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辯證法與形式邏輯哲學比較

banq發表於2024-05-03

首先,我們比較一下三種邏輯思維:前邏輯思維、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

  • 前邏輯思維(Pre-Logic Thought):日常推理與邏輯學家設計的形式邏輯系統之間存在很大差異。日常思維大多是實際的、直觀的和情感的,而形式邏輯的思考則需要明確的訓練。
  • 形式邏輯(Formal Logic):形式邏輯是對上述“野蠻思維”的馴化,它要求概念定義明確、一致並隨時間恆定。形式邏輯的核心是同一性法則,即每個概念只能代表一個集合。
  • 辯證邏輯(Dialectical Logic):與形式邏輯不同,辯證邏輯的法則是一切都是中介的,因此一切都是它自己同時又不是它自己。辯證邏輯認為,對立統一構成整體,整體不僅僅是與它的對立時刻不同,而且比它們更多。

辯證邏輯辯證法被稱為“神秘方法”(類似東方禪宗等神秘宗教一樣),因為它既不是分析性的(因為無法用形式邏輯來定義)也不是經驗性的。

辯證法不是研究基於兩個概念之間關係的變化,而是研究概念的自我發展。形式邏輯無法理解這一點,而是將其對概念的理解限制在概念與其自身相同的範圍內。

  • 在形式邏輯中,變化只能產生於概念之間的關係。
  • 在辯證法中,可以將變化視為概念本身的一部分。

形式邏輯依賴於數學語言和計算機語言等嚴謹的表達形式:

  • 形式邏輯是一種抽象推理形式:形式邏輯允許你操作邏輯元素的片段(物件的抽象形式),以獲得真正的邏輯鏈。
  • 以數學為例:數學的誕生源於將物件抽象為一個數字(不是 10 個蘋果,而只是 10 個,與內容“蘋果”無關,10是一個數字形式,也可以用變數名錶達),然後透過開發邏輯系統來處理這種抽象符號(集合、代數、算術等......)。

關係的辯證性與上下文區別
社會學家理查德·森內特(Richard Sennett)表示:對話和辯證法之間的區別是理解人類交流的基礎。

  • 辯證法處理陳述的明確含義,並傾向於導致結束和解決
  • 對話過程,尤其是那些涉及常規口語對話的對話過程,涉及一種傾聽,關注說話者實際話語背後的隱含意圖。

與辯證過程不同,對話通常不會導致結束並且仍然懸而未決。與辯證法相比,對話式交流的競爭性較小,更適合促進合作

對話過程是一種形式邏輯的計算過程,群體每個人參與這個計算過程,類似推特流過程,很多創新想法通常來源於多人發帖發推特的互動過程,這個過程背後的因果邏輯思維,這樣達成一個分散式的共識。

事物之間的關係可以透過對話的上下文關係中獲得,在使用場景中獲得意義,這點與辯證法試圖從事物關係中定義事物有一致性。

黑格爾辯證法和蘇格拉底辯證法區別?
黑格爾辯證法和蘇格拉底辯證法都是透過提問和討論來得出真理的方法。然而,它們有一些顯著的差異。

  • 黑格爾辯證法,又稱“正題、反題、綜合”方法,是一種涉及正題的命題、反題的對立以及綜合中解決兩者衝突的推理方法。這種方法通常與哲學家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聯絡在一起,他相信這個過程是實現更高水平的理解和真理的一種手段。
  • 另一方面,蘇格拉底辯證法是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使用的一種提問和討論的方法。它涉及提出一系列問題來澄清和定義概念,其特點往往是利用反諷和悖論來挑戰假設,帶來自我審視和自我發現。

總之,黑格爾辯證法是一種涉及對立思想的衝突和解決的推理方法,而蘇格拉底辯證法是一種質疑和討論的方法,側重於澄清和定義概念。

黑格爾的"Aufhebung"與維特根斯坦的思想?
黑格爾的"Aufhebung(揚棄:吸收其精華,拋棄其糟粕,為我所用)"與維特根斯坦的思想在很多方面有所不同,尤其是在語言、哲學方法和認識論方面。
語言和哲學方法:

  • 黑格爾的"Aufhebung"是辯證法的核心概念,強調事物內部矛盾的解決和發展。它關注於概念、範疇以及意識形態的發展,認為事物透過否定、保留和提升,實現向更高階形式的轉變。
  • 維特根斯坦關注於語言的邏輯結構和使用方式。他認為語言是對世界的描述,而語言中的問題主要是由於誤解語言的用法而產生。他提出了《邏輯哲學論》和《哲學研究》等作品中的語言遊戲理論,認為語言的意義是透過語言使用的方式確定的。

認識論:
  • 黑格爾認為認識是一個歷史性的過程,是透過不斷解決矛盾、綜合和提升的過程來實現的。他強調認識的歷史性和發展性,以及認識和實踐的密切關係。
  • 維特根斯坦則更注重於語言和概念的使用方式。他強調語言和世界的關係,認為語言的結構決定了我們對世界的看法,而概念的混淆常常源於語言的誤用。

