要發展專案。


2015年7月1日,《國家安全法》出臺,其中第二十五條強調資訊核心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領域資訊系統的資料安全。7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開《網路安全法(草案)》並徵求意見,其中第三十條規定: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採購網路產品或者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審查。根據上述法案,境外BIM技術公司可能被納入國家安全審查,將BIM模型存放於境外伺服器或由境外提供的行為,可能涉嫌違法。


上述政策無不表明政府對BIM、尤其對國內BIM發展的高度重視。


最後,國內BIM實踐雖然存在問題,但都是已經暴露的問題;問題一旦暴露,就會有解決的希望。而且國內在建設工程體量方面遠遠領先世界,有更廣闊的BIM應用空間!


已有業內專家預言:“雖然BIM技術在國外應用已經有十餘年曆史,但最終將在中國取得突破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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