思維方式:
  • 黑格爾的思維方式是辯證的,注重於對矛盾的處理和新形式的產生。他的思想是透過對概念和範疇的發展來理解世界的。
  • 維特根斯坦的思維方式更加邏輯和語言導向,強調語言的使用和清晰的思維。

理解世界:
  • 黑格爾認為人類理解世界的過程是歷史性的,是透過認識和實踐的相互作用來實現的,認為真理是一個動態的歷史程序。
  • 維特根斯坦則強調對語言的理解和澄清,他認為很多哲學上的問題源於語言的誤解。

方法論:
  • 黑格爾Aufhebung揚棄:吸收其精華,拋棄其糟粕,為我所用。
  • 維特根斯坦:上下文為王,意義即使用。只要有使用場景就有意義,不管這個被使用的事物是有否精華或糟粕,精華和糟粕都是使用方式不對而已。

在解讀維特根斯坦和黑格爾的主要著作時,“unspeakable不可言說”的概念及其相互衝突的哲學觀點可以被理解為這些哲學之間的主要分歧點。

  • 對於維特根斯坦來說,世界的“邏輯形式”是無法言說的,世界上的事實和事物可以用語言命題來表示。
  • 與維特根斯坦觀點相反,黑格爾認為,語言所指稱的直接的、有限的存在和情境context是不可言說的,而“邏輯形式”則完全在思維和語言中顯現出來,具有“概念”的性質。

黑格爾並沒有將不可言說的事物與“語言的限制”等同起來,而“語言的限制”對於維特根斯坦早期和後來的哲學著作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而是將語言理解為無限和無窮的。

兩者區別體現在邊界感:維特根斯坦已經注意到邊界,而黑格爾注重從上帝視角,沒有邊界,無窮無盡,這在情緒上非常符合人類對無限的追求直覺,對永生的嚮往。其實是相對與絕對的區別。

關係relation
當將Relation作為語言中的系動詞進行討論時,必須認識到它在將句子的主語與謂語聯絡起來,從而建立兩個概念之間的關係方面的作用至關重要。(類似關聯式資料庫中外來鍵,ER資料建模) 這種語言功能反映了R在描述關係和互動的動態方面更廣泛的哲學和社會學用途。

將R與實證法(福柯的人類學)聯絡起來,我們看到關係概念如何擴充套件到法律和道德體系的領域。實在法是立法機構制定的法規和規章,可以被視為社會關係和規範的形式化表達。作為語言聯結器的R和作為法律結構基礎的R之間的可互換性

諾姆·喬姆斯基是一位語言學家、哲學家和政治活動家,對語言學、認知科學和政治理論等各個領域產生了重大影響。喬姆斯基在語言學方面的工作,特別是他的普遍語法理論,表明語言能力是人類思維中固有的結構,挑戰了行為主義的語言習得觀點。

現代哲學的關鍵人物伊曼努爾·康德引入了構建人類經驗和知識的範疇和概念的思想。康德的著作,尤其是《純粹理性批判》,討論了我們如何透過這些先驗範疇來理解世界,為將關係(R)視為構建知識的核心奠定了基礎。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在他的《哲學研究》(PI)等後期作品中,將語言的焦點從僵化的邏輯結構轉移到社群使用的更流暢的語境工具。維特根斯坦引入了語言 遊戲的概念,表明意義來源於特定生活形式的使用。在這裡, R作為語言中的一個關係概念,強調了這樣一種觀點:理解和意義是從語言中的這些動態相互作用中產生的。

米歇爾·福柯,特別是在《知識考古學》等著作中,探討了話語如何塑造社會內部的權力關係以及如何被社會內部的權力關係所塑造。福柯的權力/知識概念重新解釋了社會規範和真理是如何透過話語實踐構建的(人類學)。

版物包括:

  • 伊曼紐爾·康德:《純粹理性批判》(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1781)闡述了康德的認識論框架,討論了先驗知識和範疇如何塑造人類理解。
  •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哲學研究》(Philosophische Untersuchungen,1953)提出了他後來的語言哲學,強調語言使用的語境和語用方面。
  • 米歇爾·福柯:《知識考古學》(L'archéologie du savoir,1969)探討了話語領域和知識是如何在歷史背景下構建的。
  • -諾姆·喬姆斯基:喬姆斯基以“句法結構”(1957)而聞名,他透過引入生成語法的概念,強調語言的固有結構,徹底改變了語言學。
  • 安東尼奧·葛蘭西:他的監獄筆記(Quaderni del carcere,1929-1935 年撰寫,死後出版)包含了他關於文化霸權和知識分子在社會中的作用的理論。

這些著作共同強調了理解關係(無論是語言關係、概念關係還是社會關係)的重要性,這是理解人類知識、社會和治理複雜性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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